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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陸客阿里山傷人新聞事件回應

大陸領隊王磊在驗傷起訴時表示,當天團員唱《高山青》比較大聲,遭28歲台灣男子陳立倫大罵他們:中國人滾出台灣!還夾雜「干你娘」等不堪入耳言辭,雙方才起口角。在陸客嗆聲「台灣也是中國的」后,陳惱羞成怒先動手,最可氣的是陳的朋友,38歲大陸女子石薇還拿石塊砸同胞!
我說真的,
今天是你,你會跟一團人動手嗎??
不過話說回來,人都走了...
告不起來的,下次不管是誰,遇到請自己小心點。

大陸地區人多,素養差異原本就很大,
還需要幾年才能發展的比較好,
台灣也是經過了好幾年才比較好,
能自我反省最重要(不過~好像...)~算了!!
不重要了~
自從開放陸客觀光後,一些景點我也不去了。暑假回家去了一趟六合夜市,都是陸客,當下就改去金鑽夜市。我相信大陸是有好人,但是出門這種德行,真是敗壞名聲。

一個陸客為惡,在外人眼中,就會以為全部的陸客就是那個樣。一個韓國人隨地吐痰,大家都以為韓國人就是那樣。一個亞洲女性媚外自賤,就會讓老外以為亞洲女性都可欺。所以,自己的行為不良,價值觀不正確,就算有錢,也是被人譏笑的而且還害了跟你同族的人幫你背黑鍋。

在這事件中,我看到陸客的自卑,可憐呀。
fifa002 wrote:
大陸領隊王磊在驗傷起...(恕刪)


你覺得你貼的這部分可信度高嗎? 單憑被告自我口述,有價值嗎? 如果真是如口述,事主友人還需要幫他出氣嗎? 因為她也是大陸人呀。
現在變成各說各話...
不過中國導遊應該沒說實話
畢竟樓主就是帶中國友人出遊
哪還會說出汙辱中國人的言語?

最重要的是...
誰沒事會跟"一團人"起衝突?

只能說:
這件事無風不起浪
再加上那位自稱苗xx的自清文
我是覺得...串供的機率很大
原來是河南的喔,那這篇自清文根本就沒參考價值了。十個河南九個騙,另外一個是教練。

台灣人可悲呀 wrote:
你覺得你貼的這部分可...(恕刪)
這就需要旁證了,要不然會說原告也是一方之辭
對於陸客團領隊王磊的聲明,本人僅以"編劇雜亂無章,前後說詞矛盾,破綻百出,毫無誠信"作為回應.
前後改口三次的聲明,卻越改疑點越多,
corysun wrote:
對岸的微博確實已有對此事的帖子,大部分的大陸人都相信台灣方說詞。
對於激烈的政治口水會模糊了焦點,更挑起了對岸百姓仇視台灣,大可不必如此。
仍應理性、平和,注意言詞及態度才能體現台灣人民高素質,
也有助於讓大陸廣大群眾支持台灣方。

rockmen1 wrote:
我是对岸的,刚才看到有人在微博上贴出两边的声明,对岸这头的声明非常软弱无力,我支持楼主,我相信大陆这头很多看到楼主的声明也能够正确判断是非。

聲明不合理之處,連大陸網友都看不下去,近300頁的討論,幾乎鮮少指責台灣媒體或本人說法不實.
幾乎全面性地認為該河南陸客團又讓其名聲蒙羞.
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_shehui7_bbs/98SL5H2B00011229.html
"陸客在台吐痰丟垃圾喧嘩遭勸圍毆台男."
本應很容易因兩方說詞不一,引發兩岸網友群情激憤的相互攻擊指責.
能讓事件聚焦於"傷人",而非流於情緒化的憤怒,
可見兩岸人民明辨是非的能力與理性.

對於這種不實且破綻百出的聲明,每每一發表,許多網友都已指出內容疑點與矛盾.
實在沒有回應必要.不回應又會造成部分網友的誤解.
相信這次回應後,對方又會再次將其內容矛盾說詞改口後再次發表新一版聲明.
司法案件不是兒戲,更非編寫劇本給教授批改,用以一步步增進寫作功力的途徑.

