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eser wrote:
這個...完整的圖檔...(恕刪)
連這都有啊?閣下會不會太猛了點…

laneser wrote:
這個...完整的圖檔,
要搭配本文吧?!
因為雙方只能各自貼出自己的.
本文如下:...(恕刪不告訴你)
開價20萬,是因為本人
針對傅先生此種態度,覺得需給他一點教訓,因為傅先生是工程師(有一定
社會地位及知識水準),本人國中畢業而已,大粗人一個,不能推說不知道
,而且態度又反覆,所以本人更堅決不朝和解方向,所以就詢問律師,律師
建議採取開高價模式,因為傅先生出不起這筆錢,也不可能以這個價錢和解
,並不是本人貪錢,至於錄音部分內容本人需加以說明,在該通電話聯繫時
,本人的前言後語也跟傅先生表示過,本人並不是為了錢打這場官司,無論
多少費用我會自己負責,也不要跟您拿一毛錢的,要的是法院給個公平的判
決,這段話相信傅先生也有錄到。
講20萬買前科,不是要威脅恐嚇你,只是想求個理字,法條對我而言實在
太難了,我也沒想過那麼多,我只是一個很單純的想法,前提也已表示過,
本人已不想和解,只想再給您一個討個公道而已!
虎斑貓 wrote:
看了原告的陳述,我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