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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惡劣的代購業者"日必購"電話錄音!!

上來貼個新聞連結
剛好現在瀏覽奇摩社會新聞看見

"網路代購公仔 詐167萬判2年"


總之
很簡單
現在詐欺罪已經不像以往輕判


我看鹹人所張貼的評價文
請問~~
請問~~
既然標明代買客戶不拿~不就是已經收錢~那請問東西若還沒給客戶~錢也沒退~那就擅自把東西拿來賣~是犯了什麼罪???

若是代買客戶不拿~而已經退款給客戶~那還無話可說
但是~~可不可以要求檢調單位調查一下這些商品~到底是純粹已經退款給客戶 所以可以拿來賣~還是"根本就沒退款還拿來賣"??

再請問一下
那個陳先生~~請問你相機拿到了嗎??如果還沒~請問一下有收到退款嗎??
如果也還沒收到退款~你要不要跟檢察官說一下??~因為我貼的那個新聞~那個算判得很重了哦

-----------------------------------------
orion9981 wrote:
我頂~~~~...(恕刪)

卡樓?
不知道最近有沒有新進度呢?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凡。人不可擋 wrote:
卡樓?不知道最近有沒...(恕刪)


不知道耶,還要再看看囉
別人錯了,不等於你就對了。
凡。人不可擋 wrote:
卡樓?不知道最近有沒...(恕刪)


好像有幾層被打掉了...

留言數變少了!!
時間花在那,成就在就那.....

wally7031 wrote:
好像有幾層被打掉了....(恕刪)



星期一上班~我頂~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wally7031 wrote:
好像有幾層被打掉了....(恕刪)


看來私下活動還是持續,不知道接下來戲會怎麼演呢?
別人錯了,不等於你就對了。
哇~~
我是笨蛋嗎?之前 沒看到這棟大樓的討論 ~~蠢呀我~~

上個月(7/12)
請他代購商品
一開始說約20天
左等右等一個月
想說寫mail給他問問看(8/14)
電話回覆我快到了 應該就是星期六(8/18)
結果越想越不對 果真 到了星期六下午 還是沒來
又寫了封mail給他 卻說星期一晚上九點或十點會到貨(奇怪!晚上會送貨)

又寫了mail給他 跟他確定是星期一
他就來了封mail說:
讓我放心些 要先退款給我(需作業時間 需要到星期二下午) 然後 等貨到再看我要不要
直接貨到付款 也行 ~~

本著 相信他的說辭和最後一絲希望
再寫信給他
請他確認 是星期二下午 我就會收到錢 (和給他 我的銀行帳號)

又打電話來說:
他已經和小姐確定好了 因為是假日 所以要等到星期二 (強調他放假他還是上網處理我的事) 也電話上確認好帳號了~也確定是下午三點左右

(整件事情 真像其他人說的程序都一樣 說辭都一樣 )

希望

真能如期拿回我的錢呀!




Hsinhsin2181 wrote:

哇~~
我是笨蛋嗎?之前 沒看到這棟大樓的討論 ~~蠢呀我~~

上個月(7/12)
請他代購商品
一開始說約20天
左等右等一個月
想說寫mail給他問問看(8/14)
電話回覆我快到了 應該就是星期六(8/18)
結果越想越不對 果真 到了星期六下午 還是沒來
又寫了封mail給他 卻說星期一晚上九點或十點會到貨(奇怪!晚上會送貨)

又寫了mail給他 跟他確定是星期一
他就來了封mail說:
讓我放心些 要先退款給我(需作業時間 需要到星期二下午) 然後 等貨到再看我要不要
直接貨到付款 也行 ~~

本著 相信他的說辭和最後一絲希望
再寫信給他
請他確認 是星期二下午 我就會收到錢 (和給他 我的銀行帳號)

又打電話來說:
他已經和小姐確定好了 因為是假日 所以要等到星期二 (強調他放假他還是上網處理我的事) 也電話上確認好帳號了~也確定是下午三點左右

(整件事情 真像其他人說的程序都一樣 說辭都一樣 )

希望

真能如期拿回我的錢呀!

哇~~我是笨蛋嗎?之...(恕刪)



哇~又有受害者嚕~

大大放心~通常po在這裡~過沒幾天就可以退款的...

但...........請不要姑息不法業者~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我們是日必購,我們在這重新申明,相關之前法律程序部份,我們都已全部拿到不起訴。

我們公司也只營運到今年十二月底,我們最近已把客戶相關商品結算和出清,

司法已還我們公道,如有留言者一直故意在這留言說我們是不法、不肖業者或一直說我們是詐騙業者,

已經是妨害名譽,我們都已委請律師處理。




我們能體諒Hsinhsin2181買家看到文章留言後的情緒性內容,

商品也確實於明晚星期一大約九、十點會到達我們這,我們是說到我們這後由我們分發配送給客戶。

今日下午電話中也都先約定好時間,如造成Hsinhsin2181買家不滿意,我們在此也於這先和他道歉,

貨到我們會用貨到付款方式處理,其於漫罵和人身攻擊的留言我們不會回應,謝謝。




而且明明我們都在營業中並很好連絡,動不動就故意要叫人報警的心態實在太惡劣了。







EROS CHEN 在板橋地檢署因人身攻擊和公然污辱目前被提告妨害名譽在案中,

之後來私人訊息想要道歉,但我們並不接受,以下是道歉內容,我們要求的是公開道歉,

大街上罵人小巷道歉,但相信這種道歉方式,任誰看了也不會接受道歉。

而且說6/13日之後不會再留言,到現在還是一再的留言挑釁和漫罵。





曾老闆~我陳某

回覆私人訊息
Eros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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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3 22:29
刪除私人訊息檢舉私人訊息
曾老闆,你要我刪文我已經刪囉,有對你不禮貌的地方跟你說聲抱歉耶

其實我想跟你打得商量,跟你玩這麼久我也膩了

彼此一直找對方麻煩對你我都沒好處

從今以後你的事情我不再管,這棟樓我也不在留言

youtube的影片我也刪掉,你要怎麼亂搞都不關我的事

條件就是你也不要再找我麻煩了,你說好唄!

如果ok我馬上去刪影片囉~

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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