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perci wrote:
怪哉被強制徵收老子地...(恕刪)
說得好!臺灣不是民主社會嗎?土地是百姓的,是私有的,不管人家要不要種田、要不要換地,他們想要更好的價格有錯嗎?那是人性,不要動不動就說人家貪好嗎?
如果按照前面「貪」的邏輯來看,贊成開發、徵地的那些人,難道就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著想嗎?這些人不也都是想要自己有離家近的工作地點、更好的收入、更好的發展、更好的地價(以上這些不也是人性嗎)......對啊,只是因為自己是多數就可以冠冕堂皇的想成自己是公共利益,所以自己不貪,而那2%要求好收購價格的人就是「貪」?這是什麼怪邏輯?
說人家要好的徵收價格就是貪的那些人,不知道你們家的土地有沒有被強制徵收過?
我住在台北,我家在雲林一個很荒涼的鄉下也有幾分地,我自己和台北的家人也都不種田,土地也是休耕中,我家農地被徵收過兩次,一次是台電要蓋電塔,那次的徵收價格好,所以大家都樂意被徵收了,至於第二次是縣政府來徵收的,徵收的目的是要蓋一些防洪設施,給的價格卻和台電的差很多,協調會時也說白了,縣府就只能拿出那麼多錢,你不滿意它還是會徵收,你說你能怎麼辦?大家摸摸鼻子當然只能給它收,還能怎麼辦!
所以再按照之前「貪」的邏輯來看,防洪是大家的利益,所以我家的土地被徵收也是應該的,我無權要求更好的條件,納稅人也不用多花錢買我的地(就是公共利益嘛,忍一忍就過?那我「活該」囉?),一切只是因為那個不健全的爛徵收制度,每次都按公告地價而不按市價來徵收,你也沒有反對的餘地,拜託,我們是民主社會,不是極權國家,人民的財產政府可不可以保障一下,不要動不動就扣上公共利益的帽子,對百姓予取予求,然後再放出個什麼大多數人都贊成,反對者是少數,讓多數人去怪罪少數人,激化對立,政府是這樣幹的嗎?這樣就是民主嗎?
也許有人會說,我舉的例子不能和自救會的情況相提並論,但是眼光放遠,大家平心的想一想,「強制徵收」是什麼?不就是不順你的意強徵收你的財產,難道不需用財產所有人滿意且合理的價格補貼嗎?這樣的徵收制度再不改,除非你家沒土地、財產,否則早晚有一天,這個苦頭也會輪到自己的身上,自己也被說成「貪」!
如果今天有藍綠兩黨可以提出農村活化避免人口老化的方案,我願意支持。問題是呢?兩黨只會抄作。像樣議題都沒。(可笑的農村再生條例)提的國名黨跟審的民進黨都沒提出如何解決農村人口老化跟如何促使年輕人回農地工作。說說簡單喊喊很爽,操作就有選票。
如果不是沒得選,誰願意通過開發案。來苗栗住個5年跟找工作,再來說這竹南基地不必要,灣寶不必要倒是真的。
周邊硬體差最近的是國道三交流道國道一還遠得很,哪個天兵提意的。跟竹南基地就硬體來說差太遠了。
不要說我們妖魔化這些人去前面翻翻關於我們討論苗栗地價跟徵收價周邊土地飆漲以及自救會前後述求差異。抱歉是我們要魔化他們還是他們自己妖魔化自己。
還有公告地價加四成算優渥的,沒那開發案那邊農地有一坪8000以上?別笑話了!用市價收不過是圖利財團圖利個體戶。如果增收案以後用市價,縣庫國庫通私庫只會更嚴重。沒懂!去想想。為減少爭議才會使用公告地價與地上物補償區作為徵收的標準。既然都已公告地價加四成算不好了難道依徵收土地條例中的非都市土地公告地價比較合理?
別忘了它是農地屬非都市土地,用都市土地的徵收補助還算糟。拜託說糟的去翻翻平均地權條例。沒有我家徵收問題我也不會去翻這東西。原來會吵就有糖吃,那我也想用我家不應該是被以非都市土地徵收。(雖然我那算是集村式農舍)。都市土地的公告地價加四成收啦!
mpmpmp1704 wrote:
不好意思,我沒有扣人...(恕刪)
我建議你可以先了解三個東西
公告地價
公告土地現值
土地市價
之間差異,會懂為何不能以市價收。因為以前我也不懂。是到被徵收後我去翻過相關法規跟請教法律系教授才懂這樣立法的意義。
我們也討論過這樣情形通過也就是特例一開,以後政府的公共建設將寸步難行。因為標準被破壞。那我們還能希望政府做什麼?用市價收會看到更多亂象就是財團買土地轉手賣政府,因為是市價所以價格財團開。這樣只會更有圖利財團的問題。到時候財團將是國庫賺一筆周邊土地賺老百姓一筆。這樣更有社會正義?那很好了!大家來推動這樣法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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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沒針對任何人,但我真心希望有疑問的可以問。但不要亂扣帽子。說到這那之前扣我有獲利帽子的人又沒回應了。將大埔劃個步行6小時的區域都算獲利這樣獲利的人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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