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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小渣渣犯案了....

attn_mike wrote:
...(恕刪)只是如果公權變成一個龐大無法控制的怪獸,然後少部份擁有公權力的人們可能是個壞人,
或是部份擁有公權力那天一時心情不好,到時所有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執行公權力的人也是人,是人都有可能犯錯,而保障人權目的就是不要讓掌握公權的人有太多的傲慢,
絕對不是反對對於罪犯的制裁,也從來不是罪犯的保護傘,就此事件沒有"人權團體"會聲援的。


我國目前的問題,不是公權太過龐大,而是公權太過不彰,只要遇到人權團體或是議員等高舉人權、正義嗆聲,
公權力就習慣性退縮,而放任破壞社會秩序的壞人肆意妄為。
而這個結果,就是這十幾年來所謂的人權無限上綱,人權團體動輒高舉此大旗來批鬥反對者,就算人權團體辯駁說他們不是反對制裁罪犯,但實際上他們已經替罪犯創造出最適合犯罪的社會環境了。
徐姓禽獸的姦殺事件,引起社會民眾公憤,聰明如人權團體,當然不會公然跳出來犯眾 怒,而是加緊腳步施壓廢死刑,讓徐姓禽獸可以在電視前高論“殺人有什麼了不起,大不了賠錢嘛“,是的,在公權力全面被扭曲的人權壓制下,也難怪犯罪者有恃無恐了。
attn_mike wrote:
我想公權是人付予的,...(恕刪)


可是就許多人看來,台灣的人權團體常出現在聲援犯罪者的場合出現,他們為什麼不去幫受害者聲討其人權呢?
當道德淪喪而法律也無法充分保障守法者時,加強公權力與加重制裁犯罪者才能將社會亂源導向正途
attn_mike wrote:
死亡筆記本中,如果夜神月代表公權,他滿足社會大眾對於罪犯處置的期待,他自稱為神可以裁定罪犯的生死,
但事實上在他自認為幫受害者申張正義的同時,他也變成了一個無法控制的加害者,這樣的公權是正義??,...(恕刪)


執法過當事件中,民代出來開記者會質疑警察 滿足人權團體對於執法的期待 卻不知這可能影響執勤員警的生死
事實上在他自認為幫受害者申張正義的同時 他也變成了一個加害者的幫兇 這樣是正義??
gufan wrote:
殺人有什麼了不起,大不了賠錢嘛...(恕刪)


這句和"我只想強姦他" 會不會變成熱門手機鈴聲啊?

"警方雖嚴重懷疑徐志皓是預謀姦殺少女,但徐嫌在偵訊時否認,聲稱鐵棒、童軍繩、膠帶等犯案工具本就在現場,他和許、方、鄧4人,是先在客廳聊天1個小時後,他才臨時起意。"
人權.....是壞人的人權,好人沒份....
陳進興的小舅子如何被翻案無罪開釋,如何又虐殺另一名女子後再判死刑,
假如沒有烏龍團體施壓,沒有烏龍法官判決,就不會又有人枉死...
人權團體都是一堆"屎" , 517這堆人要開同樂會.......
如果小渣渣犯案的對象大部份都是人權團體的話...

那些人權團體不知道會不會原諒他們哦@@?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14/17/1jh91.html

看到這篇...會讓人更氣...直接死刑吧...沒啥好說的...無期徒刑我都嫌浪費我的納稅錢勒~
yayadog wrote:
http://tw....(恕刪)


(戴上人權面具)

這一定是天大的誤會
徐小弟(這時候趕快裝小,搏取同情)都已經說這不是預謀 是臨時起意 應該可以減刑吧
(語帶恐嚇):誤判怎麼辦 那天你家人被誤判 你才會知道人權的重要
而且他以後可能會改過向上哦 不要錯殺了台灣的愛因斯坦啊

gufan wrote:
在電視前高論“殺人有什麼了不起,大不了賠錢嘛“,是的,在公權力全面被扭曲的人權壓制下,也難怪犯罪者有恃無恐了...(恕刪)


真嗆, 我們的法律真軟 治不了惡人

(人權):
徐姓少年此言應該解釋成已有悔過之意 因為他想到要賠錢以求補償過失
建議庭上判無罪釋放 並且由政府幫他找工作讓他去籌錢
很想看到新加坡的鞭刑可以在台灣實行!
亂世就是得靠重典吧!
「於是我關閉我的語言,關閉我的心,深沈的悲哀是連眼淚這形式都無法採取的東西。」 - 村上春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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