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z1814 wrote:
其實我覺得倒不需要這樣對他們,他們是同性戀或許不被太多人接受,但對與擋住出口這件事情他們也都發道歉文了,有必要要把人逼死嗎?還惡意封鎖他們的個人fb,然後在這邊幸災樂禍,不覺得有點過分嗎?還一直對他們做人身攻擊,我本來還覺得是他們的錯,但到後來真的覺得有些人的回應真的是太超過了,即使有錯也不需要受到這樣的對待吧!我想人都會犯錯,他們都道歉了,為什麼不給他們一個機會改過呢?至於同性戀這件事我想我們不應該用歧視的態度及眼光去看待,同性戀並沒有犯法,也沒有影響到你,如果你討厭,可以放心裡,不需說出這種傷人的話!!
1.所以道歉可以解決問題?你知道違反集會遊行法是要付出什麼代價嗎?更別說依法捷運站出口40公尺內未經許可不可以有活動...
要高調就不要怕被別人拍,大家是針對他們的行為做討論,承認錯誤的時候,應該先想一下為什麼會犯下這種錯誤吧。
2.惡意封鎖?FB版友們家開的嗎?會被封鎖一定有理由,怎麼聽你說起來感覺變味了,好像是01版友利用網路霸凌的方式封鎖了他們的FB?
3.幸災樂禍?請問你幸災樂禍的定義是?我看到版友們很積極的想認識這兩位金髮的年輕人,不知道底何方神聖可以PO個文號召就能把西門6號出口堵滿...
至於他們FB被封,難道要在這裡發R.I.P才算不幸災樂禍?
不要把什麼事情都無限上綱,台灣人很糟糕的就是什麼都要利用身分的特殊性,把一堆人跟自己綁在一起死...
同性戀怎麼了?當你發言的時候說出他們是同性戀或許不被太多人接受的時候,你無形中就是在製造一個他們是弱勢的假像立場,然後接著就可以把所有同性戀綁在一條船上,同仇敵愾的指責對方欺凌...
我不知道你是有意還是無意,但老實說你這行為就跟前陣子家務事鬧很大的于姓女藝人開口閉口講到女人是一樣的...
試圖運用女權/人權/性平等權來營造自身弱勢,進而博取同情,抨擊異己的行為,說真的不是很鼓勵。
FreeHand ZERO wrote:
閣下才註冊幾小時就上來幫腔? 莫非.........?
咱做人不要這麼苛刻,有些懷疑放心裡就好...
台灣試圖運用言論製造對立的人已經夠多了,今天這個問題應該要讓大家意識到:無論你是什麼身分(自認/公認),或你想做什麼,不要給人添麻煩是種基本的人生態度。
有時候真的覺得台灣人應該學學日本人,不要過度自我主義,學習一下人家日本人不給大家添麻煩的精神,這樣社會會好很多...
FreeHand ZERO wrote:
惡意封鎖??假如他們...(恕刪)
當天註冊當天馬上發文,其實不用想太多也知道是上來幹麻的。
老實講看到那個粉絲社團內的內文跟照片,我一點都不覺得這棟樓的發言有什麼大問題。
愛雷島之心 wrote:
因為對下一代絕望所發出的悲鳴吧...(恕刪)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9%96%B1%E8%AE%80/%E9%96%B1%E8%AE%80%E7%9F%A5%E8%AD%98facebook%E8%A2%AB%E5%81%9C%E7%94%A8%E4%BA%86%E5%A6%82%E4%BD%95%E8%99%95%E7%90%86/499619559719
悲鳴~~~

看完上面那個
我直接哭哭比較快~~~~

是我中文太差嗎~~~~

還是淘氣們中文太好~~~~~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