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6888 wrote:我是覺得民代有點無辜...(恕刪) 無辜???會嗎???一個不分是非對錯亂接受陳情亂為民喉舌的民代有此下場也是自找沒搞清楚狀況就自以為是的在那開記者會痛罵警員現在呢事情真相出來了有出來道歉嗎???也沒...被人批是剛好而已啦
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彭彥凱警官,加油!基層員警真的很辛苦,上面的長官沒擔當更是欲哭無淚,因執行公務而衍生的問題,怎麼會是要彭警官自掏腰包賠償,警政高官們,是這樣踩著部屬幹的嗎?碰到臨檢攔查,尤其是夜間勤務,檢查完放行我都會真心的說『謝謝,辛苦了!』。警察加油!
abi0129 wrote:這就讓我想起當年念台灣某國立大學法律時的同學我有兩三個男同學當初在念書時可是認定強姦罪(還沒改為妨害性自主前)應該要除罪化喔!!理由呢?"因為女生穿這麼辣不是在誘人犯罪嗎??自招危機"...(恕刪) 呵...若真如此那那個犯妨害性自主的人若不是...蝌蚪衝腦喪失其判斷能力就是禽獸應該先送去強制治療以保護女性權益而非責怪女生穿的辣人是有克制能力的禽獸才沒有
我認為彭警員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將來的警員著想為什麼呢當符合用槍時機而開槍本來就合法現在基於道義責任還付看護費以後的學弟妹誰還敢開槍不如把用槍時機用槍要領廢掉好了啊不然乾脆不要帶槍好了啦彭學長~為了將來的學弟妹著想不要再付了吧...不然以後撞警察被子彈打中還可以拿看護費不撞警察的真的是笨蛋反正不撞白不撞嘛以後的學弟妹就等著被撞吧您的出發點是好的,我支持您但為了後人著想,請支持我的論點好嗎??
說實在話,身為公僕的我要是遇到攔查不停的人車,我是絕對不會開槍的!因為現在的制度、人民、社會、國家,沒有一方會站在警察這邊就算你開槍開的很有道理,還是會落得法院跑不完、民事賠償等問題簡單來講,就是沒人挺你,你敢做嗎?當然不敢啊!誰做了誰倒楣也就是因為這樣,有時候警察會不積極,因為太積極反而會惹得一身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