疑點1:
對方前後發表三次聲明,
光是指稱本人罵人的內容從在派出所沒人聽懂的地方用語[!@#%^&**"],
到地方用語[臭你媽],本人於14日update表示此類用語不符台灣人習慣且不是常見用語.
自稱案發時在場的陸客團成員於16日的聲明改口[臭你媽]為[干你娘].
現在王磊這篇聲明又再次改口,並對[!@#%^&**"],[臭你媽]與[干你娘]隻字未提?
編劇能否符合前後一致性?

疑點2:
我帶著中國籍友人同行,在規勸對方不要隨地扔垃圾,吐痰與大聲喧嘩時特別挑名"中國人"罵.
並叫"中國人滾出台灣".
(這2點本人已於稍早做出回應:
王磊指稱因團員唱歌比較大聲,本人即大罵
"中國人滾出台灣!";"臭你媽!"
有可能嗎?我身邊接待的就是來自中國第一次造訪台灣的朋友.
我可能當著中國籍友人的面大罵"中國人滾出台灣!"嗎?
在派出所製作筆錄時,施暴者才知原來我的友人是中國籍.
其中一位陸客還向蘇姓施暴者表示"原來你打的那女的也是中國人啊!"
如果對方能早一點知道我友人是中國籍身分,
相信討論出來的說詞將會不同.但當時王磊的筆錄已進行到一半,蘇姓陸客尚未製作筆錄.
因此也無法回到隔壁小廳重新討論更改說法了.

另外"臭你媽!"這詞,本人還是第一次聽到.用詞方式也不符合常見用語.
P.S 在派出所準備製作筆錄時,對方在派出所討論如何形容剛剛發生的事件,
竟指稱本人以[!@#%^&**"]一詞罵他,但有趣的是,
包括本人在內,在場沒人聽得懂[!@#%^&**"]這句地方話或方言是什麼意思?
對方才又情急改口.)

編劇能否考量可信度?

疑點3:
據王磊的聲明,當我規勸對方團員時,陸團領隊王磊說:"你不要罵人,我上前給他們說一下."
聽到這句,我就衝過去抓著王磊衣服.
希望下個版本不要又改為衝過去抓著團員的衣服以符合邏輯性.
編劇能否合乎邏輯性?

疑點4:
王磊的聲明指稱要陳男別罵人時,陳男的回應是:"我就罵了,怎麼著"
光是疑點1內容,已因不符台灣習慣與日常用語,改口數次.現在又出現個"怎麼著"
編劇能否加以考據?

疑點5:
王磊的聲明表示他要報警而遭我阻止.並將其手機反覆打掉.
請問,當時手機正撥放謝金燕的跳針嗎?
本人受攻擊時即表示要報警,急著通知報警情務中心,
擔心報警情務中心傳達時效不及,會讓施暴者逃離現場,
更在阿里山森林步道受鎮宮旁攤商協助下向阿里山派出所再次報案.
不論是電信商或警察情務中心均有紀錄.
而受鎮宮旁攤商亦擔心施暴者逃離現場,主動熱心表示要號召大家先將人攔下等警察.
台灣的報案習慣,很少人會隨身記著當地派出所或是員警電話,
通常都是由報案情務中心受理轉達.與對岸部分偏遠地區直接通知管區,城管不同.
對方大概不知在台灣的電信有通聯記錄可查吧!
附上先前發表的內容
蘇姓陸客表示"你報啊!報了也沒用!我們明天就走了!"
(事後於派出所得知對方離境時間是9/14,非9/10)

下一個版本的聲明該不會改口指稱本人想搶其手機來報案,導致手機反覆掉落吧!
編劇能否設身處地創作?

疑點6,疑點7,疑點8
王磊指稱事後找到台灣導遊向其表示要報警,
但警方協助於遊覽車停車場將對方攔下時,台灣籍導遊才上前詢問發生什麼事了?
警方告知後,台灣籍導遊表示不知情且不在場,需向團員了解一下.
王磊的說詞無疑是想塑造其委屈並主動提出報警的假象,為其犯行脫罪.
但卻更顯前後矛盾.

王磊聲明指稱本人在派出所詢問台灣導遊他們的行程幾號返程.欲耽誤其行程.
與事實不符,關於旅行團行程與相關資料是由警方於派出所詢問並登錄.
且真欲耽誤其行程,需要等到該旅行團盡興完成在台所有行程後嗎?

