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高興在此看到如此的結局~
因為感覺樓主並非蓄意的犯錯;而進一步了解陳先生後覺得應非藉司法來斂財的人,實在是因為溝通的問題出錯才會這樣。
在此替雙方鼓掌、喝采!


更高興的是陳先生不像某〝知名大師〞般的以刑逼民、蓄意的逼迫、陷害不知情的老師、學生們(那位〝知名大師〞根本不配與您相提並論),再次為您鼓掌!



這樣的結局著實讓我們大家上了一堂豐富且正面的著作權課程;謝謝你們兩位。
(但願〝知名大師〞能與陳先生多多學習,別再害人了~)
上帝祝福你們!
a_shan
a-shan wrote:
很高興在此看到如此的結局~
因為感覺樓主並非蓄意的犯錯;而進一步了解陳先生後覺得應非藉司法來斂財的人,實在是因為溝通的問題出錯才會這樣。
在此替雙方鼓掌、喝采!
更高興的是陳先生不像某〝知名大師〞般的以刑逼民、蓄意的逼迫、陷害不知情的老師、學生們(那位〝知名大師〞根本不配與您相提並論),再次為您鼓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