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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法官恐龍之前可不可先有基本的法律常識


smartelmer wrote:
為啥每次新聞報導特定...(恕刪)

太無聊正義了 不想看
反正現在犯人烙跑了 那個法官就是恐龍

GDKINE wrote:
反正現在犯人烙跑了 那個法官就是恐龍...(恕刪)


應該是只要媒體不高興...不管哪個法官或檢察官都會變成恐龍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kuoyuan1 wrote:
因此我對許多法律人動不動想修法就非常憤怒,法律修的越細,牴觸的越多,漏洞就越多,這些人可以上下其手的範圍就越大。想要讓法律好好執行,司法人員的素養才是重要的因素。所以司法人員的管理相對之下比修法重要多了。



水晶骷顱 wrote:
只要媒體不高興...不管哪個法官或檢察官都會變成恐龍
是的,
我們社會結構中,負責傳播訊息的部份,素養也很糟糕。


這個社會只允許批評法官恐龍,
不允許批評媒體恐龍啦~~~
牛頓:「我能算出天體運行的軌道,卻算不出人性的貪婪。」

i'm NIKE wrote:
這個社會只允許批評法官恐龍,
不允許批評媒體恐龍啦






題外話 看不慣很多事都是媒體亂下標題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表達對媒體的憤怒?
ryan7028 wrote:
OK,我告訴你我生什麼氣會罵法官恐龍...(恕刪)

你這些理由是多餘的吧,你自己也承認這樣不理性,
簡單地說就是犯了『我感覺』跟『未審先判』的『民粹』毛病。

ryan7028 wrote:
但是請問,我們免於生活在恐懼中的權利呢?...(恕刪)

因為你把免於恐懼跟這件事做了不當連結,
免於恐懼是要由全體人民跟政府一起來努力維持,而不是單單政府或法官的責任。

況且雖然一堆人一直酸法官抱著法條辦事,
但實際上這樣才能達到你要的免於恐懼的目標,
以『文化大革命』為例就能輕易理解,那就是當一般人的『民粹式人民公審』的最後的樣子,
支持『我感覺有罪就該如何如何』的人可以好好想想你們的意見真的是正確的嗎?
kuoyuan1 wrote:
只要法官勤勞點,還是可以進行羈押,別老是將責任推給同樣是人不是神的檢察官。...(恕刪)

倒不如說這本來就是檢察官的責任,為何要法官扛?
很多有名的『恐龍法官』事件其實都是檢察官不努力收集證據造成法官只能輕判,
但很奇怪的是媒體跟民眾只會罵『恐龍法官』卻不會罵『恐龍檢察官』,
本來是檢察官的責任卻要法官扛,這是什麼道理?
還是有人真的以為這些司法人員可以任意擴張自己的權限嗎?

aquaaqua wrote:
倒不如說這本來就是檢察官的責任,為何要法官扛?
很多有名的『恐龍法官』事件其實都是檢察官不努力收集證據造成法官只能輕判,
但很奇怪的是媒體跟民眾只會罵『恐龍法官』卻不會罵『恐龍檢察官』,
本來是檢察官的責任卻要法官扛,這是什麼道理?

還是有人真的以為這些司法人員可以任意擴張自己的權限嗎?


我若是沒來這棟樓,還真不知道原來法院裡的分工是這樣運作
aquaaqua wrote:
倒不如說這本來就是檢察官的責任,為何要法官扛?
很多有名的『恐龍法官』事件其實都是檢察官不努力收集證據造成法官只能輕判,
但很奇怪的是媒體跟民眾只會罵『恐龍法官』卻不會罵『恐龍檢察官』,
本來是檢察官的責任卻要法官扛,這是什麼道理?
還是有人真的以為這些司法人員可以任意擴張自己的權限嗎?


你的說法簡單說就是"這都是別人的責任!",

我在想如果檢察官有提出該位司機有逃亡的可能性,該位法官就一定會裁定羈押嗎?

就算檢察官失職沒有提出有可能逃亡,根據他是計程車司機,有前科,被害人是外國人,
該位法官就一定不可以裁定羈押嗎?
或者說,利用較高的交保門檻來達到羈押的目的也不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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