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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朱姓員警被持刀遭砍殺 被迫用槍無用槍過當!!(補影片+粉絲團)

又有人分不清現實跟電視了

有槍幹麻不用

何必要空手去跟一個持刀的瘋子拼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拿開山刀亂鋪的又要申請國賠了嗎?
當拿刀的一方~情緒不穩定時~誰都沒把握是拿刀會砍死人~
當你拿槍時~遇到生命受威脅時~誰不想自保..
拿槍只是他的工作~當對方不能用語言溝通時~
我想~擊倒對方~才是自保

至於開槍命中點~誰能說的準~我想即使特種警隊~一樣是直接打面積大的地方~

當自己無法管理自己時~就需要別人來管理你了~

難道 警察要眼看這位父親被他兒子刎頸嗎..!?

如果今天情況改變~砍了其中一名警員~奪槍造成警員兩死一傷~那又要算誰的..
用槍時機:

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扺抗或自衛時。
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
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要犯脫逃,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用槍要領:

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
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

d01 wrote:
當拿刀的一方~情緒不...(恕刪)






別忘了精神病是無敵的~
汐止分局橫科派出所警員張大皞及洪重男,昨天中午在轄區巡邏,遭分持西瓜刀和拔釘鐵鍬的兩名凶嫌從後襲擊,「勒頸砍刺」,並奪走張大皞佩槍和十二發子彈後,共乘機車逃逸。兩警送醫急救,張大皞手術後在加護病房觀察,仍未完全脫險,洪重男則因身中十多刀,其中至少六刀刺中要害,傷重不治。

隨即拿出預藏的 西瓜刀 及拔釘鐵鍬,各自鎖定目標,一人持刀猛砍員警張大皞頸部,另一人從後左手勒頸、右手猛刺洪重男胸膛,造成他血流過多,送醫不治。
支持開槍.......但


員警好像該減肥了,閃刀子或跑路也能靈活一點
謝謝指教~~~~~ 無敵金句,可用於回答任何提問,瞬間讓提問者頓時語塞,就算是辨論冠軍也傷不了你

imhung wrote:
這是隱藏版的福利嗎?...(恕刪)




我也想申請退稅
空手奪白刃
我知道廟口有一個老大可以
而且還有拍成電影哦
不過電影看看就好
難道要警察都穿木屐嗎

d01 wrote:
(恕刪)如果今天情況改變~砍了其中一名警員~奪槍造成警員兩死一傷~那又要算誰的..


警察訓練不足,反正不管怎麼做都可以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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