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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檳榔西施襲警過程截圖(被摔前的關鍵問題 + 推倒前、後截圖)……………………討論法規問題的網友請“和平討論”

手無寸鐵的女子 哈哈 笑死人

嘴巴秋搭搭 警察沒給他空間嗎?

還一直罵

不然你認為要怎麼對付她,

手牽手 還是 樓腰 (摸錯地方還說什麼 性騷擾)

摔她 讚 !

破檳榔
事出必有因!!!
看事情請從頭看到尾
只有新聞擷取的影像以及中途的錄音
請問"開頭"你們是都有看到喔~!

你/妳們就只會嘴砲而已..
chrissun wrote:
今天這件事的關鍵點根...(恕刪)

男的只是想證明自己不是宅男,沒有精蟲充腦
女的就是忌妒西施長的比自己好看,身材沒有西施好,自卑心作祟導致看不起西施
zmarth wrote:
亂扯, 你去找個警察...(恕刪)


在外國不是拔槍就是警棍爆頭,
其實我昨天看過影片後,
我真的很難同情西施,反而同情警察
Mac02 wrote:
女生雖然出口成髒錯在...(恕刪)


只能說兩個都有錯
女的不應該XXXXX挑釁警察
那警察不應該沒事去那勸導
人家做生意好好的被XXXXX火當然就大
員警沒事應該去巡邏維護治安
不是都只是開單等等
niniline1999 wrote:
那你注意到該名員警私入民宅強行抓人沒有?
隔著玻璃門就是民宅範圍,不是公共區域,
在家裡老子愛脫光光管得著嗎?

忍不住亂入一下
基本上店的範圍就是公共場所
並不算是私人領域
即使是在家中脫光光或是有妨害風俗行為故意給私人領域外的人看也不見得是完全不觸法的
不管如何
我實在很期待
警方的這等魄力
可以出現在飆仔、強盜犯、搶劫犯、重刑犯身上
而不是碰到上述這些人就變小峱峱
然後欺負老百姓就特別大聲

這應該是這件事引起這麼多人不挺警察的主因
沒聽到那個西施的電話內容?
---"那個"警察"又來"靠北了----

臨檢多久一次算合理?或許見仁見智,但有哪間店家可以受的了警察"天天" 臨檢,順便騷擾店內客人?
同一個警察,不斷地"臨檢"店家,是哪條法規規定?

穿著清涼,違反哪條法律?除非他有露點露毛,穿著是個人自由
警察有何資格"勸導",是做面子給隔壁攤要追的妹嗎?

賣檳榔,違反拿條法律?除非他兼賣毒品私煙,賣檳榔也受法律保護
不然為何要一再臨檢?收不到規費嗎?

此等行為,根本是侵犯人權

警政單位除非提出證據,說明同一轄區的檳榔店,都受到相同的待遇(臨檢的頻率相同)
或是此間檳榔攤曾經查獲任何不法,所以必須要"加強"臨檢,
不然這種司法敗類,為何只是調職,還可以繼續當警察?



有些沒有民主基本素養的鄉民,歧視賣檳榔的人,是這種鄉民個人的水準及思考醬缸化
法律沒有禁止賣檳榔,就跟法律沒有禁止賣香煙一樣,
吃檳榔隨地吐楂很噁心,但我還不容意踩到,他吃檳榔口腔癌更不會傳染給我
抽煙的人我不但會聞到煙味,煙灰到處斗,煙蒂到處丟,更是沒水準,他自己會得肺癌,還會害到旁邊的人,根本是預謀殺人!

同樣穿內衣
賣檳榔的叫西施
賣電腦/汽車的叫名模
賣C字褲的叫明星
同樣穿內衣,有何不同?
一點都不同情那個所謂的"西施"(滿口污穢也配?),至於警察有沒過當我是認為還可以有更好的方法
手無寸鐵?別鬧了...........蘇聯(忘了正確的地名)那個地鐵炸彈客也是手無寸鐵的弱女子,那個為了保險金殺了三個親人的也是手無寸鐵的弱女子,但她們做得出來的事各位做得出來嗎?
別把性別放在前面搞不清楚焦點(或故意模糊焦點),什麼性別不重要,幹了什麼事才重要
執法者一定不能假設對方很弱沒有攻擊性,不然死的一定是執法者,電影跟新聞都有告訴大家了
哪個男人可忍受被一個女人當面,一直問候他老母的,今天的對象是警察或許大家就指著他罵值勤過當,如果患是一般男人被當面問候她媽媽,下場就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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