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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fineoop wrote:
你的意思是殺人犯都無懼於終生被限制人身自由?

終生監禁如同死刑一般都無法完全消除殺人強姦等犯罪,
起碼終生監禁做得到如同死刑般完全避免其二次犯罪(良好管理的前提下)。


我不是殺人犯耶,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很害怕被終生限制人身自由耶?
但我只知道我很害怕他們知道殺人之後只需要被終生限制人身自由(還有可能假釋特赦)而殺人耶....,怎麼你們都不怕嗎?

當以後惡性重大的殺人犯愈來愈多時,你們真的對台灣目前的終生監禁能做到如同死刑般完全避免其二次犯罪有信心啊?我真的沒信心耶....,所以我反對啊。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反正這種討論死刑存廢的主題過不了多久就會被網管刪除或設唯讀
我還是在自己的blog發表就好了
ps支持並促成廢死者必遭業報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facefaxx wrote:
引述
王清峰:我知道...(恕刪)


早上聽中廣新聞討論廢除死刑的議題

跟您提到的東西類似

那個律師主張廢除死刑有幾個依據:

1.世界上有14X多國家廢除死刑 超過半數
台灣要與世界接軌

2. 因為有冤獄 誤判的情況發生
死刑執行後就無法回朔

3.台灣從2005年停止死刑後
治安並沒有更差

我說 這根本就本末倒置了 尤其最後一點根本是睜眼說瞎話

1.台灣有必要降子與世界接軌?
以台灣的目前的治安情況 談廢除還太早
人家已開發國家廢除死刑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加上治安法律等等情況
都不是我們開發中國家能比的
在沒有能力前就想吃天鵝肉...只好跟那些重大罪行的人說
WELCOME TO TAIWAN

2.開玩笑咧
誤判 冤獄等情況是應該要加強法律上與鑑定科學上的準度
而不是 直接丟大絕招廢除死刑
加上 現代的刑事鑑定技術科學都很強了
死刑是最重大的罪行 通常都是很確定了才會判下去
而且台灣有一審二審三審可以上訴

3.爭眼說瞎話
我覺得2005年到現在 治安只有更亂 更差
哪來的治安良好
走在路上都要小心不要亂看
都要小心飆車族
哪來變好之說..
kaijay0920 wrote:
1.世界上有14X多國家廢除死刑 超過半數
台灣要與世界接軌

2. 因為有冤獄 誤判的情況發生
死刑執行後就無法回朔

3.台灣從2005年停止死刑後
治安並沒有更差
...(恕刪)

借用大大整理中廣節目中(支持廢死)律師的論點...

1、要與世界接軌也算理由?這種制度上變革的議題,干「世界接軌」啥事?

2、法律人員竟然不相信「法」,難道經過目前台灣既有法定程序,所判決出來的死刑犯,有50%的誤判?!還是有30%?20%?10%?的誤判???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了,還跟我們談法律制度!?

3、難道有變好?
以上個人言論僅供參考!
小老百姓能做的就是拿好你手中的票了

(以為選中一次就能爽爽的續任嗎)

2012見
locomo wrote:
小老百姓能做的就是拿...(恕刪)


兩黨都一樣爛,都一樣沒在執行,所以手裡的票根本是垃圾。
因為有可能誤判就不執行死刑, 說這種話的根本就是腦筋不清楚. 誤判本來就是過失, 應該要被更嚴謹的司法過程把這部份改正過來, 而不是本末倒置, 因為我身為司法人員有可能犯錯, 所以不能執行司法判決. 如果因為怕誤判所以不執行死刑, 那我看連收監也不能做了. 因為也可能誤判. 說不定那個犯人因為受不了被收監, 就自殺死了, 那太可憐了. 所以連關也不能關. 什麼鬼東西嘛.... 腦袋清點好嗎? 至於世界接軌說, 那更可笑了. 世界一百四十幾個國家不執行死刑, 所以我們也不要有. 那世界大多數國家都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那你要不要乾脆關門打洋, 等祖國回收好了?? 重點不是別人做什麼, 而是該不該做, 合不合國情. 總之從王部長到廢死聯盟, 腦袋都不是很清楚.
因為他們家人沒被殺過!!!

廢什麼死刑!!

等他們最愛的人被無緣無故的殺了!!

看他還說什麼廢不廢的

最好是這麼大愛!!!
一群人整天高喊人權人權
人權確實重要
但作姦犯科.殺人放火的人應該視同自動放棄人權
自己都不重視不維護人權
做壞事後.一堆人在幫他們重視.維護個什麼鬼
剛剛東森"攔截新聞",法務部檢察司負責廢死研議的楊秀枝表示:

"我們目前針對這些待執行死刑犯有兩個考量方向,
一個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另一個則是在嚴格的假釋門檻以及審核標準的情況下,適度考量讓他們得以假釋..."

所謂"嚴格"的審核標準是:(大意)
1.在獄中表現良好的
2.幫表現良好的做性向測驗(證明他們的心智正常了)
3.會詢問被害者家人的意見

後半段還說什麼我們社會大眾不要否決一些有心改過的人
是真的有罪犯有悔過之意

看來我們要準備好迎接食人魔回歸社會了...

--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在經歷了無數次挫折、被司法的高牆拒於千里之外,
面臨絕望的深淵之後,青年終於在這一天,贏得了對犯人的「死刑判決」。
隻身一人對抗龐大的辯護律師團,為了亡妻和女兒,
這名年輕人在這場愛與信念的戰爭中,堅持奮戰到了最後一刻;
世人都將青年歷經九年的苦戰,喚作「孤高的奮鬥」。
--門田隆將、本村洋,"與絕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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