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真得是溝通的誤會。
1.原告陳先生,從他常出現的社群跟其他人的互動情形,不像是類似林XX的行止。
2.被告傅先生,看起來也很有誠意解決問題,也坦承自己犯行。
兩個善良的人,事件怎麼會搞這麼大?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預設立場」的關係。
對陳先生這類耗費時間新寫創作的人來說,也許本來就很痛恨「不重視智財權」的人,所以一開始就對傅先生抱持負面的看法。
對傅先生來說只是單純做文章分享,也沒得到好處,卻因此被求償70萬元,直覺對方就是來借機討錢的。
這個事件應該就是雙方都在猜疑之中而無法尋求和解,然後又錯過幾個關鍵點。
第一個關鍵點:如果陳先生接受和解,和解是以教育為前提(例如登報道歉、在網站上道歉),而不是以利益來衡量,事情到此結束。
第二個關鍵點:PO出整個過程的樓主,出發點雖然是要教育大家(感謝,確實上了一課),字裡行間卻不免有種「王子復仇記」之類的快感...如果能夠只提到事件的起因與結果,而不要牽涉主觀上對過程的看法,事情應該也可以結束。
希望大家能冷靜一點,想想生命中有更多有意義的事情,而不是花時間在這些沒有價值的爭論之中。我的想法,本篇討論串應該要鎖住了,留白給雙方,才能事緩則圓。
Blue as 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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