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kao wrote:其實胡市長也可以讓員...(恕刪) 你計較的不就是工時嗎?之前有市場管理公務員上班時間在管理市場的範圍在違規的攤販用餐受否有包庇、收紅包、長期吃免錢的這才是需要拿出來檢討的還有高公局人員開便道規避收費站收費這也是要拿出來討論的這些都沒人拿出來討論
卡繆 wrote:gofy6848 wrote:看到您這樣的人才, 反思國內反對黨如何正視法治這一回事, 想想並不奇怪您肯認所謂的清廉人種吧, 哈哈 您的連結怪怪的耶, 是史上有名的清廉公務員說 按閣下既係如是肯認併指稱如下:「......史上有名的清廉公務員說」!誰敢言非也?惟窮究極致,亦祇不過與閣下涵養悉數若合符節罷了!
jcpapa wrote:勞基法可以廢除了勞工就是要被剝削的...(恕刪) 反正都是要被剝削我非常願意當個吃飯時間只有一小時的台中公務員,不,就算只有半小時我也甘願PS:我現在的公司,用餐時間還只有40分鐘哩,還沒附設餐廳
jiuanwenbaobai wrote:歡迎推文 !這問題搞得越大越好 ! 歡迎勞工!!這苦力搞得越勞越好!蘭叮叮好猛啊 wrote:原來喜愛嘴砲的人不是只有我頭像這傢伙跟白Jay院長而已 閣下......哈哈......要不要瞧瞧父母長相?再看看自箇兒嘴巴子!
是啊,小學生會自己帶便當、家人送便當、叫外賣(麥當勞提供外送真好)中午12點下課吃飯,12:30吃飽準備午休,13:00上課小學、國中、高中都是這樣的作息,有什麼問題嗎? @@憑什麼當了公務員就要求 1.5 小時的用餐時間?排隊浪費時間,就得自己想辦法找其它用餐方式,哪有怪餐廳人太多這種事? 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