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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陸客阿里山傷人新聞事件回應


Eric-Kuo wrote:
請問:為什麼"對岸的...(恕刪)


說真格的!這事即已進入司法了!
旁人也不需喊燒了!不需置喙了!
是非公道,由司法栽決!
呵!說實在的,若我旁有妹,賀爾蒙自也強些,何況對方又是大陸人(人在多俺也不怕)!
難免擦搶走火!這事情就是如此簡單!
若今天換成,全是合灣人呢?
我相信,事主(樓主)不敢亨一句!
對方人多(合灣人)!事主(樓主)敢挑敢嗆嗎?
呵!答案你知的!不多說了!
這到底是樓主的一面之辭
還要看對方的筆錄判斷
也許還有影音檔之類…
看了樓主的描述
覺得有沒有淡化自己言行的嫌疑?
而對方完全被描述成猶如電視劇反角
台詞都一樣

「原本行走於前方十余公尺的該團陸客成員聽到後方有爭執聲,
向我沖了過來,不分事由即向跌倒在地的我以手腳猛踹,並撿拾石頭攻擊我的頭,胸及背部.」

這點我就覺得不合理
正常人看到有爭執至少要了解發生何事
哪有直接就打的道理?

派出所那段還好
人生地不熟的
把看到的聽到的拍下來
有警戒心的人如此做算正常

————

很早之前我提過的疑問似乎被樓主忽略
"你報啊!報了也沒用!我們明天就走了!"
"小老弟,你想告,你這是自找麻煩啊你!"
類似這樣電視劇台詞都出自陸客之嘴
樓主肯定是隱瞞了一部分不利於自己的內容

「原本行走於前方十余公尺的該團陸客成員聽到後方有爭執聲,
向我沖了過來,不分事由即向跌倒在地的我以手腳猛踹,並撿拾石頭攻擊我的頭,胸及背部.」

這段不合理的描述也沒有解釋
打人是一件嚴重的事
輕則花錢消災重則失去自由
沒有人心血來潮連發生何事都不清楚就去動手的
就算有一個這樣的非正常人類
也不會剛好同時碰到一起發展成圍毆事件

雙方發生口角打掉手機我覺得有其合理性
在中國大陸罵人通常沒多嚴重
在台灣罵人很可能被提告
連在網上說話都很小心
所以台灣人看到對方報警可能有這樣的反應

在派出所阻止別人拍照這段
可以看出樓主住海邊的個性
如果真有不妥當的行為警員會講的
也因為個性才導致發生這麼多衝突
如果樓主在勸說聲音大這類事時語氣好一點
或請有管理權的適當人士出面勸說
一切就不會發生了

陸客這邊的說辭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比如樓主當時的話不會是一些大陸用語
這點跟樓主的電視劇台詞差不多
只能大致表達意思但不可深究

關於個別陸客為何受傷樓主也沒提及

所以雙方的證詞只能說不可全信
好在雙方都有配合調查的意願
依我看
台灣導遊偏向陸客
樓主的北京女伴偏向樓主
可見事情起因根本沒多嚴重
後來失控真的是可惜
白白浪費雙方許多精力和時間
小弟旅居新加坡,在這邊看了很多台灣人
當然素質好也有,可是大部份看到的卻是素質差的

Murphys652 wrote:
奉勸樓主一句:此事已...(恕刪)

原來中國人處理事情都是這種思維模式?
rockmen1 wrote:
我是對岸的,剛才看到有人在微博上貼出兩邊的聲明,對岸這頭的聲明非常軟弱無力,我支持樓主,我相信大陸這頭很多看到樓主的聲明也能夠正確判斷是非。
岸遊客的惡人先告狀實在很無恥,一個文革就能夠把人變成這般。慶幸台灣並未受這般荼毒。(恕刪)

你把繁體轉成簡體就是對岸的了?反串也不會反串好點,說別人無恥的時候也不撒泡尿照自己有多無恥?twitter在大陸要翻牆,大陸根本沒有人用twitter,樓主和你一樣就是編的吧?編故事也不會把屁股擦乾凈點


cbryy wrote:
這到底是樓主的一面之辭
還要看對方的筆錄判斷
也許還有影音檔之類…
看了樓主的描述
覺得有沒有淡化自己言行的嫌疑?
而對方完全被描述成猶如電視劇反角
台詞都一樣





