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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應改以終生監禁。

fineoop wrote:
終生監禁就是他們該有的逞罰,逞罰並沒有少掉。
我想沒有殺人犯會喜歡關在一個地方一輩子。...(恕刪)

沒有人會喜歡被殺
沒有人會喜歡親人或朋友被殺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高點上法律科目~的其...(恕刪)


金老師也是???
The Wingman wrote:
監獄裡面可不是什麼大魚大肉﹐也不能上01打嘴炮的。

你考慮清楚了就趕快去。


你看不懂國字喔? 我不是說要等死刑廢除了, 才要開始大展身手嗎?
現在死刑又還沒廢除, 你催什麼催?

識的字不多, 就不要學人家嘴砲! 加油, 好嗎?
fineoop wrote:
敬佩並讚歎王清峰前法...(恕刪)


我決不贊成廢除死刑,但死刑也不是一個好方法!在我個人而言,我最希望推動的刑罰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今天你殺人幾刀,就必須在相同位置被砍回去。你把人姦殺,就用機器搞到你爛掉後再把你殺了。......你怎麼殘害別人,就用相同的方法回敬你!

千萬不要跟我說"人權",難道受害者他就不是人嗎?你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那些受到他們折磨而死的受害者,因為如此沒有辦法輪迴轉世,在人世間變成孤魂野鬼,那你願意為他們贖罪嗎?你真的以為你是救苦就難的大菩薩嗎?就我而言,你只是會說話的假菩薩而已!有本事你就馬上死諫,讓大家看看你的決心吧!或許20年後還會舉辦你的追悼會!

再修正一下:
為什麼沒有得到禽流感的雞和沒有得到口蹄疫的豬也要被撲殺呢?寧可錯殺也不要放過一個!如果當初陳進興的小舅子(大概吧...不太想記這種人)沒有被放出來(同一伙就殺),也不會造成後面他的女友被殺死!你說他沒有參與白案嗎?看到後面的作為,我只能說他一定有參與,只是比較會演戲而已!
發財猴 wrote:
金老師也是???...(恕刪)

是的~
都以法律面來探討~
最近看的一些法律書~作者也是持同樣觀點

好想找一下有不同觀點的書喔

無關這個主題 這個回覆不是表達哪方的立場 但想打個岔...

覺得有點悲哀
理性討論是提出你的想法你看到問題 和我的想法我關切地方.
讓彼此知道事情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觀點
只要說的出道理就有價值 雖然每個人還是有盲點誤謬的地方 但一定不會完全沒可取的地方
而且每個人思考事情的權重順序都不同 所以結論也不同且可能相衝突
因為不是議題馬上就要爭個水落石出

只要激發彼此開始認真想想相反的論點 就算還是不接受也無所謂
至少了解了對方的確有道理並尊重它 但可能還是在自己個人價值觀上是比較後面順位的 這樣就夠
也許哪天眾人有新的想法可以調和彼此的落差 就有了解答
一昧彼此極端排斥 封殺對方的想法. 絕對的堅守立場絕對的排斥對立思考 又加上情緒言論的... 唉 這樣很糟糕.
Dr.LDS wrote:

無關這個主題 這...(恕刪) 一昧彼此極端排斥 封殺對方的想法. 絕對的堅守立場絕對的排斥對立思考 又加上情緒言論的... 唉 這樣很糟糕.


我看了這主題許久的感想也是這樣,大家的暴戾殺伐之氣很重,論理辯證付之闕如。



最近 01 這個版的幾個主題 (1) 二十年前一位日本變態宅男兇手,(2) 台灣十五歲女孩的暴力言行 (3) 四十四位死刑犯的離譜罪行 ....


只見網友對這些罪犯群起而攻,要不恨不得把這些腦袋壞掉豬狗不如喪盡天良的變態親手誅殺
要不就是冷嘲熱諷說女孩毫無氣質、早就知道她遲早會有這一天...

批評得好像這些人是另一個世界的人,她們就是邪惡的化身,圍剿咒罵他們就是正氣凜然的表現

若有人居然沒有加入咒罵行列 甚至還對這些稱不上人的東西感到同情與悲憫
這些人要不是笨蛋 要不就是另有所圖 要不就是沒有辦法對受害者家屬的悲傷憤怒感同身受

總之他們已經毫無救藥、天良泯滅 根本不配稱之為人 而這些都是他們自找的,
為何許多善良百姓都能奉公守法 這些敗類偏偏要殺人放火 ??


x x x

十五歲、二十歲的人 這麼年輕 他們是否真的認識自己 ?

她們的想法不論變態與否,有多少是環境灌輸給她們的 ? 為什麼我們會生活在這麼暴戾的環境 ?

人生是一連串的選擇,
這些人難道天生就是卑劣,就是下賤 ( 若是如此,我們應該效法希特勒來個基因大撲殺才對 ? )
這些人是笨嗎 ? 是壞 ? 是先天的 ? 後天的 ?

是他們聰明絕頂,(如同經濟學者推演市場價格機制) 算準了法律太過寬宏大量不敢判她們死刑,
所以理性衡量評估之後決定為了娛樂殺殺人也無妨 ?

因此,廢除死刑之後這種惡人一定大家額手稱慶上街大殺特殺 ?

x x x

一個大家庭,若有成員生病發瘋了 沒生病的健康家人 第一件該做的事情固然是將會傷人的瘋子先行隔離
但真正重要 需要思考與討論的 難道不是去思考 "為什麼會這樣" , "能夠怎麼辦"

大家的頭腦難道想到的就是 "因為處罰不夠重", "應該更加嚴格,全部抓起來"

我想應該要有更深的反省與檢討才對。
終身監禁並沒有什麼不可以,
只是以台灣的現況做不到。

花在死刑犯的錢也不是多寡的問題,
而是該不該的問題,憑什麼要國家花錢去養這些人渣?

即使所需要的錢再少,那些錢拿去幫助弱勢族群不是更有意義?
除非是罪犯自身的財產/罪犯家屬/或是那些人權團體願意出錢來養他們一輩子,
不然你是永遠是不可能讓廣大納稅人同意、居然要用自己辛苦上繳的稅金、
去讓這些害自己擔心受怕的人渣受到一輩子衣食無缺的保障的。

金錢上的錢不論,
在監所都近乎爆滿的台灣,要去哪找地方給這些重刑犯終身監禁?
台灣地狹人稠,同時沒有人希望自己住家附近有監獄、
更何況還是關重刑犯的特別戒護監獄!
台灣也不一定有那麼高的技術,能夠建立像美國那樣的高科技特別戒護監所,
前兩天的新聞大家都看得見,監所的管理是讓罪犯都可以耍小聰明輕易脫逃的,
更何況是那些窮凶極惡、無所顧慮的重刑犯?

所以,終身監禁在台灣,只能是理想般的空談,
沒有完善的配套,別想真的執行。
如果那些殺人犯的假釋都有一個人權團體的人做保人
只要那些殺人犯出來後又殺人的話,那個當保人的人權團體同罪
後再加重刑罰(因為你的錯誤評估導致一個或多個家庭受害)
這樣你們還敢給他們機會嗎
對阿!所以我說請那些人權團體.王聖人.有志之士.看清該努力的方向.請殺人犯廢除對被害人的死刑.或著跟它們討論看看是否改為終身監禁被害人養他們一輩子.寬容撓恕被害人.什麼你們做不到?那就真的代替被執行死刑的被害人入地獄.因為它們才是真的遇到地獄般的遭遇.被虐殺.被姦殺.被分屍.這才是頭腦清楚的人該想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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