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

一個被跟蹤打傷搬家報警的真人真事

6月18日出門,一推開新居大廈大門,即刻見門口停了輛電單車,看樣子想向外開出:


只不過一秒鍾,一個黃衣老嫗從右邊停業西藥房走到面前:


留意以上照片,左上角的電單車與左下角的井蓋的距離,可見正在離去。
                                                                                          
兩三秒後,一藍衣老嫗從右邊停業西藥房走到面前:


藍衣老嫗和黃衣老嫗距離很近:


本來打橫要向外開的電單車,打竪退回泊車的位置,分別過去了兩老嫗,電單車仍然在,12秒間,沒受到其他車輛阻擋他開出:


轉彎直走,小文想走出路中間,貼著泊在路邊的車輛走,一老翁從對面也走出路中間:




到過橋處,一老翁從對面走來:




今日不搭火車,轉去逛舊墟,過大十字路口處等綠燈,小文遠遠站到20米外的銀行門口等,一老翁手抱嬰兒,站在銀行和等綠燈處之間,面向著小文,突兀站在路中間:




綠燈亮,行人全在過馬路,老翁抱著嬰兒不動,小文向前走,又變成和老翁迎面而來。老翁和嬰兒是詭異組合,一定要站你面前,讓你看見:


過了馬路,忽然人多:




街上其他:
























菜檔是極昜忽然擁擠的地方,小文付款時,幾個老翁同時擁至,包括左邊戴藍色手套的菜檔職員,前幾日買菜時忽然拍小文肩膀的應該就是他:




回到新居樓下,對面停了一輛食物署外判商碧瑤的大型車輛:





進入新居大廈,後面跟入一個白衣女:


6月19日出街:
























回到新居樓下對面:









新居樓下對面前些位置,停有2輛警車。

進入新居大廈,一白衣男緊跟在後:


去年9月10日老翁毆打事件,小文報警時因為手機被抛落地下屏幕爆裂同時要求索取老翁個人資料,以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之後因搬去住酒店及劏房,很久才回一次原居,有封寫於2022年10月7日的綠小神警署回信,原來已是回覆及拒絕要求.

警署回信如下:

X女士: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申請領取案件資料 (WTS RN 22029387)

本署收到你於2022年9月11日提出申請,要求查閱上述案件資料,現回覆如下:

根據本署紀錄,於2022年9月10日約下午1時31分,你致電“999”熱線報案,報稱你在毓X街72號萬X戲院大廈萬X家居百貨外被一名男性老人跟蹤,你感受到情緒不安,因而發生糾紛.其後你感覺胸口疼痛,並自行乘坐救護車前往伊X沙伯醫院治療.警方沒有發現事件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或財物損壞 (案件編號WTS RN 22029387).

有關資料是在保密情況下提供,只可用於你提出的查閱資料要求所列明的目的.當不再需要有關資料時,你應該銷毁該資料.資料在任何情況下皆不應展示予未經授權人士.資料使用者應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

若你對此案有任何查詢,可致電3661 60XX與XXX行動及支援小隊聯絡.

警務處處長

(曾賀星 代行)

2022年10月7日
大家看樓上這封回信,與小文對事件的描述對比,知道怪在哪裡嗎?

1.這事實際上是老翁在U字形跟蹤及毆打,尤其是老翁狂踩小文的腳至受傷,手臂及背部多處瘀傷,左肩在鬥力中舊患再度拉傷,回信寫:

“你感受到情緒不安,因而發生糾紛.其後你感覺胸口疼痛”──-說到好像是小文自殘.老翁傷人的行為沒一個字描述,好像老翁什麼都沒做過.這些字眼和真實事件的分別有多大?

“發生糾紛”別人會以為只是口角;

“感覺疼痛”掩蓋了老翁傷人的行為,但傷勢真實存在,別人會以為小文在街頭自殘;

前面有“感受到情緒不安”,不安就是不安,為什麼是情緒不安?吃瓜群眾會以為嚴重情緒病發,被跟蹤尤其是U字形走都非要跟蹤不可的情況下,換誰都會有情緒有不安,說警署用字錯誤也不全是,可是大家感覺到,這種方式的用字,是在故意作出誤導了嗎?

