朴子 wrote:
我也可以接受,但是意外大家都會發生,難保大家不會是下一個受害者吧!我也決定把賠償金扣除開消後,全部捐出去花東門諾醫院...(大家應該不會連這個也要砲轟吧?),這個我之前就有說過!別再籍題發揮了
我記得上次吃AIRWAVE打噴嚏撞車的 也是要求AIRWAVE賠錢然後捐給什麼社福機構

活動之前主持人有請大家把手舉起來 然後一個成年人類居然可以被一個充氣氣球打到縫三針 我想這其中一定是有什麼誤會

maxshadow wrote:
這個防護措施就是專心看球,貼椅背坐直,把手舉高高。
去看過秀的人很多,那球時麼材質什麼力道很多人都清楚。
肇事方和受害方都是因為你自己應注意而未注意。
企業連帶責任我認為遠雄已經做得很好了。
沒人希望受傷,你的心情可以被理解和同情。
但是要錢....很難看,尤其是錯在自己。
朴子 wrote:
我蠻不懂一件事,我的...(恕刪)
maxshadow wrote:
這個防護措施就是專心看球,貼椅背坐直,把手舉高高。
去看過秀的人很多,那球時麼材質什麼力道很多人都清楚。
肇事方和受害方都是因為你自己應注意而未注意。
企業連帶責任我認為遠雄已經做得很好了。
沒人希望受傷,你的心情可以被理解和同情。
但是要錢....很難看,尤其是錯在自己。
smartelmer wrote:
今天如果不是遠雄
而是政府管轄的機關讓你受傷
可能就不會這麼多砲轟了
angela000217 wrote:
這一點我很納悶,回家的距離短不走卻用更遠的回家時間回家,我受傷我一定挑近距離不會挑遠距離。
朴子 wrote:
我蠻不懂一件事,我的文章都已濃縮,內容應該也很清楚,為何就是人要以偏既全呢?第一天的開頭文章就很清楚,我也在事後特別用紅字標出"建議取消海豚擊球的節目,否則請做好防護措施",卻老是以前面的文字來砰擊,難道不能整段看完嗎?我也早已說過,海豚是無辜的,
我在PO文前也早已想過,以Mobile 01的傳統,不管文章怎麼描述,都是會被砲轟,我只是想以消費者的立場來喚起財團對安全的重視,至於談判與控告,是我個人的要對抗的,在這裡PO文只是徒增我的麻煩而已,我也知道,先前與後續,都會有人說我假籍消費者,要博得同情...之類的反PO文,沒關係!我也可以接受,但是意外大家都會發生,難保大家不會是下一個受害者吧!我也決定把賠償金扣除開消後,全部捐出去花東門諾醫院...(大家應該不會連這個也要砲轟吧?),這個我之前就有說過!別再籍題發揮了
謝謝指教,我會虛心接受的,有偏頗的,我還是會出來澄清的....
kotime wrote:
加註警語那一段才是好...(恕刪)
tinvansiwa wrote:
一點小小的疑問?
樓主首PO:
"要求可否給未來遊玩時住宿的優待或票卷時,他只是說他的層級 / 部門不能給予這些優惠,;但是我強調的是,是貴園方破壞我的假期,當您退了我票卷後,我們下回再來時,勢必要再留住花蓮市,難道毀了我的假期,要求一點住宿優惠/優待,也成問題,難道叫我為了您的票要當天來回台中—花蓮嗎?,幾經討論後,他有難處,我也不想為難他,必竟君子所求,以不為難他人,為原則"
樓主第五次回應:
5.至於事件最當初的要求~住宿優待卷或是折價卷的部份
當時,是園方主動退我票卷後,我認為飯店與遊樂園區是一體的,我要求"住宿優待卷或是折價卷"對他們的損失是最小的,而且我只要求一張而已,當大家去那裡都是大方的消費,沒想到園方這麼小氣,;而我本來是等待園方的主動道歉,但是似乎沒啥誠意,而朋友的建議越來越多,因此我決定要求賠償
樓主是否之後有再往上一層反映,要求園方給予下一回遊玩的住宿優待或票卷?
又,園方的反應為何?所以讓你認為園方是小氣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