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884309 wrote:公佈答案~~~~~~這個題目客人要我們逼的答案是97元(以上很多網友已有解答了)但我的答案跟ian13一樣認為是100元因為還要加上少賺的3元!所以我自己的答案是100~~~~~ 我認為不對,不是損失100元,而是97元你商品的成本是18元,標價是21元, 假設商品被偷(這個假設跟被用假鈔換走商品的道理是一樣),假設商品被偷,損失絕對會用成本18元來算,絕不會用標價21元來計算,這是很簡單的會計原理....所以損失是97元而不是100元!
by towtu就數字上的加減來說...是損失了97元但是這是一次交易交易的過程中包含前置作業這也該算進損失的部分所以實際上應該是>97元.........終於有人有生意頭腦了,數學上是-97沒錯.對員工或自己是-197(懲罰員工或自己...錢沒賺到還收了假鈔?)
chrisgg wrote:假設商品被偷,損失絕對會用成本18元來算,絕不會用標價21元來計算,這是很簡單的會計原理....所以損失是97元而不是100元! 商品被偷,損失是用成本價來算沒錯但商品正常來說是要賣掉的,也就是說,需要考慮利潤簡單一句話問您,「應賺而未賺,應得而未得,算不算損失?」
mickchu wrote:不過那假的一百塊是要...(恕刪) 應賺未賺算損失...........那上市上櫃公司不就虧大了................那應賺未賺是用何來介定呢?如果那人明知是假鈔要來坑商店那算是不應賺嗎?如果那人也不知是假鈔本就想買那商品..那就算應賺未賺嗎?...財務報表絕對不會把應賺未賺列為損失的...列入那就列不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