輕描淡寫,及春秋筆法下,老翁跟蹤及傷人的行為被掩蓋了.


2.小文要求取得老翁的個人資料以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並提供合理理由是因為毆打中,手機被老翁大力推撞時拋跌地下至屏幕破裂.大家能從回信中看到半點這要求和理由的影子嗎?老翁身份不止諱莫如深,連在回信中連老翁的行為提都不能提,唯一的描述只是:

你致電“999”熱線報案,報稱你在毓X街72號萬X戲院大廈萬X家居百貨外被一名男性老人跟蹤

僅在這裡,才出現“男性老人”幾個字,而且還是小文“報稱”,好像老翁的存在和“毆打”字眼一樣,不是事實,能不提絕不提.可是現場還有警察,還有圍觀的那麼多的人.這裡面有很多是跟蹤的人,他們一定很高興,這個被他們集體跟蹤的人,終於被打了.下一步?

因和事實相差大,整封信你會看到胡裡胡塗,像回信寫的,和自己親身經歷的,不是一回事.

更令人糊塗的是,基於小文沒收到老翁的任何個人資料,這封信是封拒絕信,但你看到哪個字眼寫拒絕了嗎?不但沒有,第三段還有段文字寫“有關資料是在保密情況下提供,只可用於你提出的查閱資料要求所列明的目的.當不再需要有關資料時,你應該銷毁該資料.資料在任何情況下皆不應展示予未經授權人士.資料使用者應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回信是先寫“本署紀錄”,然後就寫“有關資料是在保密情況下提供”,一個不熟悉和警方文書往來的人,看這信,看懂了嗎?

是拒絕了,還是提供了?

身份諱莫如深!
行為諱莫如深!
連拒絕,都諱莫如深!


3.回信並沒附上任何個人資料,只能猜是拒絕了,文書前後矛盾不理,拒絕的理由只能靠猜:

警方沒有發現事件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或財物損壞

一個在眾目睽睽下被打傷及手機跌壞至必須購買新手機的人,表示以上字眼有看沒有懂.

傷勢清清楚楚,有醫院驗傷紙證明,有跌打醫館對腳和肩一連串的治療可以證明,手臂及背上的瘀黑是自己在家用藥酒擦的.

但原來被打傷,傷到以至在街頭哭著戚著腳找跌打醫館,造成傷勢的毆打行為,不涉及刑事成分?

去警署報案當日,明明將跌到屏幕破裂的手機讓報案室警察檢視,這個絕對可看警署閉路電視證明,什麼叫沒有發現財物損壞?

價值四位數的手機不算財物?               

手機屏幕跌破至不能使用,不算財物損壞?

那什麼才叫涉及刑事成分及財物損壞?

還未講老翁跟蹤.

 
4.回信寫“並自行乘坐救護車前往伊X沙伯醫院治療.警方沒有發現事件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或財物損壞”:

去了兩次不同醫院的急症室驗傷.第一次9月10日被救護車送去伊X沙伯醫院,自費$180,急症室男醫生連人都未看,掐指一算就叫女護士用繩綑綁,堅稱這是驗傷的標準程序,不綑綁不驗傷,即使你自費.小文不願被打傷還要被綑綁,寧願不驗;第二次9月11日由綠小神警署派救護車送去X華醫院驗傷,免費,由另一位男醫生進行驗傷及照X光,驗傷結果請急症室警崗的警察當日下午兩點多傳真回綠小神警署.小文能記得是X華醫院,是因為在今年一月中的食物中毒大便出血事件,於1月14日,小文再度到了急症室,又見到警崗同一位警察,雖然不是報警,但坐等見醫生期間,警察經過了幾次,附近是廁所。還出現了另外兩個警察,其中一個是印裔或巴基斯坦裔。現在為什麼紀錄中不提X華醫院?這些由醫生證明的傷勢,以及9月11日去警署報案當日由女警拍的傷勢照,叫“沒有發現事件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或財物損壞”??

