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談常理好了
一個人常常對別人說。。打我啊!!!打我啊。。如果被打。。。是否你會笑他活該?
不管誰,一個人對你臉辱駡你,問候你家人,你會不會氣? 在一個網路世界裏,
常常就有因爲寫錯就被要求道歉,或威脅譭謗要告? 是否警察可以告他語言上的辱駡?
如果可以,那麽我沒有意見對於警察目前受到的批評。
公然挑戰警察,後來還說執法過當。 她會沒有錯? 很多人說一個女人有什麽殺傷力?
好笑!!! 你認識幾個跆拳道高手,柔道高手是女的? 我到認識滿多的。 最近新聞有沒有看?
什麽睡覺被老婆砍死,或殺了親戚的。。也都是女的。 不要以爲女的就沒有殺傷力。 如果沒有特別意思
爲何要關鐵門? 根本就是覺得警察不能對他如何才有辱駡還關鐵門的行爲。
沒有想要出名,爲何需要拿著一個自己清涼照片的雜誌?
感覺真的很不好。 我想每次這裡都會有一個正義團隊。
是否這次不是用下面的頭想而是用真正的腦袋想一下?
雖然目前整個案情還沒有明朗。。但是一開始只是用手機的畫面誤導大衆,後來監視器畫面看到整個過程。
我對這個警察很同情。 至少我如果看到這個女的上節目,我會馬上轉台。 不想要這個女的紅。。
嘴炮的權利是留給有實力的人。。。。
dkandy50 wrote:
老實說警方、檢方都有...(恕刪)
贊同大大的想法。還有,基本上,男女大不同,身分大不同。這兩個原則是很重要的。
事件男主角,警察。請注意,他的身分是"警察";如果要對這個身分下一些註解,下列特點應包含在內:
第一,他受過專業的格鬥訓練,並有配帶及使用致命武器的特權與能力。
第二,有受過情緒控制的專業訓練,面對犯罪行為,有不受個人情緒影響,做出適當反應的能力。
事件女主角,體格瘦弱(應該算吧...),未攜帶致命武器(沒有把身材列入的情況下...
),看起來似乎有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等的犯罪行為。兩相對照下,警察制止犯罪行為的部份應該沒錯,但是行為應該是真的過當了;過當就是不對。警察在此案件的情緒管理非常有問題,這也是他的另一個不該犯的錯誤。
我想警察如果當時直接把女生上銬帶走,不管他們之間是不是有女方說的前仇舊怨(女方說警察跟隔壁攤一向有說有笑,對她則愛找麻煩...當然,這是單方的說詞),社會上應該不會有不良觀感吧?女方如果真的藉此炒新聞,應該只會惹來社會的不良觀感。問題是,警察非得去多摔對方那一下... 警察的專業能力非常有問題,而且絕對需要承受因果關係。比如說在法庭上,法官判定當事人有罪,予以判刑,沒錯;但是法官不能因個人好惡,把本來該判三年的人,判個三年半吧?
公權力執行者,需要承受嚴厲的監督。只要他們的行為一過當,對當事人就是會造成傷害;只要他們的行為一過當,他們就跟黑道流氓沒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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