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

聲援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員警"彭彥凱"吧

加我一票

這兩個混蛋趕快拖去槍斃
不要浪費我的納稅錢
best6888 wrote:我是覺得民代有點無辜...(恕刪)


無辜???

會嗎???

一個

不分是非對錯

亂接受陳情

亂為民喉舌的民代

有此下場也是自找

沒搞清楚狀況

就自以為是的在那開記者會痛罵警員

現在呢

事情真相出來了

有出來道歉嗎???

也沒...

被人批是剛好而已啦
死一死 免浪費米...
人渣太多了
聲援+1

員警執法並無不當,他是依法行事而已,

可惡是那些小渣渣,作賊心虛。

還有那些下三濫議員!

假藉機會來曝光!!

那些議員才是社會的敗類。


叫那些議員去出小渣渣的醫藥費,


因為他們是一夥的。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何這篇會被回報?
是護航團點的嗎?還是戰輸的鄉民?

衝撞員警這行為就該死~
管他是不是強姦犯..
現在也只是證明了..
果然是因為做賊心虛才需要衝撞..警方並沒有過當
難道真要等到警察被撞傷才能開槍嗎?
還賠錢勒..真是令人生氣
中和分局南勢派出所彭彥凱警官,加油!

基層員警真的很辛苦,上面的長官沒擔當更是欲哭無淚,
因執行公務而衍生的問題,怎麼會是要彭警官自掏腰包賠償,
警政高官們,是這樣踩著部屬幹的嗎?

碰到臨檢攔查,尤其是夜間勤務,檢查完放行我都會真心的說『謝謝,辛苦了!』。

警察加油!
abi0129 wrote:
這就讓我想起當年念台灣某國立大學法律時的同學
我有兩三個男同學當初在念書時可是認定強姦罪(還沒改為妨害性自主前)應該要除罪化喔!!
理由呢?
"因為女生穿這麼辣不是在誘人犯罪嗎??自招危機"
...(恕刪)


呵...

若真如此

那那個犯妨害性自主的人

若不是...

蝌蚪衝腦喪失其判斷能力

就是禽獸

應該先送去強制治療

以保護女性權益

而非責怪女生穿的辣

人是有克制能力的

禽獸才沒有
我認為彭警員不為自己著想
也要為將來的警員著想
為什麼呢
當符合用槍時機而開槍
本來就合法
現在基於道義責任還付看護費
以後的學弟妹誰還敢開槍
不如把用槍時機用槍要領廢掉好了
啊不然乾脆不要帶槍好了啦
彭學長~為了將來的學弟妹著想
不要再付了吧...
不然以後撞警察被子彈打中
還可以拿看護費
不撞警察的真的是笨蛋
反正不撞白不撞嘛
以後的學弟妹就等著被撞吧
您的出發點是好的,我支持您
但為了後人著想,請支持我的論點好嗎??
說實在話,身為公僕的我
要是遇到攔查不停的人車,我是絕對不會開槍的!
因為現在的制度、人民、社會、國家,沒有一方會站在警察這邊
就算你開槍開的很有道理,還是會落得法院跑不完、民事賠償等問題
簡單來講,就是沒人挺你,你敢做嗎?當然不敢啊!誰做了誰倒楣
也就是因為這樣,有時候警察會不積極,因為太積極反而會惹得一身腥
  • 7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