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別相信這個人 wrote:我覺得吼 把18%全給警務人員 最好加到20%!!! 社會太危險了........... 勤務危險,可以給高額薪水,一個月10萬以上都可以接受。如果因公重度傷殘或死亡,政府應照顧遺孀或發予高額撫卹金一樣可以接受。軍公教沒有比較偉大,勞工農漁民一樣對社會有貢獻,所以就不要再扯18%這種吸血制度了,人民沒有義務養軍公教一輩子。和勞工農漁民一樣,軍公教平常就應該拿比勞工農漁民薪資高上許多的收入的一部份,自己去投保高額退休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