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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作姦犯科的死刑犯~
何需給他死的快樂點?
如果覺得美國比較好
能移民去美國阿
東西有些還比TW便宜勒
~ex:車. 蘋果產品等等
所得也比TW高
所以移民吧
foppx wrote:
個人覺得那種貪汙犯 ...(恕刪)


是的,最近台北縣政府被抓到一個......還有許多幕後大老闆,很多貪污的都不敢抓不敢辦,應該一起抓進去,然後再以你說的方法辦理,還有被抓到貪污左手捐右手的,也應該比照辦理
早該槍絕+1
如果那些被害人
是那些聯盟的人
看那些人還會OOXX麻?
大家好像都不想那些死刑犯過太爽

反正惡人也沒什麼好考慮人不人道
但都有人想廢死刑了..台灣要那樣很難吧
鞭刑啊凌遲很難
frizenet wrote:
之前讀過一本書書裡面...(恕刪)


被害人就應該被凌虐致死
不是天天喊什麼同理心
心捏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有很多比執行死者更慘的方式吧,在此情況下,我支持廢死,因為生不如死.
五馬分屍我覺得才能夠削減被害家屬的怨恨...

無期徒刑的話建議採用人彘的方式......
不槍決死刑犯
我們就會損失一個法務部長
不管他是下台還是代替被槍決..
台灣有70%的贊成死刑

剩下反對的,我猜有25%都是宗教團體
他們的主張只有一個"人不是上帝,不能決定其他人的生死"

我覺得各國廢死集團應該聯合在一起
在世界找一個荒島(譬如在南太平洋)
請廢死聯盟自行募款代為經營
每個國家給他們窮兇惡極的死刑犯
讓我們避免執行廉價正義

"我想過兩年島上人口就會自行消失"

這樣就會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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