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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某高職老師體罰學生學鴨子走路!!"有影片"


fineoop wrote:
學生在校學習,與社會人士在社會上工作無法同一而論。

學生學習僅利於自己,不須為學習結果而為他人負責,

即便成績濫,亦是自己理所承受之結果,與他人無關,

遲到則必須承受操性成績差之有退學、轉校之結果,亦是自己承受,無害於他人之可能。

社會人士工作之加班行為係其自由意志"同意"下所為,且領有報酬,
與學生非意願同意下莫名承受該次練習之情形不同,且不享有對價利益,
本質上南轅北轍。



這個F什麼的 我問你 學生在學校只需要學習課本內的內容而已嗎??

學校是個團體 學生在裡面就要接受團體內的規範和配合多數人的決定

誰告訴你 學生只要學課業?? 學生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 去選擇自己想做 和 不想做的事情

學生 要不要參加升旗?? 要不要打掃他所使用的校園環境??

要不要參加運動會?? 小學生上放學 要不要排路隊??....

照你的邏輯 只要學生的自由意志"不同意" 這些他都不用作

只要他有意願 他就學他想學的

他沒意願 他就到學校混吃等死 等放學囉??


你跟一個未成年的學生講什麼自由意願??

講什麼責任自付??

她們未成年 所以才需要由學校的教育者 規範和要求 她們

因為她們還不成熟 沒辦法體會她們這樣做 以後會承擔什麼樣的後果


有你這樣想法的人 我覺得很恐怖

照你的邏輯

學生自己跑到海邊玩水 也不該限制他囉?? 反正他後果自付 是嗎??

你的邏輯就是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你打打嘴砲 換來的是別人的小孩可能一輩子無法彌補的損失

幸好 我周圍還沒看過像你這樣的人

這是我比你幸運的地方吧
老實說沒甚麼大不了~取暖文嗎~好可憐?
以前當兵記得聽長官說過~現在這一代小孩
怕吃苦~怕當兵~就是不怕死(遇到壓力就自殺)
小朋友 地球粉危險囉.快點回火星吧.

社會不是你想像的單純,有很多問題不是你願不願意,而是要這麼做如何做?

不懂的可請教,很多事情也不是你想像的.

大部份己前的小朋友都是被打大的,長大之後才會知道為什麼被打.

你也可以把這裡存檔起來,等你在長大在看看,你會覺得粉好笑囉.
給個0分.

體罰ok, 但請適量,
不是每個小朋友,都受得了"過度"的體罰.
當然本篇頂多只能算羽量級吧~
以前我同學就是被老師打(嚇)到心理有些陰影.
小二時我也曾經被打巴掌,打到流鼻血,
結果老師也只是叫我自己去外面洗手台洗一洗.
問我現在會不會感謝這位老師.
沒扁他就算偷笑了.

至於版上有些大大描述的內容,
如果不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
看了可能會嚇一大跳吧~
搞得好像台灣的老師都是虐待狂,或是心理變態.
其實以前也有很多老師是用愛的教育來感化學生的.
也有不錯的效果.



cori_yang wrote:
我看學生通通抓去關算了
學生好動愛搗亂就是天性,老師管的動就管,管不動就丟去特教班跟法律制裁
教育部長給你當,未來台灣就會出名....哼哼,我們國內沒有一般學生,通通都是特教班

這是第一線工作者的教師在論壇上給我:[開設特教班]這個建議,這是他實務工作的看法,
我同意並予採納,請看以前的對話紀錄。
chenjuilung wrote:
你要的自由,別人不用自由嗎?你很想只是很單純及自私的想法而己.
如果依你講的方式.我想國小6年要改國小12年,國中3年要改6 年囉.

一個已在一、二十億人口中實施過並驗證成功的自由民主國家主流教育制度,
何以會導致國小須改成12年?國中改成6年?

我的發言目的在於保護我國中學生之法定權利,
提升後世歷屆數十萬人於中學時期的自由發展空間,
避免後世歷屆數十萬人免於可能於中學時期遭受違反道德的權利侵害,
降低數千名教師之無關職業教學之其餘工作量,

如是目的何以會是自私?

同學們要分組開會討論,在上台報告.然後老師在做分析給大家聽.
國中,要寫論文,寫分析報告,要做專案嗎? 如果有的話就..太強囉.
如果高中以前都像你這麼說的玩,國家教育真的完囉.可以提早收工囉.

我有說過國中要寫論文,寫分析報告,要做專案嗎?

不管是在學校 軍中 或出社會,生存的都不是你一個.要考慮的因素也不會只有看到部份.
知識是增加你對社會的適應力及理解力.
一堆做不完工課就要學習時間分配大家都做的完為什麼自己做不完.要考慮因素.出社會也是一樣道理.
學習太多學不完,要學的抓住重點.在找時間慢慢吸收.

我有反對吸收知識嗎?

你要的自由太多的.我也很想要 0 0
除非你是某大老闆兒子,或某政府管員兒子.如果是這樣以上就當我沒說吧 0 0
一個人的力量是改變不了大環境的,你要先學著適應大環境,在去考慮這麼做有用的事吧.

那不是我要的自由,我已經脫離中學非常久,那是後世數十萬人應有的自由。

ps.社會是道德沉淪??遲到是一件很有道德的事嗎?
自己錯在先要說別人不對.不就跟飆車族被警查抓,自己摔出去死的又怪警查為什麼要抓他.
社會你出去過的嗎?工作經驗?做過什麼?

這是一個人吃人的社會,如果詩歌比賽提不出證明指出是教育部的合法規範的課程內容,
此種比賽的本質就是違反道德,成為校方自身因素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徑,
既然活動本身已違反道德,
又何來遲不遲到是否違反道德之說?

