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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COWCAR wrote:
" 死刑必須存在.寬容和原諒是被害人家屬的權力,不是被告的權力."恕刪)


除了同意還是同意!!
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
要廢的話

終生監禁所花費的金費全由反死刑的人來出..

林爸我可不願意浪費我的稅金在人渣上
民主社會是多數決的社會!

目前民意的主流還是在反對廢除死刑它們應該要尊重大多數人民決定!

他們唯一應該做的是多多宣揚他們的想法!

不是一直跳出來反對造成社會觀感很差!
geo3425 wrote:
說來說去,請問您有辦...(恕刪)

我沒辦法在"不犯法"的情況下做到這些事...
如果您一意孤行...那我也不方便阻攔您...
但是麻煩不要只在討論區發言鼓吹別人起而行...
請身體力行去實踐您的理念吧~~
不然也只是在討論區上嘴砲而以啊!!

geo3425 wrote:

說來說去,請問您有辦法能讓這些人,感受到被害人的痛苦嗎?...(恕刪)



所以說只要是支持廢死的人就是感受不到被害者的痛苦?
難道世界上所有支持廢死的人每一個人都感受不到?

說穿了! 你不過是用自己的想法硬套在別人身上罷了!
一定要配溫開水 wrote:
廢除死刑,殺人者不用償命,想殺人的都可以鋌而走險,
這也是讓老百姓活在恐懼裡的一種手段。...(恕刪)

所以廢死聯盟的主張,已經不是言論自由的範圍,而是危害到社會治安,身為社會的一份子,站起來維護自身的安危,倒反成恐嚇,真是奇怪!
我等這天也等很久了
不過那四位人渣應該沒有投胎的資格吧

關在台北土城的張俊宏、洪晨耀,行刑前向法醫說,「謝謝法醫,我們等槍決這天很久了,反正早死早投胎!」法醫不忘叮嚀,下輩子不要再做壞事了,死刑犯點頭微笑。
張文蔚在台中伏法時,始終保持沈默,一句話也沒說,猛喝酒。至於台南的柯世銘,檢察官在執法前,問他有沒有話要和家人說,柯只吐出兩個字:「沒有。」(新聞標題"四死刑犯 一夜槍決")

昨天伏法的洪晨耀,四年前在新竹縣峨眉鄉犯下三死槍擊命案,法院審理時,他對被害的呂清一父子仍充滿恨意,當庭嗆聲「我不願把命賠給他們,更不賠一毛錢」。
洪晨耀逃亡十四個月被捕,落網時洪還冷笑說「我就是不爽才殺人」,讓逮捕他的員警都忍不住斥責「太沒人性了!」 (新聞標題"犯三死槍擊案/洪晨耀:不爽才殺人")

綁架王榕笙並殺害棄屍的張文蔚,當初落網時身上被搜出三張「遺書」,其中給檢察官的遺書裡強調,他若自殺是因為躲債,不是躲警察,並強調他並未犯下王榕笙命案,檢警認定這是他企圖脫罪的「假遺書」,也見識他的狡猾。
林瓊嘉說,張文蔚在八十年間曾綁架豐原市陳姓商人女兒,勒索五百萬元,還好被害人被及時救出,才未遭毒手,張文蔚事後被判刑十七年,假釋後又犯下王榕笙命案,顯示根本毫無悔意。(新聞標題"綁架殺人棄屍/張文蔚 假遺書想脫罪")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昨晚六時,與法醫及四名法警出發往台中看守所,提訊張文蔚。據了解,張文蔚聞訊臉色慘白,隨後由法警坐車押往台中監獄刑場,下車後由監獄到刑場短短五十公尺的距離,張文蔚因雙腿癱軟,幾乎是由法警一路架著拖著走。(新聞標題"槍決現場/中槍未死 還撐起上半身")

四十四名死刑犯誰先執行,法務部審核小組開會時,曾經討論、爭執過誰要先槍決;小組成員共識是個個都很可惡,最後從程序上,挑出沒有暫緩執行理由的四人先行執法
法務部強調,四名死刑犯都是最高法院認為「求其生而不可得,罪無可逭、所為泯滅人性、已無教化遷善可能」。相較於其他未執行的殺人魔、吃人肉的陳金火等死刑犯,法務部還是選擇目前未聲請釋憲、又無其他暫停執行理由的死刑犯執行。(新聞標題"為何挑這四人/人神共憤 沒暫緩理由")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出來混本來就要有早晚要還的心理準備… 有什麼好怨的?
還有…看她那如喪考妣的樣子,突然想吐~~~!

大砲台 wrote:
所以說只要是支持廢死的人就是感受不到被害者的痛苦?


說真的
他們真正的想法我無從得知
但從他們的表現跟做法來看
真的讓人覺得他們感受不到被害者的痛
或者該說他們不在乎

另外
我想大家也不要再爭了
richard7083大大一開始也只是提醒大家注意措辭
畢竟那些廢死團體對法律可是很懂的(不然哪有辦法阻撓死刑執行)
天知道他們會不會找機會對諸位的言論大作文章
大家在發表言論之時也是需要懂得自保

richard7083大大的想法我大概可以理解
但我想大大也不要苛責有這些想法的人(包括我也有這種想法)
這都是肇因於這些廢死團體
老是要求被害者家屬要原諒加害者
如不肯,就指責這些人心中有恨,不理性
還大言不慚的說如果是他們,他們一定會原諒等言論
問題是沒發生的事,當然都隨他們大放闕辭
也難怪會有人覺得是不是該讓他們親自體驗一下的這種想法

geo3425 wrot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ZSDFzH-yZI

與其舌辯滔滔,不如身體力行,讓她活在隨時可能被侵犯的恐懼中,才會懂得治安比犯罪人權重要。

廢死聯盟執行長叫林欣怡。有胃口嗎?





不爽歸不爽

謹言慎行...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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