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yuan1 wrote:既然您如此支持潘女行...(恕刪) 別在意....我們都習慣癢妹妹固定時間會被牠的主人六千女放來吃草..只是最近幾天 那頭牧羊犬到是不見蹤影了...被結紮了 不好意思露面??
吐司羊 wrote:狂賀!! 拿3成法律...(恕刪) 哈~她並不符合擁有請求權的法律條件〈不是撿到東西就能請求報酬〉,而且在全數點交歸還之前,她說已經捐錢,這有沒有侵占之嫌啊?!所以大家別再相信守法之說喔!更別以其為榜樣,在全國人面前不斷上演不實說詞,還要說那樣是守法...另外沒錯,推廣是讓大家知道了民法805之惡,推動修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