 
5.回信寫:“(案件編號WTS RN 22029387)”

小文去年9月至10月左右,致電綠小神警署問到的案件編號明明是:22029493,由第二隊負責,為什麼有兩個檔案編號?
鑑於回信中只提伊X沙伯醫院,不提X華醫院,而驗傷結果卻由X華醫院開出,會𣎴會尾數87的檔案編號中,只選擇性保存伊X沙伯醫院紀錄?因護士說要綑綁才驗傷根本就沒驗,所以“合理”引申出結論“警方沒有發現事件涉及任何刑事成分或財物損壞”的結論?
那X華醫院的驗傷報告去了哪裡?
尾數93的檔案又去了哪裡?
9月15日去警署落口供當日,換了另一隊警察,女警說不必再拍傷勢照,她會問9月11日在警署一個閉門房間裡用手機拍下傷勢照的女警取得最早期的傷勢照,這些傷勢照,去了哪裡?

現場報警的結果,是到場警察將跟蹤傷人的老翁放走,鑑於警方的回信大幅度偏離事實,今年2月1日打去綠小神警署查問案件結果時,聽電話的林警察說是他親自去抓了老翁回來,但證據不足,放了。這些,當真是證據不足嗎?甚至,有抓過老翁回來嗎?

莫講各種證據都有,就算沒有證據,小文平時被嚴密偷窺跟蹤,這些小文所知範圍外的就是證據,舉世皆知,包括警察自己,不能平時玩得開心,到小文受到傷害就什麼都不知道,沒有證據了。
 
可能就是對這案件完全不是事實的查案結果,引導了後面連串罪惡的發生,導致了長久的傷害.當小文還一心信賴警方,以為還在調查中時,不知調查已模模糊糊完結,結果對自己極為不利.想想一個人被猖狂跟蹤到被當眾毆打,打人老翁不被警方追究之餘,還獲警方減低存在感,有這樣的福利,能不更肆無忌憚嗎?這個被打傷的人隱私包括實時位置資訊又正嚴重洩漏,將會遭遇什麼?更何況,老母晚上在下環地鐵站怪異大叫的那句消防處傷人話,而警車伴隨,第二日公司及酒店附近包括保安的嚴重跟蹤騷擾開始,警車又伴隨,這裡面主導的是誰,答案可怕到,一個無能力請保鏢又無權無勢的人,不敢想像.

以往信任的,完全反過來。
剛在網上看了句名人名言:
人的清醒
1%靠別人提醒
99%靠千刀萬剮的經歷

這不是在說小文嗎?

小文甚至連個提醒小心的人都沒有
去年10月18日晚上地鐵老翁非禮事件前,10月15日,有另一單相當可怕的事也發生在地鐡,當時有個相貌及行徑可怕的人:


大家覺得可怕嗎?

那日,小文從綠小神地鐵站外的商場南館走出,正常會進入地鐡站某個出入口,叫A出口吧,但臨時改用B出口進入,見到一個白衣黑褲個子相當矮的男人背對B出口的通道望著A出口乘客進入的方向(兩個出入口在一段距離後相連,通向大堂),他穿這樣,又站定看人,這不是乘客,有點像保安,但在地鐡站內卻不是穿著地鐡職員的制服.小文這時還只是覺得他怪,並沒想其他.入閘下一層到達月台,列車到達後進入車廂,列車開行後,忽見車廂內前面一米距離外就站著那白衣男,回頭盯望小文.因為盯望小文才留意到他,他的眼白多眼珠少,相貌可怕,被這樣的人盯著,小文拍他照,他才轉回頭:


忽然拿出手機看WHATSAPP,似乎裡面有個相薄,有好多照片,他低頭拼命往下拉相薄:


然後他舉高手機自拍,而小文就站他背後.小文離開這節車廂,方向已經不同,可回頭看,他隔著車廂仍然盯望小文,小文被這種行徑嚇到了,難道他認識小文嗎?難道剛進入地鐵站時,他站在兩個出口連接的位置盯著A出口,是在等小文入站嗎?

