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3

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需不需要三成我不置可否
但是新聞內容中
該婦女已經有個小孩讀大學了
這樣的年紀可以打工了(就算平時不打工,暑假可打工吧)
當然並不是每個大學生都打工
只是說是貧婦似乎不太妥
因為這個家庭已經有兩個人有能力支撐經濟了(至少比小孩都還是國中小學的年紀)

不過台灣本來就金錢至上,很墮落的民風
還不是大家造成的
書讀到背上
同理心老師沒在教?
也不想想人家掉錢
2萬1是拿來幹麻?
繳房租、繳孩子的學費
或者這個月的生活費、還地下錢莊?
家人OR自己的醫療費用?

如果他因為這6000沒辦法生活
或者是被討債最後還不出來自殺??
這樣你還想要那6000嗎?
還是真的這樣你在來說
我哪知道他的錢是要幹麻的?!
(例子嚴重了點,不過不無可能)


這樣的人做法官或者律師
老實說都讓人汗顏阿
難怪現在這麼多怪物法官
就算未來如果做出
摸胸10秒無罪
這樣的判決也不意外了





以前也發生過類似的案例,看一下這篇吧!!
法律100分,法理學0分──這種法律系學生,可怕!

法律規定的是 60 分的道德,
只要求60分過關,
這國立大學學生的標準跟素質還真低啊.....

人肉搜索結果好像出來了
不過好像被學校拿掉了....
學校也感到羞恥而湮滅證據...
還好 Google 大神還保留著
相片也還在

willie929 wrote:
不太懂~~~真想拿那...(恕刪)


因為想要拿的心安理得


他的老師真的教的很好學以致用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tommycheng wrote:
撿到後就多塞10塊錢進去,然後送到警察局!

這樣是否不算侵佔,但最後也沒人領得走?(因為遺失金額不符)

6個月後會如何?
...(恕刪)

這個可以
但撿到地點也要換一下
手殺牌金 wrote:
知道對方貧困...硬...(恕刪)


有一點挺奇怪的
就是每次掉錢的一定都是"清寒人士"
上次是窮學生,這次是窮媽媽....(學生說掉的是繳學貸的錢....都是貸款了還有現金嗎????)
是的清寒??還是媒體為了把事件放大而造就的清寒呢????
發現這種新聞事件真的很合台灣觀眾的胃口
這種心態比搶劫還濫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實際的方法 把錢討回來

一生尋找什麼
咳咳,管她學歷多高,法條多正確無誤

我只能說

她等著被大家人肉吧...

呵!鬧上新聞,那個女的現在改口,說她有拒絕失主給的紅包,還說給她的紅包可以去捐慈善機構.......

.....?!是喔?!那跟人家要6千是幹嘛用啊?!


剛剛再看到新聞,失主原本就有要給她紅包的,結果是她開口要6千的!

捐慈善機構?問問她自己平常又捐了多少啊?要這樣去為難一個單親媽媽,來完成她的愛心啊?


有關於法條,之前一個有立委介入的相同事件,那立委就有說會修法!
只是大家都知道,重要的法都過不了,這種芝麻綠豆的小法要修到什麼時候?!
管妹...是誰啊?
台灣法律系的都這樣

難怪上法院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希望你朋友可以當上法官

以後我如果不小心上了法院

我會包的大紅包給你朋友的


他這麼愛錢....
  • 40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0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