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3425 wrote:http://www...(恕刪) 費死聯盟...狀況通常是:被害者若是費死一員,那各成員就退出聯盟組織了。如果只是判無期徒刑,台灣地小、執法人員少。 監獄大概會爆滿如果廢死,加害人 肯定更加肆無忌憚。話說 景氣差...免錢飯一堆人想進去呢!? 弄各長期飯票不更好。不是說女人都在找長期飯票嗎?!應該改成是"人"都在找長期飯票。
geo3425 wrote:http://www.youtube.com/watch?v=3ZSDFzH-yZI與其舌辯滔滔,不如身體力行,讓她活在隨時可能被侵犯的恐懼中,才會懂得治安比犯罪人權重要。廢死聯盟執行長叫林欣怡。有胃口嗎?...(恕刪) 沒有~~
我愛單車 wrote:各人有自有主張,你的意思好像是支持廢死跟你的意見相佐,不用費口舌辯論,用暴力讓他生活在恐懼中。這不是恐嚇威脅,不然是什麼?你的言論跟那些死刑犯有何差別?...(恕刪) 恰好相反,不是恐嚇威脅,而是讓她體驗受害人被恐嚇威脅的心理。支持犯罪者與犯罪者是同路人。反對讓犯罪同路人也體驗到被恐嚇威脅的不安,以修正理念,也是間接犯罪同路人。
0926414414 wrote:這是多元的社會..所以幾乎任何事情都會有不同的立場的人馬 問題是這些傢伙不是單只表達不同的立場還用用盡各種手段去鑽法律的漏洞阻撓法律的執行進而一在的在被害人家屬傷口上灑鹽還對所有立場相左的人貼標籤一般人反廢死叫做不理性被害家屬不原諒加害者叫心中有恨,無法放下仇恨這根本只是語言暴力了那裡只是單純的立場不同
geo3425 wrote:恰好相反,不是恐嚇威...(恕刪) 樓主大大...這不是連坐法嗎?如果你真的被起訴恐嚇罪的話...那生你養你的父母不就是您的同路人?教導您的老師不就是幫助犯?這是自由社會...但並不是無的放矢...大家都知道自由是以不侵害別人的自由為限別人打人殺人我們會說他不對....但也並不代表我們可以打or殺幫他辯護的人!討論區可以多點討論的空間...而不是激進的言語...那對改變事實並沒有任何幫助!TO 樓上的大大...其實反對廢死並非不理性...而是有很多人的言語就是非常不理性~如樓主~如果能多點理性的討論(如20樓大大)...而非情緒性的發言...那也不會有反廢死=不理性的論調出現了~~
我愛單車 wrote:當你要被槍決時,他也會站出來替你發聲!這就是邏輯! 這麼好的位子、這麼特殊的權利,就留給您了!另外,廢除死刑,殺人者不用償命,想殺人的都可以鋌而走險,這也是讓老百姓活在恐懼裡的一種手段。
一定要配溫開水 wrote:這麼好的位子、這麼特...(恕刪) 嗯~~所以人民有權站出來發聲反對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但有代表人民有權去鼓吹侵害別人的權利嗎?在此表示...並非不贊同樓主的基本理念但是...樓主的言詞過於激進...並不是合適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