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

自刪

乾脆讓警察不要穿制服,看你要檢舉誰
阿輝一號 wrote:
我可以體諒警察的工作...(恕刪)

真的看不太出你會怎麼的體諒。
亞利安星人 wrote:
帶太小把了........(恕刪)

阿輝一號 wrote:
我可以體諒警察的工作...(恕刪)


你覺得你發這種廢文OK嗎?
而且告訴你 你這篇廢文已經鬧上新聞了
都說你有事嗎?
做好自己的事就好,沒事管那麼寬⋯⋯


阿輝一號 wrote:
我可以體諒警察的工...(恕刪)

要發文前請先動動腦 「別丟你父母的臉」
沒知識也要常看電視 不然動動你那瘸手去警政署網站看看!

如果是你家人連續執勤12小時,難道不用吃東西嗎?
(((揮手)))媽我在這邊))))))))))))))))))))
我記得我在外島當兵的時候,去三級廠途中也有吃炒泡麵、看電影、喝涼水,全程攜帶五七輕機槍,樓主尼大驚小怪了。
如果你真的可以體諒,不會在意這種小事吧

所以前面兩句還真是假掰⋯⋯
你是欠嘴是不是啊?
你說你可以體諒,那你po這篇出來不就自打嘴巴?
從現在開始你就不要打110
自曝其短,你的槍啊!
可悲欸。
可以,因為替正義魔人及酸民服務需要體力及高EQ。
說不定右邊的阿伯是便衣,左邊的白衣男是臥底,前面的便當小姐是指揮官。
乾脆一起檢舉好了~

無法想像樓主是否真的體恤警方辛勞~
全民爆料的年代。。唉!


臉書傳送門#

https://www.facebook.com/NPA4U/photos/a.827869690584027.1073741828.818773044827025/946960298674965/?type=3&theater


NPA 署長室
說這專頁讚 · 2016年2月4日 · 編輯紀錄 ·

民以食為天,吃飯原本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小事,更何況只是簡單的買個餐點飲品。而警察,總是以民眾的事為優先,往往處理完後才得以喘一口氣,喝一杯水,吃一頓五分鐘不到的飯,就得擔服後續的勤務,更別提深夜勤時,一不小心就餓肚子餓到隔天凌晨,經年累月,令人不捨。

正因為如此,我們希望同仁在公務繁忙後,不再因為勤務擔誤用餐,連最基本的生活、飲食需求都成困擾。所以我們 #業已律定勤中及勤餘開放同仁能夠制服購餐,當然同時也請同仁注意隨時收聽勤指中心所派遣之任務,以及購餐時的自身與械彈安全,也相信警察入內購餐的餐館,因為有你們的專業,能得到最直接的安全保障。

最後,我們希望主官(管)及督察人員能 #視警如親,讓同仁在良善的工作氛圍中能有最好的發揮,#勿再發生任意懲處同仁情形,一起為這個大警察環境繼續努力!
  • 6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6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