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拿刀的一方~情緒不穩定時~誰都沒把握是拿刀會砍死人~當你拿槍時~遇到生命受威脅時~誰不想自保..拿槍只是他的工作~當對方不能用語言溝通時~我想~擊倒對方~才是自保至於開槍命中點~誰能說的準~我想即使特種警隊~一樣是直接打面積大的地方~當自己無法管理自己時~就需要別人來管理你了~難道 警察要眼看這位父親被他兒子刎頸嗎..!?如果今天情況改變~砍了其中一名警員~奪槍造成警員兩死一傷~那又要算誰的..
用槍時機: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扺抗或自衛時。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要犯脫逃,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用槍要領: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
汐止分局橫科派出所警員張大皞及洪重男,昨天中午在轄區巡邏,遭分持西瓜刀和拔釘鐵鍬的兩名凶嫌從後襲擊,「勒頸砍刺」,並奪走張大皞佩槍和十二發子彈後,共乘機車逃逸。兩警送醫急救,張大皞手術後在加護病房觀察,仍未完全脫險,洪重男則因身中十多刀,其中至少六刀刺中要害,傷重不治。隨即拿出預藏的 西瓜刀 及拔釘鐵鍬,各自鎖定目標,一人持刀猛砍員警張大皞頸部,另一人從後左手勒頸、右手猛刺洪重男胸膛,造成他血流過多,送醫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