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面的很多人說的很好都企圖衝撞員警了1.不能用槍自衛..難道用肉身擋車.被撞倒了之後在開槍嗎2.或是逃開躲到旁邊讓嫌犯繼續逃到第四個臨檢點.然後第五個.第六個臨檢點...所有的警察都因為這樣..讓他全台灣走透透好了身為女性的我.對於這種強姦犯.我覺得不用槍斃.還浪費一顆子彈錢.他當初是怎樣凌虐少女的.加十倍...用他當初割喉的那把菜刀.叫他把自己煙了.在慢慢放血...以後台灣的強姦犯.殺人犯對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