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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真的拿錢出來給他?

200萬請別輕易付出去,依這種狀況,這個婚最好別結了,小心到頭來,你會人財兩失!??結了婚,最後還是會以離婚收場,因為,此男不可信!而且不忠厚。
台北市 及 新竹市 中華電信的3.75G 可以用啦!!!!
對呀, 這篇回文的速度實在"迅速"的可以!!
一定要先回, 不要一直看完才回, 會看不完的 :)

沒有一個人是贊成的!!

像我有點大男人主義,
房子的錢全部我出, 但共同登記, 因為是一種保障.
我也出1/2生活支出,
另一半賺的錢自己花就好了, 也可以存下來:)

在沒結婚之前, 真的要小心仔細啦..

不過樓主已經做了決定(已回文), 所以看來是很清醒的, 恭禧喲:)
工作太久了,準備5X歲就退休,邁向第3人生。
說個我老妹的例子, 結婚時買新房子頭期款, 是她出的錢, 房價一半貸款由妹夫繳, 房子名字掛我老妹的
老妹說等貸款繳完就換成兩個人的名字

不過這種錢的事真的是很煩的, 妹妹的婆婆有時會要妹妹拿自己的存款出來先償還貸款, 說妹夫背貸款很辛苦, 我老妹就氣得要死, 搞得家庭不和諧
小魚2486 wrote:
他頭期款只願意出10...(恕刪)


從第一頁看到這裡..
我想說..
請大家冷靜一下..
多些祝福鼓勵..
少些可能造成二次傷害的言語..

希望小魚樓主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加油!!

這社會病了!
粉多人找不到金X婿或少奮鬥二十年的人選,就這麼玩喔!
這種話題,最近還粉新鮮!
免談!!

除非是登記在你的名下,我跟我老婆的第二間房子,也是登記在她的名下,第三間才是登記在我的名下!!

這個男的,沒用,你還要嫁給他嗎,如果嫁了,你就是豬頭!!

現在都這樣了,何況是結婚之後,你可以再考慮一下,換掉這個男人吧!!

沒有用,還敢這麼大聲!!
我投贊成票,把錢拿出來給他,雖然妳已經作了決定,
因為以後的事誰也不曉得會變成怎樣.....
「千萬別為了結婚而結婚」

這篇大家這麼努力的回覆,就是要妳認清一些事實。

若是這個男人不能夠擔當,妳往後的日子也不會好到哪裏去~~

別傻傻的把自己賣了還不自知,

該堅持的就堅持!


還沒結就有為錢翻臉的樣子了
結了之後仇一定結更大
結婚是很現實的
錢跟感情同等重要
妳現在心裡都有疑慮了
相信自己心裡的疑慮比較好

小魚2486 wrote:
我有一個交往超過一年...(恕刪)

樓主給妳身旁的好男人一個機會吧!不要把時間浪費在這種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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