若有警察問小文認不認識他,不,小文不認識,可是他的行為,明顯認識小文。

這時距離9月10日老翁毆打事件剛過去一個月,小文覺得不安,Whatsapp他的照片給老母看.但大家知道,老母實際上是黑衣人一員,她在whatsapp的留言差點沒讓小文內傷加重.

3日後,10月18日晚上,地鐵老翁非禮事件發生了,報警.兩事件發生的時間距離很近,有沒有關連,不知道.

然後,老翁跟蹤騷擾事件全面爆發,發生在酒店內` 圖書館內`  百貨公司內`   中醫院內` 超市內` 地鐵內,所有小文活動的場地,全都有,像有人盯著小文的行動,在前面的路上做好了佈置.街上的跟蹤之前已很多,不能說之後增加了,因為一直`一如既往地多,小文壓力空前時,第二日請病假看中醫拿安神藥,上午從中醫院回去市區掘泥尾的路上,路邊停了一兩輛警車,有七八個警察站在路邊,其中一個大約50歲,像在9月老翁毆打事件中到場的警察之一,晚上老母來問小文是否患精神分裂,第三日,小文工作的公司,在小文請假一日回去後,即刻調聽大線.並且,訂酒店手機程式CLUUC和外環迷你酒店騙走了小文$1200。

像有一條線,將小文的工作、家庭、居住地、活動地,連接起來,全是壓力。
11月興角圖書館外被一年輕男一老翁跟蹤到過馬路時滑倒馬路中間,一輛小巴一直開到跟前才停下。

12月13日,和地產代理黃/王小姐約去看唐樓的分租房,說她已到,催小文快到,在小文到了時現場卻沒看見任何人,她臨時提供她聲稱為丈夫的電話叫小文致電,小文不知自己被盯著,已被請君入甕,致電時一老翁才在現場轉角處出現,代替黃/王小姐帶去看樓,就在這裡,小文摔了下來,傷勢在半年後的今日仍然未好,在陰雨天開啟了天氣預報功能。

這樣作惡的人,頭像居然是佛像。

以下whatsapp對話:
本於12/12早上聯絡,想約當日下班後看房,黃/王小姐說當日有事,最後約13/12。


















第二日,12月14日,請假,早上至中午奔波去找女跌打醫師治療,在地鐡車廂中看見3個警察,小文轉頭離開這車廂,到晚上六七點,去淺地伐警署報案,被報案室馬警察開麥克風煽動可疑的黑衣年輕報案者將小文趕走.第三日或之後日子,回到公司,主管JO和另一主管FE送出老翁套餐.石田區的女跌打醫師全家都認識小文,相隔不遠的另一年老女跌打醫師的醫館,進去都令人緊張,最後兩次去找女跌打醫師都巧合關門,不再去.受傷後的一星期內,有兩晚在劇痛中驚醒,臀部及腰椎的傷處在睡夢中可能壓到了腳部神經線,腳部完全動不了,一動像刀鋸一樣,尖叫著痛醒;另一晚脊椎附近右肩胛骨下某處動一下痛醒。為什麼都發生在睡夢中,不知道。
今年1月13日,食物中毒大便出血事件發生.肇事兩餸飯店就開在公司附近,新開張不過兩三個月.比小文到職公司的時間還要新.小文常想,餐廳職員忽然轉黑衣,在這附近是常事,這間特別容昜出事,是因為新開在不適宜的地方,而小文沒察覺嗎?




