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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那位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提告的31人中 其中之1人 被D文修正後重新PO

關於盧教授認為自身名譽受損,

堅持要告108位網友的事件,

在我看來,

為什麼盧教授非提告不可呢?

因為盧教授自認"是受害者",

那為什麼盧教授能夠放寬心胸,

原諒罪大惡極的死刑犯呢?

因為盧教授"不是受害者",

簡單說就是,

人家吃麵 她在話燒,

這種置身度外的慈悲,

社會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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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盧教授認為以上言論又讓你受辱了

公然侮辱構成要件該當

那也來告我吧

bar777tw wrote:
剛剛的文 因為違反...(恕刪)


文好長..看不完..

反正以後多準備些現金就對了!

告人是每個人的權力...不然維大力也不會告jerry了

只是想勸告人的教授
網路上有句最有名的話:認真你就輸了
對嘴砲的網友提告,真的太認真了
這就是台灣某些贊成廢死刑者的慈悲,嘴臉。

很可惜的,一個神聖的理念,就這樣被這些人糟蹋了。

(我是反對廢除死刑的,但是我也覺得這樣的理念是神聖的,只是目前還不適合)


早上: 贊成廢死刑者:

你們要寬恕加害人,上帝是慈悲的,要有大愛,冤冤相報何時了?


下午: 贊成廢死刑者:

哇塞,你們這票人敢罵我,告死你們!! 寬恕? 寬恕個x!


這樣就要被告...
那要是殺了人該怎麼處理?
格局好小
好可笑 真可笑!!










我是說我...
這樣會被告嗎?
我看到有人用私信行恐嚇之實也
我好怕哦....


話說文中說人家知識不足無法判斷是非
這樣算不算人身攻擊
能不能提告啊?

以下~為假設,公堂之上,假設不犯法吧!

廢死~當然要廢死,不廢死,,,犯人真的都死光了

那X賺什麼

不死~然後上訴,減刑X可以賺錢

不死~然後再上訴,免刑X可以賺錢

不死~我才有那麼多"信眾"瞻仰X的厲害

最後~不廢死,到時把X關進去時怎麼辦

後面的支持者不就是那些作盡壞事的X官X委

萬一收黑錢,洩漏國家機密等被抓到

也想免死阿,不是嗎?

恩~假設完畢...看看嚕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終於徹底明白古人所謂的……

是可殺,不可辱!

哈~~
跟自己沒有利害關係的死刑犯,說原諒就原諒
網路上寫幾個字罵到它,就要告網友告到死

真是標準的偽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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