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ncerk wrote:
從頭到尾小弟個人認為...(恕刪)
工作的效率或performance取決於上班時間有沒有上網?
你怎麼知道她份內的工作沒做好或沒做完?
管理又不是"斯巴達式"的規定這規定那.
你底下的員工沒上網, 也不等於他們把心思放在工作上.
spencerk wrote:
樓主覺得不滿意,
覺得可以拿到資遣證明
就可以輕鬆領六個月的六成投保薪資
為何不如此做呢?
inoue555 wrote:
公務員相關規定我...(恕刪)
aristocracy wrote:
並非每次都可請領6個月
而是符合申請條件後
第1次申請→最多可領6個月→領滿6個月→就保年資歸零
再次符合申請條件
第2次申請→最多可領3個月→領滿3個月→就保年資歸零
再次符合申請條件
第3次申請→最多可領6個月→領滿6個月→就保年資歸零
再次符合申請條件
第4次申請→最多可領3個月→領滿3個月→就保年資歸零
...(恕刪)
kurapika613 wrote:
再次回頭看第一頁
...(恕刪)
nomade_nomade wrote:
請問哪裡可以查到這方面的法規?
nomade_nomade wrote:
另外,「就保年資歸零」是表示之前保的勞保年資都一筆勾消了嗎?所以外衣又被資遣且要「再次符合申請條件」就必須再有一定時間以上的投保年資才可以嗎?
nomade_nomade wrote:
我記得若申請失業給付且沒有領滿 6 個月就找到工作、且工作滿三個月,勞保局會將未領滿的月數金額打對折做為獎金發給請領人,那這樣是不是也等於「領滿 6 個月」(就保年資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