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他人的無心之過
事後有表示歉意
我不懂有甚麼好生氣的
如果真的受傷 就拍照驗傷 私下請求賠償
若是對方相應不理 才會訴諸公論 求諸媒體公器
這就是文明..
新聞主角的做法 凸顯了沒度量 沒有文明的表現 又濫用公共資源
網路上還很多人聲援 只能說社會要進步 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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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覆者說要打樓主的頭
就是出自故意 根本與這篇新聞是兩回事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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