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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否恢復髮禁與適當體罰或懲罰?

蘿莉塔天使 wrote:
台灣於2006年宣佈...(恕刪)
給你拍拍手,我不知道髮禁的國家竟然只剩北韓,可悲的是台灣竟然許多人還贊成,我實在想用可憐他們的心態來了解為何他們有這種思維,是遺傳或是台灣失敗的教育導致這些人心理只有讀書喜歡受人管制或是看不順眼他人就要限制他人自由的想法
蘿莉塔天使 wrote:
台灣於2006年宣佈...(恕刪)

非常認同!

國中時規定2星期理髮1次,
每2個星期的週一學校會檢查,
有次上課中校長突然走進教室,
老師立刻停下課程跟在校長後方,
只見校長指著這個同學、那個同學........
在校長走後,
那些被點到名的同學被老師叫了過去,
老師拿出一把剪當場在他們的頭髮中開了一條跑道,
還說這樣他們回家後就不會忘了去理髮,
這真是適當的教育方式嗎?

臺灣的教育體制製造出了制式規格的學生,
當你不是制式規格品時,你就不是好學生,
當你走的不是制式的道路時,
你所受的教育資源是相當相當的少,
甚至連老師都要冷言冷語相對待,
我不否認學科智育的重要,
但那不是全部,
對許多人來說他們有不同的路可走,
如何讓更多人走適合自己的路是學校教育應該思考的方向。
不知大家是否知道現在許多幫派大哥都是接受嚴格軍事教育出來的

aad wrote:
現在的小孩犯罪情形比較嚴重...請拿證據

還想戰啊??
證據還真的拿不出來耶
不過原來是我失言了,還被護貝,難怪你一直抓著我要戰我啊

我記得最早是有人說我「鬼扯」,他說4、5年級也是一堆人犯罪
這句話我是真的不否認,因為4、5年級還真的是有些混蛋在社會上
但是要比較就要比4、5年級還是「青少年」的時候
這樣才有意義啊!

既然想比較的是他,那麼舉證責任在他身上,別死抓著我要證據
我不過是提醒他要比就要拿青少年來比,不是嗎??

至於為什麼會被說「鬼扯」呢??
原因就更扯了
原先是有人問老闆要體罰員工,員工能不能接受
我說有背負「責任」的成年人為了工作,就必須接受
然後就有人說我鬼扯,4、5年級也很多人犯罪

我很想說那個人還沒長大看不懂我說什麼,但我寧願相信他是有知識的成年人
想戰我的,請回去翻翻我的文吧
我相信已成家者,就知道我不是來討戰




aad wrote:
無聊,人家都已經提出證據,請你提出現在青少年犯罪率較高的證據且證明與取消體罰有關


他是提出人數啊但是「犯罪率」並沒有顯示

你是聰明人,別鬧了
蘿莉塔天使 wrote:
台灣於2006年宣佈...(恕刪)


蘿莉塔天使

我贊同你的意見不讚同體罰
因為我以前被體罰過頭被當過保齡球
但是我更討厭那些打人的同學........................................
這些人我以前唸書的時候遇到過很多甚至被壓在地上打過

現在36歲回想起來的不是體罰而往往是那些對我採取不合理暴力的人

現在這些學生應該是變本加厲更多更糟糕了,因為毫無任何的約束力

所以我的意見是 :
國家應該立法,讓學校有權力跟家長會學生代表教師代表開會後決定,是否這些小孩應當讓家長帶回自行管教,不然學校的老師根本無能為力,不要認為人性本善因為如果是本善新加坡就不會採取鞭刑了,法律也就不會產生了,我真的不希望我的小孩長大後遇到這些不知道尊重任何人的小鬼。不體罰且無任何法治性的措施,這些小孩也就目無王法,因為任何的處罰根本無法改進它們的行為,現在的小孩聰明的很,理都不會理任何人,不嗆你就不錯了。

更糟糕的是如果家長也是一樣的人.........通常怎樣的家長就會有怎樣的小孩,所以百分之九十小孩是怎樣家長大概就是怎樣的人,被施以暴力的學生大概只剩下轉學一途。

國中的時候也差點轉學,後來是抓狂每天跟他們打,每天上訓導處,他們打我一次我就找他們中落單的人也打一次,它們讓我流一次血,我也讓他們流一次血,打到最後是所有的家長受不了通通到學校處理後,最後才安然度過最後一年,如果當初我不反抗大概就是每天被拖到廁所圍毆!

依我的看法來說,這些學生應當讓他們自生自滅,連一點糧食都不該留給他們!何必讓他們為難老師跟其他同學?更何況將來會為難我的小孩?

體罰不是重點
而是處罰跟規範到底在哪邊?

打人的人權大於被打的人?

所以我不贊同體罰但是我更不能認同現在任何處罰幾乎都無法採行的教育現況
不能退學
不能轉學
不能給0分
不能罰站
哪些到底是可以的?

有人說可以告小孩的父母親
哪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 那我的小孩還會不會被圍毆?

誰給被打的小孩機會?

打人跟違規的人機會比守法的人多?

這是啥社會???

就因為以後你可能會改過所以現在打人可以原諒?

這就是台灣現在的教育?
chillymanmk2 wrote:
還想戰啊??證據還真...(恕刪)
因為你贊成體罰而目前是禁止體罰想推翻現有體制當然要請你提出前後的犯罪率差異讓人信服不然你只是在打嘴泡
看來真理越變越明

陳曉英 wrote:
讓學校有權力跟家長會學生代表教師代表開會後決定,是否這些小孩應當讓家長帶回自行管教,

十分贊同,
學生必須因材施教,
有些人在學校只會搞爛,
留在自己家裏比較適合他們。
ukey783 wrote:
十分贊同,學生必須因...(恕刪)
我贊成無法管教者交由家長處理
體罰...其實有好也有壞
純粹要看老師的拿捏

不過真的要有適當的處罰
現在的學生 真的都騎在老師頭上
尤其叛逆期的學生
你如果不用體罰OR 處罰 真的很難管教他

而且現在的老師連打連罵都不能
真的很難做下去
造成現在老師 無所謂的心態 講不聽的學生就放生去

這 就是我所看見 台灣所謂的愛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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