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on9981 wrote:以下是剛剛21:00收到的簡訊................+886916981xxx請問你是01上的orion9981嗎?我被日必購告妨害名譽,希望你可以在01上警告大家發言小心;因為我已經不是會員無法發文,周五又要上法院真煩 好爛的招...
To v3su 大大:我想請問一下假如我委託他人幫忙購買物品並事先將購買物品所需金錢交于被委託人但事後被委托人並沒有履行購買的承諾這樣有構成背信的條件嗎?(曾姓先生,我不是在指你,我只是剛好有感而發,想了解一下法律問題而已,如果你要自己跳進來....不關我的事)
Redrum wrote:To v3su 大...(恕刪) 如果有簽訂雙方制式合約其中一方沒有履行該合約內容才有構成背信罪前提若只單純看您所提內容對方只有民事的交易不履行但交易不履行有區分很多種~都以"非故意"為原則像是當初所講好的金額~卻在代購方代購時發現金額超出~而買家又硬要委代購方吸收~~這時代購方若因這原因而不願意履行~就是交易不履行~~但這可以歸咎為"非故意性"以及"非預料性"而若代購方並非基於"非故意及可議性的原因"而沒有進行委託方已交付金錢卻沒實際履行應購買義務~~就是詐欺罪若是代購方有提及"東西已到或已下標"卻並無這些事~已構成詐欺罪的詐術意圖(使人相信)所以以您的所述~~不是背信罪是民事的交易不履行或是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