個人有旅遊業經驗(本地國旅和帶陸客遊台灣)也常泡大陸微博等網站

博主描寫的部份不像我能理解的一般陸客和大陸朋友
個人對博主描述是持保留的…認真看全文,多是博主的主觀認定
除了警察局的筆錄,沒有太多具體事證能讓人知道誰是誰非…

看看我前面轉po的團員苗先生說法
他們一行21人是特地來參加「泳渡日月潭」活動的
也沒看出團員和領隊有什麼特殊背景


在森林步道高歌影響他人的確不妥。他們也承認了
但說吐痰、亂丟垃圾…這確實是樓主的一面之辭
對方不承認,他們堅持沒這事(至少在阿里山森林步道的時候)
懂法律的原po可以舉出更有力的旁證嗎?
原po指稱對方在你眼前,在阿里山上有吐痰有亂丟垃圾的行為
你能不能舉證?不論是第三人的證辭或其他…
不是事後網路上發表,說你有看到就是有,就是不容質疑的「事實」吧

就我知道阿里山步道是沒有監視器…
原po能找到當時在衝突發生地附近第三方其他旅客(不論台灣本地或大陸或其他外地人士)能證明?

或許是在陸客在各地(自家或出外)常見的行為沒錯
但原po並無法舉證說該團在你眼前有吐痰、亂丟垃圾的行為?

(難道要發動人員去阿里山森林步道事發地搜尋事證?)

【豆瓣】http://www.douban.com/
田哥 wrote:
或許是在陸客在各地(自家或出外)常見的行為沒錯
但原po並無法舉證說該團在你眼前有吐痰、亂丟垃圾的行為?...(恕刪)


找不到痰被打就不能告嗎? 你邏輯會不會很怪?
現在是樓主被打提傷害告訴,
只要有醫生証明就可以提告,
沒事舉證再多附一口痰做什麼?

台灣是法治國家,中國是人治的國家,
來到台灣打人就要有被告的準備,
希望樓主能趕緊把這些沒水準的大陸人送到監獄,
讓他們知道其他國家不像中國一樣沒法治可以這樣無法無天.
破綻百出的王磊第三版聲明,無疑只是想為其犯行開脫之詞.
而前一版以及自稱目擊團員,苗先生及其女兒的文章,
警方於停車場詢問是否有當時目擊者並將其帶回派出所登錄.
陸客團的五人名單中,並無苗姓成員,也於2013/09/18 10:09去電相關單位查證.
苗姓團員的文章真實性為何?不攻自破.

本人亦多次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王磊方三次改口的聲明可信度如何?
大家也自有判斷.其餘造假不實,試圖為其犯行合理化,逃避與減輕刑責,已毫無誠信,無須轉貼.
本人亦不做回應.
本案靜待司法程序.
AChungChung wrote:
那最後請問你的護照是哪一個國家?
Ans:"中華人民共和國"
挖~~~不一樣耶~~我們的護照都寫"中華民國"耶!
你們的是山寨版喔!!!
如果台灣是屬於中國的~為啥我們的護照是中華民國咧~~~
分明就是你們山寨我們的"中華民國!!"
哈哈哈~~~搞笑完畢!!


要是我會回應大陸是屬於中華民國的,
歡迎回歸.

其實這件事情簡單一句話,
樓主遇到大陸流氓,
就像之前我遇到台灣流氓一樣,
馬上龜縮,不然鐵定被打.
hello

田哥 wrote:
個人有旅遊業經驗(本...(恕刪)


如果你要保持中立,樓主的文有疑點,你可以質疑,

但怎麼不看你質疑大陸遊客的發言?

除非樓主的驗傷報告是假的。

不然從整篇大陸遊客的發言中,樓主應該沒有受到任何傷害才對。

這是很明顯的一個疑點。你不覺得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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