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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大埔地區令畫5公頃地給24戶

如果我是2%其中的人能獲利更高當然是要....(貪)

既得利益者當然沒有錯應受之利(真的是這樣嗎)
財團要貪 官也要貪
農民貪 有錯嗎

我家也是有農地
如果政府徵收我也是不爽
沒有相當的穫利
一定是抗爭到底
要貪就貪到底
沒必要爽到財團與官




現在農民真可怕
好像暴民一樣
真是台灣的亂源
suckoff wrote:
現在農民真可怕好像暴...(恕刪)


在歷史上農民不爽, 造成改朝換代的事件
還滿常見的..

台灣的亂源哪是農民?
應該是政客與其勾結的媒體與利益團體吧!
怪哉
被強制徵收
老子地價錢不好不想賣~~這樣也不行??
當然一切都是利益阿

要我搬走~或是放棄土地
當然是拿更高的利益來換阿~~
怎這這樣就被妖魔化@@?
joperci wrote:
怪哉被強制徵收老子地...(恕刪)


不貼標簽, 不妖魔化
怎搞你啊?
這是SOP.
joperci wrote:
怪哉被強制徵收老子地...(恕刪)


說得好!臺灣不是民主社會嗎?土地是百姓的,是私有的,不管人家要不要種田、要不要換地,他們想要更好的價格有錯嗎?那是人性,不要動不動就說人家貪好嗎?
如果按照前面「貪」的邏輯來看,贊成開發、徵地的那些人,難道就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著想嗎?這些人不也都是想要自己有離家近的工作地點、更好的收入、更好的發展、更好的地價(以上這些不也是人性嗎)......對啊,只是因為自己是多數就可以冠冕堂皇的想成自己是公共利益,所以自己不貪,而那2%要求好收購價格的人就是「貪」?這是什麼怪邏輯?
說人家要好的徵收價格就是貪的那些人,不知道你們家的土地有沒有被強制徵收過?
我住在台北,我家在雲林一個很荒涼的鄉下也有幾分地,我自己和台北的家人也都不種田,土地也是休耕中,我家農地被徵收過兩次,一次是台電要蓋電塔,那次的徵收價格好,所以大家都樂意被徵收了,至於第二次是縣政府來徵收的,徵收的目的是要蓋一些防洪設施,給的價格卻和台電的差很多,協調會時也說白了,縣府就只能拿出那麼多錢,你不滿意它還是會徵收,你說你能怎麼辦?大家摸摸鼻子當然只能給它收,還能怎麼辦!
所以再按照之前「貪」的邏輯來看,防洪是大家的利益,所以我家的土地被徵收也是應該的,我無權要求更好的條件,納稅人也不用多花錢買我的地(就是公共利益嘛,忍一忍就過?那我「活該」囉?),一切只是因為那個不健全的爛徵收制度,每次都按公告地價而不按市價來徵收,你也沒有反對的餘地,拜託,我們是民主社會,不是極權國家,人民的財產政府可不可以保障一下,不要動不動就扣上公共利益的帽子,對百姓予取予求,然後再放出個什麼大多數人都贊成,反對者是少數,讓多數人去怪罪少數人,激化對立,政府是這樣幹的嗎?這樣就是民主嗎?
也許有人會說,我舉的例子不能和自救會的情況相提並論,但是眼光放遠,大家平心的想一想,「強制徵收」是什麼?不就是不順你的意強徵收你的財產,難道不需用財產所有人滿意且合理的價格補貼嗎?這樣的徵收制度再不改,除非你家沒土地、財產,否則早晚有一天,這個苦頭也會輪到自己的身上,自己也被說成「貪」!
有興趣的人去找休耕的資料,還有農村人口老化問題。就知道為何會導出不再作農地使用。
如果今天有藍綠兩黨可以提出農村活化避免人口老化的方案,我願意支持。問題是呢?兩黨只會抄作。像樣議題都沒。(可笑的農村再生條例)提的國名黨跟審的民進黨都沒提出如何解決農村人口老化跟如何促使年輕人回農地工作。說說簡單喊喊很爽,操作就有選票。
如果不是沒得選,誰願意通過開發案。來苗栗住個5年跟找工作,再來說這竹南基地不必要,灣寶不必要倒是真的。
周邊硬體差最近的是國道三交流道國道一還遠得很,哪個天兵提意的。跟竹南基地就硬體來說差太遠了。
不要說我們妖魔化這些人去前面翻翻關於我們討論苗栗地價跟徵收價周邊土地飆漲以及自救會前後述求差異。抱歉是我們要魔化他們還是他們自己妖魔化自己。
抱歉!土地徵收我之前我也有提到我也有被徵收過。少給我扣帽子。民主社會是照市價收,我真不知道可不可以我說竹南基地不開發,農地通通跌回所謂的真市價一坪5000我縣政府再來用人頭偷偷收購。購完再說這開發案繼續,這才叫民主國家?程序正義?今天是政府用財團購地模式去玩更好我沒意見。一坪農地以一萬三到一萬五補助或換四成建地叫不優渥。市價是用炒的大家都知道,如果用市價去收購土地等著看財團掏空國庫。別傻了!
還有公告地價加四成算優渥的,沒那開發案那邊農地有一坪8000以上?別笑話了!用市價收不過是圖利財團圖利個體戶。如果增收案以後用市價,縣庫國庫通私庫只會更嚴重。沒懂!去想想。為減少爭議才會使用公告地價與地上物補償區作為徵收的標準。既然都已公告地價加四成算不好了難道依徵收土地條例中的非都市土地公告地價比較合理?
別忘了它是農地屬非都市土地,用都市土地的徵收補助還算糟。拜託說糟的去翻翻平均地權條例。沒有我家徵收問題我也不會去翻這東西。原來會吵就有糖吃,那我也想用我家不應該是被以非都市土地徵收。(雖然我那算是集村式農舍)。都市土地的公告地價加四成收啦!
最強之狼 wrote:
抱歉!土地徵收我之前...(恕刪)


不好意思,我沒有扣人家帽子的意思,如你有這種感覺,我願意說聲抱歉!
可能是我的發言離題了,因為我家曾有過被強制徵收的不快,我只是就土地強制徵收而言,覺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既然土地強制徵收是非地主自願的,而政府又是來幫我們解決問題的,可不可以用好一點的方式來解決(我不是指大埔農地事件,是指通案),盡量以高於市價的方式來處理,換得大家滿意的結果,相信建設時阻力會更小,當然官員們一定會一個頭兩個大,但是尊重人民,不是政府該做的事嗎?尊重人民,人民也會尊重、相信政府不是嗎?
以上發言非針對大埔農地事件,請您相信我對您無冒犯之意......
mpmpmp1704 wrote:
不好意思,我沒有扣人...(恕刪)

我建議你可以先了解三個東西
公告地價
公告土地現值
土地市價
之間差異,會懂為何不能以市價收。因為以前我也不懂。是到被徵收後我去翻過相關法規跟請教法律系教授才懂這樣立法的意義。
我們也討論過這樣情形通過也就是特例一開,以後政府的公共建設將寸步難行。因為標準被破壞。那我們還能希望政府做什麼?用市價收會看到更多亂象就是財團買土地轉手賣政府,因為是市價所以價格財團開。這樣只會更有圖利財團的問題。到時候財團將是國庫賺一筆周邊土地賺老百姓一筆。這樣更有社會正義?那很好了!大家來推動這樣法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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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沒針對任何人,但我真心希望有疑問的可以問。但不要亂扣帽子。說到這那之前扣我有獲利帽子的人又沒回應了。將大埔劃個步行6小時的區域都算獲利這樣獲利的人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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