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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開黃腔的男生!? (更新~~~~~~10/21)

fujihunt wrote:
我們都以為你一開始發文的目的是要討伐50TA呀...(恕刪)



30幾樓了
這麼多文章你應該沒看到我有哪一個字提到50TA
除了你提起,才引起我注意以外。

你翻閱一下前面的文章,有板友提到以為我是女性區受辱才來發文;我有反駁並指是公司的事。
在女區pm我的很多人,我沒特別注意到他。

你多慮了。

sunrose410 wrote:

30幾樓了
這麼多文章你應該沒看到我有哪一個字提到50TA
除了你提起,才引起我注意以外。

你翻閱一下前面的文章,有板友提到以為我是女性區受辱才來發文;我有反駁並指是公司的事。
在女區pm我的很多人,我沒特別注意到他。

你多慮了。
這妹子辣喔!!~
杜絕網路唬爛騙子!請支持有圖有真相運動!!
sunrose410 wrote:
30幾樓了這麼多文章...(恕刪)



我真的一開始看你的發文
直接就聯想到50TA(不只我提起而已,你回去看看別人的文)
既然你說是我多慮了
那麼不扯上50TA

來談談你這次的事件好了
你不去提告你的同事
可是卻發文揚言提告那些文字上沒有經過修飾的網友
你這樣是不是也搞錯了方向呀
別認真錯了地方
要上網耍嘴砲
也要有接受別人嘴砲的雅量
不然只准你砲別人
不準別人砲你
說不過去吧



PS:都34頁了
那個誰說的棵照咧
居然連個影子都沒有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看來看去, 01是乎多了一個毛球.
老大們應該感到欣慰了.


給樓主, 回文請勿用強烈的情緒性字眼, 網路上的閒言閒語, 不用太認真.
很多人是上來打的.


大家別在嘴泡了


就事論事吧..........熄熄火一下


看來很多人找到新毛球了XD


fujihunt wrote:
我真的一開始看你的發...(恕刪)



1.引用條文只是要提醒他們適可而止別再持續人身攻擊。

2.詢問報案的流程是知道管道,保護自己備而不用(提防對方加劇語言暴力)。
在美國合法持有槍械,你的認知他們就是準備殺人!? 別自行接龍了 接劇情了。


3.請詳閱文章,我有提到B男是皇親國戚,為了餬口飯吃我只能請主管跟他告誡,在嚴重者只能辭職不幹跟他撕破臉了;這是女生在職場上的悲哀與弱勢。
難道我剛剛眼花了一下
怎麼有人回我文
我居然看不懂對方說什麼
然後一瞬間居然就修改了文章
嘿嘿嘿嘿
這是分身大法嗎


sunrose410 wrote:
1.引用條文只是要提醒他們適可而止別再持續人身攻擊。

2.詢問報案的流程是知道管道,保護自己備而不用(提防對方加劇語言暴力)。
在美國合法持有槍械,你的認知他們就是準備殺人!? 別自行接龍了 接劇情了。


3.請詳閱文章,我有提到B男是皇親國戚,為了餬口飯吃我只能請主管跟他告誡,在嚴重者只能辭職不幹跟他撕破臉了;這是女生在職場上的悲哀與弱勢。




文章作者:sunrose410


作者來自:125.230.152.?




hag3399 wrote:
1.引用條文只是要提醒他們適可而止別再持續人身攻擊。

2.詢問報案的流程是知道管道,保護自己備而不用(提防對方加劇語言暴力)。
在美國合法持有槍械,你的認知他們就是準備殺人!? 別自行接龍了 接劇情了。


3.請詳閱文章,我有提到B男是皇親國戚,為了餬口飯吃我只能請主管跟他告誡,在嚴重者只能辭職不幹跟他撕破臉了;這是女生在職場上的悲哀與弱勢。




文章作者:hag3399


作者來自:125.230.152.?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fujihunt wrote:
難道我剛剛眼花了一下...(恕刪)



上次我引言也這樣..然怪獎大要換SERVER了

兩棟樓會重複

伺服器被你們操壞了...


話說那位30F要PO裸照的呢 消失了
引文顯示的作者跟文章實際的作者居然不一致?

這是一個錯誤,還蠻糟糕的一種。
fujihunt wrote:
難道我剛剛眼花了一下...(恕刪)


完蛋了!樓主被抓到分身了,

這下大家的討論可能要離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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