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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那位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提告的31人中 其中之1人 被D文修正後重新PO

12135 wrote:
中正大學法律系的代表...(恕刪)



不要因此被轉移焦點了
問一下當今政府和法務部長
那40個死刑犯呢?
拖這樣久的原因?
去跟法官講什麼? 不解???

國立大學拿的是人民的稅金,收的是學生家長的學費,老師在公眾媒體上的一言一行豈能不接受公評?試問這位為人師表者是以什麼立場發言? 父母?法律學者?還是一般社會大眾? 就算法官告人也不一定會勝訴吧? 我想既然您的發言可以引發這麼多負面或正面的回應, 不是正好可以讓你們這些專家學者好好去研究嗎?這也是為何人民繳稅養一堆國立大學的目的啊?法律系第一名的總統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嗎?他還不夠專業嗎?他告的人也不會比誰少吧?結果呢?誰贏誰輸跟當事人的法律專業沒有必然的關係喔!

希望大家正視真正被害者與其家屬的正義實現,而非僅著眼於死刑存廢。

我們懇切希望法律專家學者們來告訴我們有什麼更好的替代方案可以讓正義實現,讓受害者或每個善良百姓都能免於恐懼過生活,但要怎麼立法是立法機關的權責,還是必須以民意為依歸,這也是民主政治的運作規則,同時這是人民作主的國家,當然國家也需要社會學者,法律學者,心理學者,教育學者等等,但各位學者畢竟是學者,再如何專業也還是專業於個人的領域,不妨多聽聽人民的意見 (尤其是我們這些納稅人)!

希望您能輕輕放下您法直氣壯的正義之鎚,因為您也有可能不小心敲到善人的腦袋瓜上,法官都會誤判,更何況您還只是個學者?

由此案例,您也不妨可以思考一下被害者或被害者家屬的心情, 有時候說比較容易,做比教難,要被害者或其家屬不生氣或不想報復,您自己也不一定做得到,不是嗎?

最後建議學者們還是多做一些研究,多發表一些建設性的論文,珍惜自身的社會地位與社會提供給您的資源, 這才是各位專家學者的職責吧?

相信各位網友都是正義凜然的有識之士,大家盡可能地就事論事,勿涉及人身攻擊方為正道,不過從開版者與這位老師的針鋒相談中,我並未感到開版者有何污衊之言啊?彼此在言詞攻防上難免激動些,但還不至於需要大舉興訟吧?

電視媒體本身就是粗略的介面,總是讓當事者詞不達意,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誤會或社會對立,最後還是沒有解決核心問題,令人遺憾!
更新日期:2010/09/01 04:11 分3波提告網友


〔記者吳世聰、林宜樟/嘉縣報導〕水滸傳有108條好漢,今則有108名網友槓上法學博士而挨告;擁有法學博士學位的法律系教授盧映潔,在電視節目支持廢除死刑,引來網友撻伐,指她「腦袋有洞」、「腦殘」等,盧映潔自認受辱,分3波共提告108人,包括2名博士、8名碩士及台大、清大、交大等知名學府學生,演變成高知識份子之間的對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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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喜歡告~~就來各第4波~~第5波~~~第n波...

波波相連到天邊好了

這麼不在乎社會觀感....

這就是她為法律人塑造的形象....

還是一句...她都沒朋友了嗎??沒人想提醒她嗎?

廢死聯盟的策略....真是令人激賞.....
請樓主出庭前告知大家一聲

大家會很樂意去旁聽的(應該會多到坐不進去吧)

好讓大眾再次認識認識這位懂法的法律人
或該法律人聲稱的代打學生
(我想可能會是學生上場吧!相信該學生會很努力的打這場官司的
畢竟老師交代的作業,學生不及格會如何啊?)
讀法律的人
應該就像練武功的武林高手一樣
武功是拿來行俠仗義,不是拿來對付老百姓的

宣揚自己的理念,假如連網友的嘴砲都受不了
又怎麼能達到自己的理想呢?
不想多說什麼~~~
只知道利用法律優勢欺負人~~~
沒什麼好說的~~~
支持樓主~~~
堅持下去~~~
早晚要馬總統給我們一個交代~~~
還是不要亂說話的好
小心會被告~
畢竟自己不是唸法律的
還是別惹禍上身的好
hwda wrote:
還是不要亂說話的好小...(恕刪)


還是統一吧!!!

與其害怕這些人...

倒不如把社會價值觀推翻...從新再來吧...

話說~兩岸法律不同...

台灣現在的法律人大概會沒工作吧??
這回就希望不要副教授踢到鐵板...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
Sony Nex-3, Voigtlander Bessa R2A, Nikon FM2
不要叫錯,是教授! 學校法學院版面有升等教授賀文! 榮譽榜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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