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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69-ER " 關於"救護車送命危婦遇惡駕駛險釀禍"


信望愛 wrote:
這種人喔!罰錢真是太...(恕刪)

打錯字了,請一律用牠,謝謝!
看到救護車第一個想法應該是想辦法讓吧!
每次看到救護車順利離開車陣呼嘯而去,總是有種由心底升起的開心!

怎麼有這樣的敗類!改天一定會有報應!

IT.M wrote:
法律我不懂這樣行為難道還可以讓他自己說明?不用拘捕?



不是現行犯...你要拘捕要用什麼條文..而且開車的人是誰...媽媽,兒子,友人..???


IT.M wrote:
懂法律的可以幫忙解說一下,這樣真的只是仿礙公務最後役科罰金而已嗎?


目前大概就這樣..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說老婆婆因為他這麼一檔路就死亡,,有可能就算不檔也死亡


現在只能說法律上不是太重的罪..但道德上跟本是人渣
我的blog : http://www.flickr.com/photos/foxhuang/

Neil0924 wrote:
突然想到,住新店的朋友

如果知道此人何時病發了去醫院,希望到時候可以通知一下

找一堆人去堵住他的路,順便對他比中指,讓他知道有多刺激!


建議 大夥先去掛精神科~

這樣就算出 "大條" ~

也有藥袋保身

海斯勒 wrote:
很正常阿 這就是台...(恕刪)

別把自己的惡行給合理化
誰跟那人渣同種的

皮日休 wrote:
老夫的認知中...小...(恕刪)


夫子所言甚是
應為白銀千兩取之
享樂花用去了
我查出來了
喜洋洋社區
(新店市裕合街)往上數第5條巷子是這社區前3大豪宅
難怪這台車很面熟
買雞蛋先
要不要明天約在山下集結靠二叭子植物園山底下入口處一早到他家門口抗議

google map 街景沒有拍到那邊 
只有第一條巷子有google map 街景
抱歉我剛才反覆查看發現看錯豪宅了
因為房子樣子長很像
不好意思 看錯了
請大家告訴大家
混蛋加三級~~

這種人該抓去槍斃~

心痛這個社會阿~~

Neil0924 wrote:
打錯字了,請一律用牠...(恕刪)



+1
不過牠這個字也會跳出來說它不配用耶
這種卑劣無恥的行為
還不敢出來面對
也不願意道歉
這不算是社會敗類嗎?
有錢就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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