據王磊的聲明,在事發當下表示要報警遭我阻止.
事後又向台灣導遊表示要報警遭勸阻.
但一到派出所後卻說要和解又急著透過台灣導遊代表多次溝通.
合理嗎?所以王磊是想報警的用意只是想到派出所宣揚和平的理念!?

P.S 上一版聲明說事發後是主動到派出所報案,結果媒體查證報導是在停車場被警方攔下帶回派出所.
這一版又改口說原本想報案,卻被台灣導遊勸阻才在停車場被警方帶回報案.
下一版該不會說不知怎麼,醒來就在派出所了吧!
編劇能否再不合理些?

疑點9,10:
前一晚接到阿里山派出所盧所長的電話,本人即表示已下山往北行,折返不便.
將就醫後返回台北並提出告訴.盧所長表示有抄錄雙方資料.

而王磊的聲明指稱員警告知本人隔天會到場(竹崎分局),
又指稱員警邀約法官到場受理案件.

請問,編劇穿越了嗎!?還是古裝片看多了!?
這都能編得出來,也不考量一下時空背景.
幾小時前受理報案,案件都還不知送達地檢署了嗎?就連法官都指派好了!?
還能邀約法管到分局受理案件!?
編劇能否重視一下時空背景?

疑點11,疑點12:
王磊的聲明表示[陳男是台北人,之所以9月14號警方讓我們去做筆錄就是要影響我們的返程飛機.]
雖然我不了解這兩句話中間的關聯性.但你前一句話不是說警方告知你陳男於9/12於台北對你提出告訴嗎?
又說[然後在我們返程後,不在台灣期間再給媒體歪曲事實,這樣就無人跟他作證,
就是來台灣也是很不方便,這也是最早最之前陳男的說法.]

有人說金魚的記憶只有三秒鐘,我不知道編這劇的記憶有多長,但你沒拉上去看看你剛剛說的嗎?
怎麼又搬了塊石頭往腳上砸呢?
另外,本人並無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而是由媒體自行向警方查證後報導.
希望你在下一個版本時,別又改口是台灣媒體憑空杜撰...

王磊的聲明指稱台灣媒體扭曲事實,大肆渲染.
關於這點,我只能說媒體對你太客氣了...
加上大陸網民近300頁對此事件的評論.
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_shehui7_bbs/98SL5H2B00011229.html
有多少人指稱你們幾位的行為使其蒙羞,要與你們切割,不承認你們是中國人.

隨地吐痰,亂扔垃圾與大聲喧嘩都是可以規勸與理解的情形.
遭規勸後心生不滿,憤而動手傷人.
甚至想試圖將衝突合理化擴大為兩岸人民的偏見與仇恨來為犯行脫罪.
所幸與本人同行的友人是中國籍.更無辜遭受波擊傷害.
於派出所指證還原現場情形.
也讓你們幾位暴徒在派出所串供之詞前後不一,不攻自破.

對於王磊方的幾次聲明,前後改口多次,
更謊稱主動到派出所報案,只是小事,只有造成輕微傷勢...
無疑又是為自己的犯刑開脫之詞.


王磊方的聲明已毫無誠信可言,
兩岸的人(網)民,媒體以及司法機關自有判斷.
本人對其日後再改口更新版將不做任何回應.


再次聲明:
台灣注重法律,相信[中國/大陸/對岸/China/Chinese...]在法治素質也是相當高.
本事件已正式進入司法訴訟,媒體亦向警政單位查證現場情事後報導.
(並非本人接受訪問的單方面說詞)
並由警方保存相關事證,於現場製作筆錄,
是否某方於事後試圖改口自圓其說,將犯行尋求合理化,就靜待司法調查.

也呼籲涉及多項罪刑的王磊,蘇站橋兩人能盡速出面面對司法.
請正視自己的犯罪事實,勿再發表引起兩岸人民情緒的不實言論.
試圖將兩岸政治敏感議題融入,尋求民族情懷支持而為犯行合理化.
對於公共場合的公德心以及對於暴力的譴責,是兩岸人民一致認同的觀念.

關閉三通我覺得比較好

搞什麼破三通,弄得現在到處烏煙瘴氣

eclipse mint wrote:
由於本人目前身體仍不...(恕刪)


反正他都說人打一打就走 那您也請人讓他爽一爽回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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