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chu wrote:
請問你願意將你納稅的錢養一群有手有腳、只為自己私欲殺人還不用死、坐在牢中等死的人嗎?
可以有別的想法嗎?!
反正都是在養,可以把他們改變成殺人兵器,專殺貪官污吏嗎?!
反正在臺灣,殺人又不會判死刑!

taichung kan wrote:
我希望大家想想以下之問題,
再來決定是否要廢除死刑。
1、現在有死刑有人會害怕死刑而不重大惡性犯罪嗎?
2、重大惡性之人會因為知道無死刑而更加猖狂犯罪嗎?
3、死亡及一輩子失去自由哪一個對罪犯更有懲罰之效果?
(前提是不能假釋及強制工作所得賠償受害家屬甚至終身只能單獨監禁,不得與人接觸)
4、死刑之目的為將罪犯永久與社會隔離,終身監禁不也是相同之方式,
大家會認為花稅金養一個禽獸不合理,
但是花錢請保全將犯罪阻擋於門外與用稅金請監所人員將犯罪的人永遠隔離社會有何不同?
5、現今所有審判制度及鑑識科技、警方偵辦技巧,是否可絕對保證無冤獄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