納粹要受害人們於特定時間在毒氣室門口集合報到,有人故意遲到或是相應不理,只是剛剛好而已,
何來遲到是違反道德一說?
nhobkimo wrote:
這個F什麼的 我問你 學生在學校只需要學習課本內的內容而已嗎??
學校是個團體 學生在裡面就要接受團體內的規範和配合多數人的決定
誰告訴你 學生只要學課業?? 學生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 去選擇自己想做 和 不想做的事情
學生 要不要參加升旗?? 要不要打掃他所使用的校園環境??
要不要參加運動會?? 小學生上放學 要不要排路隊??....
照你的邏輯 只要學生的自由意志"不同意" 這些他都不用作
只要他有意願 他就學他想學的
他沒意願 他就到學校混吃等死 等放學囉??
你跟一個未成年的學生講什麼自由意願??
講什麼責任自付??

我有反對學生接受團體規範嗎?
我有反對學生打掃、升旗、參加運動會、排路隊嗎?
你先創造一個我不曾說過的說辭,跟根據這些說辭反駁,豈不言不及義?

她們未成年 所以才需要由學校的教育者 規範和要求 她們
因為她們還不成熟 沒辦法體會她們這樣做 以後會承擔什麼樣的後果
有你這樣想法的人 我覺得很恐怖
照你的邏輯
學生自己跑到海邊玩水 也不該限制他囉?? 反正他後果自付 是嗎??

[她們未成年 所以才需要由學校的教育者 規範和要求 她們]這句話是對的,
所以才要要求他們上課守秩序,
否則就遭到隔離對待(依程度不同而有告誡、隔離、退學、休學、轉學、法律訴訟等等對應措施)。
此與我論點有何不同?

海邊玩水與學校教育復有何關聯?
hunk0504 wrote:
社會人士工作之加班行為係其自由意志"同意"下所為,且領有報酬,
與學生非意願同意下莫名承受該次練習之情形不同,且不享有對價利益,

看到這兩行,不給負的真是對不起自己,基本上要砍掉重練了

1.等你出了社會就知道,很多事情老闆叫你作,是沒有薪水的,

2.難道學生學習團體競賽還需要給薪水嗎?真是開了眼界,
不高興?可以轉學阿,只能跟你說沒有一間學校沒有強迫性的團體競賽,
就好比運動會一樣,全校都要參加沒有一個例外,

會為老闆做是為了能保有工作,而保有工作是為了己身的利益(薪水、分紅、人脈、社會地位),

為了避免不做而使得老闆不悅進而被老闆開除,致使薪水、分紅等等世間利益不保,

故為了老闆做事本質上還是為了保有、追尋己身利益,跳脫不出謀取自我利益、保有自我利益的範圍。

學生於學校學習時,
上課須守秩序、須做勞動服務(此反而還有實際意義,因為可保校園清潔,尚屬於合理範圍)此係為團體生活時因生活實際需要而生,因為不守秩序會干擾他人學習、不從事勞動服務會導致校園髒亂,尚可稱合適,

但畢竟學生之所以為學生,主要目的是要學習知識、技能,
而非從事令校方人士身心愉悅、導師領導欲滿足、校方商業宣傳之種種不務正業之藝能活動。
brain417 wrote:
2.
原來您為對岸人士,我的老師是MIT博士,他說根本不用去學校上課,他從小到大都是自己在家唸書
國中小高中都有跳級,所以把這套用在自己的兒子身上,但他的兒子在家自習的結果是己經國三了
但程度和國一差不多,最近想找一家補習班補全科看能不能救回一些。

我講的是一天去學校約上五個小時半至六小時的課程即可,你講的是完全不去學校上課,
與我所說者天南地北,毫不相關。

哎~您這樣做,不就讓一些不愛唸書的孩子提早回家去勞煩父母,警察...要付出的社會成本更大
不如就將這些孩子留在學校裡,還比較容易管理,付出的社會成本相對比較低。

犧牲數萬名前段同學之自我讀書時間,
犧牲所有同學之課餘私生活之體能運動時間、同學私生活之技藝培養時間、
犧牲所有同學生活緩衝之時間、家庭人倫體驗時間、
導師管理之精力時間所付出之成本,
前段同學被後段同學打擾讀書之社會成本,
因待在學校時間過長,導致強勢之同儕團體更有時間於學校孤立、冷眼對待弱勢被孤立同學所付出之社會成本,

與你所說勞煩父母、警察之社會成本,

兩者之社會成本付出,前者遠大於後者。

是啊~我看地理、歷史這些用不到的科目也列為選修更能符合您的用心~
浪費時間去記憶這些死去的人事物還真是浪費生命

因我國管理範圍已無中國大陸,故有把中國地理視為外國地理一說,方符合國人之現實生活需要。

再者我講的是降低地理歷史難度,而非不讀,
而應改成重視整體概念(記誦於文學、歷史有重大意義之必要之點)與實用性質即可。
我突然想通了一件事
要人承認:
我是遭受不當的管教、不當的教學方式的受害者
如果遇到對的方式,我說不定會過著更好的人生
激發更多的潛力!

這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

難怪一堆人要跳腳
他們怎麼可能接受自己看不順眼的人
不用受到他們過去受過的那些錯誤而無意義的對待
所以他們會不斷重複訴說以前被打被操被怎樣的經歷
然後堅信那些經歷讓他們成長懂事能在社會生存
艱困的經歷是會讓人成長
但前提是必須去超越它
而不是被艱困馴化,然後認為每個人都必須跟他們一樣
再去複製那些沒有意義的艱困
可憐媳婦最後也成為惡婆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
但真正理解並超越背後涵意的人不會多
大部分人就是緊抓著能讓自己好過點的想法不放
我、我、我只有這一點錢...可以算便宜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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