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社會是怎樣啊! 只要有 "利委" 和 "益員"撐腰, 就可以沒有是非黑白了嗎?連署 +1 票!還有, 要這些 "利委" 和 "益員" 賠錢並自動辭職只是剛好而已, 沒有要他們切腹自殺以謝國人已經很好了!
當時警察真該一槍就送嫌犯上路,就犯不著浪費,接下來要付出的社會資源,立委"豬"公,你們知道嗎?連在你們眼中高度自由化的美國,臨檢衝撞警察,開槍執法是國家付予的職責,你知道嗎!是法律規定的,不開槍是褻瀆職務,你知道嗎!立委"豬"公,你們是立法單位,不是國家的仲裁單位,好好處理人民託付的法案審理立法,好嗎!是否用槍過當,國家還是有司法單位,用不著你們管好嗎!不查清楚,也不搞清楚自己的身份職責,擴大自己的虛榮心,犯錯就要道歉補償,好嗎!立委"豬.豬.豬"公(口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