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ldk ΘςΘ wrote:你應該翻譯成英文,把這文章Post 到美國保證美國公司星巴克馬上跳腳,馬上賠妳錢 這位同學 你想太多了吧如果日本的星巴克出問題 台灣的電視會不會有新聞都不知道了就算一般消費者知道了 不過當成個案看看而已你也太理想化了吧
星巴克用美國的價錢在台灣賣咖啡出問題不應該用美國的標準賠償嗎支持樓主求償三千萬不用捐出來~那些一直講樓主只是要錢的人很奇怪本來就是要錢阿 有甚麼不對喝都喝了 不要錢還能要甚麼如果可以要星巴克管理階層一字排開喝那杯咖啡的話就我就改支持樓主要求星巴克主管快樂喝~
我在大陸工作,大家也來看看最近也在大陸鬧的很大的華碩維權事件http://www.asus315.com/主角提出500萬美金的「懲罰性」賠償,結果被華碩當成恐嚇勒索,告到大陸公安部門。主角因此為被羈押十個月,結果法院還承認這樣子羈押錯誤,判賠了國家賠償2萬多元。當然,兩件事不完全一樣,樓主有受到人身的傷害,對岸的主角沒有(因為只是電腦懷疑被調包了工程樣品的CPU),但是「懲罰性」賠償的概念是一樣的,都被社會上的輿論充分拿出來討論!不知道大家對兩件事的看法是不是一樣,還是說因為所處國家不同,有不同的見解?或者是有法律魔人可以幫大家上上法律課!!
dade wrote:我是苦主的媽媽,有些...(恕刪) 事主出來了......由文中看出來,原來星巴克是由主管帶著"法務"上門討教啊!!!!!帶著苦主"獅子大開口"的預設立場,及用大不了給妳錢的心態來處理事情,當時應該有帶"封口切結書"吧。
剛剛看到新聞了…這家大公司的處理,就是要掩蓋,隨意打發!『清潔劑』就是清潔劑…還有什麼『食品級』的!有聽過這種"食品級"可以拿來吃的嗎???哪又有什需要做成食品級清潔劑?既然是食品級的…版主又為什麼會感覺到噁心?鬼話連篇賠償金的問題個人是覺得,一定要有"懲罰性"而不是"慰問性"!這家公司是在做"食品",更加要注重產品的衛生及安全。多少錢都挽不回了"信心"。雖然臺灣還滿多人容易健忘及無所謂!可是重點不是在"賠償金"而是一家企業的負責的態度,往後該如何解決這種類似的問題,而不是一付無所謂的態度。上法院、賠錢了事。然後,什麼事都沒有。有人說這是"勒索",如果這種方法可以令所有類似商家,有所警惕…提高對產品應有的態度。有何不可?話說回來,喝一口這種"化學咖啡"對生理、心理的傷害,是不可逆的…為什麼不能要求這種賠償???到時真的走上法院,判下來的應該不會是這個價格。結論,看看人家想想自已。衛生及安全為最高指導原則!
樓主小蝦米 VS 星巴克大鯨魚各出奇招,不過就目前這討論串來講還是星巴克大勝可以請教有人去調查過兩造的說法嗎?記者的話大家都說只可信一半,而且這年頭記者要兼的工作也不少的說我這邊有點小問題想問,有人可以知道那一鍋剩下的咖啡都到哪去啦?我想星巴克煮咖啡應該不會只煮樓主喝到那一杯吧!這點我倒是很好奇?從樓主發現問題到星巴克處理問題之間的時間,還有賣出其他的嗎?幸好樓主沒整個給他喝光光,要不然健康出事的後續醫療倒是很麻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