事情也不是沒前兆。這區有嚴重跟蹤,但也經常遇見警察,一般警察是在街上走著,只有在這間兩餸飯店門口,新開張小文幫襯過幾次後,再來幫襯時,3個警察在馬路斜對面站定了盯著,其中一個年紀相當大,另一個好像是女警。一個區的治安怎樣,當區警察最清楚,是不是這間有未清楚的原因,以至小文幫襯時會有警察盯著,而卻不會盯著其他餐廳。到底是盯小文還是盯餐廳,不肯定,只能事後怪自己沒留心。


上圖,右邊紅圈是兩餸飯店,左邊紅圈是警察站立位置。

下圖,左邊紅圈是收銀處,一般是先到左邊收銀處付款,拿了收據到右邊櫃檯給職員並點餐,送餐湯,自己帶走,不能堂食.那日小文去而復返,黑衣職員不見了,只有兩個女職員在場,好像沒其他顧客,小文先去付款,只不過一兩秒間,右邊櫃檯出現了兩個七八十歲的老翁老嫗打尖,未付款先點餐,並責罵女店員A,女店員A轉身給他們裝湯,本是收銀的另一女店員B給小文裝菜後,就將飯盒放在A的桌上,等A給小文裝湯.裝湯是很簡單的動作,因為湯只有一種,不需等顧客選擇,一勺湯倒入碗中蓋好蓋的功夫,一秒鍾便可完成.但A轉身背對著櫃檯站了很久,又看不清在做什麼,久到小文要出言催促,因為午飯時間已所剩無幾.帶回公司吃後出事了,腹部脹硬痛到放工,在居住的酒店附近走了一圈,晚上回到酒店,腹部劇痛至便血.








幾日後辭職。
今日出街,一推開新居大廈大門,一個女人扭頭看著:






轉左走10米轉彎處,走出兩白衣男:




一轉身看見一花衣黑褲黑袋阿婆:




留意這花衣阿婆,晚上回來差不多位置,又見到她。

搭火車到柴海站,地面大堂站著兩警察:


一進入地鐵站旁的舊翠商場,即刻有女店員上來盯著:


這區有相當嚴重的老翁跟蹤,擋住小文去的每個地方、每間店鋪、每一條路:










無法去想去的地方。

提前搭地鐵回去,在月台又遇到怪老翁。當時入閘後走樓梯上月台,一上到月台即刻有藍衣老翁從等車地方回頭走幾步到樓梯口張望,似乎知道小文這一刻會出現在樓梯口,就像舊翠商場女店員知道小文那一刻會走入商場上來盯一樣。小文舉起手機,這時剛好列車到達,他掩臉一邊走入車廂一邊看向小文 ,小文並沒進入車廂而是在月台向前走,他居然走出車廂張望,小文手機對準他,他又退入車廂:














小文搭下一班車離開。

回到新居樓下,一個花衣黑褲阿婆跨過馬路走來,正是早上走出大廈一分鍾就遇到的那個,像知道小文出入大廈的時間,正等著:






打開新居大廈大門,看見一白衣女:


去年12月13日,食物中毒到大便出血事件之間,還有個地鐡老翁非禮事件.

那日下班後,腹部不舒服,進入地鐵車廂後找座位坐下,忽覺頭頂陰影籠罩,一個牛仔衫戴帽老翁一手握著扶桿站在面前,過度靠近,上身前傾,好像小文和他很熟要靠近講話一樣.小文不認識他,即刻起身離開座位,老翁很快從旁邊拉來一個黑衣女坐到小文原來座位.如果這是兩夫妻,那關係是可商榷的,沒誰會在妻子面前這樣靠近另一個女人.老翁對坐著的黑衣女也不斷挨近.他一手放在褲袋.從姿勢到穿著,他認識小文.

晚上回到酒店,大便出血後,小文很累就挨在床上,本想休息一會再作打算,誰知睡著了一直睡到凌晨四點左右,小文的情緒病本來睡眠是早醒的,這晚卻睡這麼久,身體損傷到連情緒病都不能讓人快點醒來.一看已是半夜,只能等天光去急症室看醫生了,這時睡不著,一邊病著,一邊嘔心瀝血將地鐡老翁非禮的片放上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XPLCiUzm9s

不知道該怎麼在這網站放上youtube鏈接。














同一車廂中較遠位置,另有兩人認識小文
  • 7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