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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看完廢死執行長的新聞片段
這些廢死聯盟總有一天一定會去從政
從哭到氣憤發言,這表情不去從政真是太可惜了

geo3425 wrote:
好像他們有言論自由,...(恕刪)

言論自由不是亂引用的啦~~不然刑法也就不會有誣告...等等亂說話構成的罪了...
我們要說的話...可以含蓄點
不要用到類似煽動別人的語氣...
因為畢竟我有這種感覺就代表會有更多人也有同感...
11樓的大大就是另一個人...
善意的提醒而已並非想戰~~謝謝~~

逞匹夫之勇並非聰明...只是魯莽...請愛用假設語氣...謝謝!!
geo3425 wrote:
好像他們有言論自由,...(恕刪)

各人有自有主張,你的意思好像是支持廢死跟你的意見相佐,
不用費口舌辯論,用暴力讓他生活在恐懼中。
這不是恐嚇威脅,不然是什麼?

你的言論跟那些死刑犯有何差別?
geo3425 wrote:
廢死聯盟執行長叫林欣怡。有胃口嗎?...(恕刪)

讓她活在隨時可能被侵犯的恐懼中-100000000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ckl66 wrote:
看到哪假到不行的表情...(恕刪)


我看他應該 要被 害一害 再來想想看 要不要廢除死刑

看到就想吐= = "
hl038 wrote:
意見不同可以討倫,
但這樣的言論實屬野蠻,
極為不當!!
...(恕刪)

殺人者,有廢死聯盟替他發聲。

發聲者叫言論自由?

以牙還牙,叫野蠻.......

什麼邏輯?
她是重刑犯的好朋友,怎麼會有危險?! 保護她都來不及了~

大家對她有反感的~還是溫柔點~
釘緊她有沒亂丟菸蒂, 亂丟垃圾, 虐待動物,口出惡言,虐待兒童,博愛座不讓座等事證
這樣才是好國民喔
那些廢死支持者又要告洋狀了
誰怕誰啊

法務部昨日以張俊宏等四名死刑犯無再審、非常上訴事由,也沒有停止執行事由,執行槍決。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批評法務部「非常不慎重!」,台灣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則強調,「顯然馬政府的廢死決心破功!」台權會感到很遺憾。
蔡季勳指,法務部長王清峰下台後,歐盟以及國際人權組織對此公開與私下都表達,希望台灣能保持進步人權觀的立場,至少能繼續維持不執行死刑的紀錄,但顯然馬政府寧願按國內法執行,不願意聽國際的意見。台權會會就此繼續在國際人權團體間做串連。(新聞標題"廢死聯盟:過程非常不慎重")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hl038 wrote:
意見不同可以討倫,但這樣的言論實屬野蠻,極為不當!!

那麼廢死團體不顧受害者家屬的感受/不顧廣大民意的反對, 一意孤行刻意強調 [殺人犯的人權], 這樣的言行舉止就是文明嗎?

以戰止戰, 以殺止殺, 以毒攻毒, 以火滅火. 當殺人犯枉顧受害者的人權而殺人之時, 其實他已經藉著殺人的行為否認受害者與自己的人權. 當廢死團體刻意曲解法律, 執意迴護殺人犯的人權之時, 實際上廢死團體已經藉著迴護殺人犯的行為否認自己的人性!

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邊界, 人權也是以不侵犯他人的人權為邊界! 要講人性之前請先問問自己 -- 當殺人犯殺死被害者之時, 殺人犯的人性又在哪裡 ?
geo3425 wrote:
殺人者,有廢死聯盟替...(恕刪)

他替死刑犯出聲是他的理念...
但是他有出言恐嚇到誰了嗎?
但是你因為不讚成它的理念就出現會讓人覺得有恐嚇意味的文字
這真的是蠻不文明的做法....

ex...20樓的大大明顯表達出他對那個人理念不同意...
卻沒出現恐嚇或是類似鼓動旁人做出危害他人的言語...
這樣就是很OK的做法...

老話一句...請愛用討論和假設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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