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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衣服捐款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glavinec.tw wrote:
黑人說法改,179元變公益金、去年一件捐300
http://www.nownews.com/2010/04/20/91-2593827.htm

報導說黑人現在改口說179元的週轉金其實是「公益金」,還說去年一件捐出「300元」。...(恕刪)


現在改口有人相信嗎?
說不定還會再改, 建議他乾脆改說他有全數捐出來做公益啊
只不過捐助的最大對象是自己 . . .
昨天看到後續的一則新聞,讓我覺得法律是因人而異的(其實早就知道了,只是沒那麼不爽)

對於外界同時質疑於法,營利機構不可募款,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何明寮指出,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進行募款須提出計畫,經核准後才能進行,義賣屬於商業行為,義賣人在義賣後,可自行選擇將所得捐贈給任何團體,不用事先申請核准。黑人屬後者並未違法。新聞來源

原來義賣屬於商業行為阿,那內政部上登記立案的那些團體都是做辛酸的喔?尤其是這位副司長,竟然連自己的法令都搞不懂,太可悲了。

後來去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查了一下,發現副司長說的是錯的喔:

Q13:民眾在臺北街頭若遇到義賣或募款活動,如何知道該項活動是
否合法呢?
A13:(1)可要求勸募團體出示主管機關許可勸募活動之公文,並
要求開立勸募收據,收據上應記載主辦單位名稱、立案字
號、主管機關許可文號、捐款人姓名、捐款金額,並蓋有經
手人、負責人印章及團體圖記等資料。
(2)向內政部社會司或本市社會局電話洽詢或上網查詢。

所以,已經寫信給內政部部長信箱檢舉,並要求蘋果日報針對這一點繼續深入報導。
真相越辯越明!!
但是還是有人不肯相信,是因為偶像崇拜嗎?或是跟著感覺走~?
細節不管如何,留下179元就是不行,何況公司成立就只賣愛心T恤,沒有出廠其他商品,順便賣的人事其他總總成本,都算到別人愛心身上~
挺黑人的朋友真的都很認是黑人嗎??不然怎麼這麼確定都他無私心,只有滿滿愛心,的確他有事幫助過93病房兒童,但拿了善款,這樣做也只是剛好,也許我對他不熟,但就事論事,他的作法就是不對,抓到後,跟一般的嫌疑人都一樣,改口再改口,一下是捐100元,一下捐300元,179元一下是下次活動經費或預備金,一下是要全數做公益,跟今天的新聞感覺一樣,警察抓到種大麻的嫌疑人,嫌疑人說這是吃肚子痛的,我想之後他一定會再改口,
這是感覺,不是想影射黑人他跟這位一樣,若是他肯真正承認錯誤,好好補強缺失,其實大家是可以獲得大家的肯定的,愛心也不會因為這次的事件,因此受挫!!
自己對愛心冷卻很久,因為假借宗教.什麼基金會.公益+愛心,希望你掏出腰包,台灣人是很有愛心的,但就是這些情形讓大家怯步!!
lus63802 wrote:
我做善事花錢買潮T,...(恕刪)



不行! 不行!

如果雞排一份賣100
依黑人的手法
你捐個20都還嫌太多

顯然黑人的腳步你還跟不上
回去再讀讀厚黑學吧~~

不是慈善團體不合作嗎 ?

阿潮t 拿掉愛心 100
賣 480

看大家買不買 ..
goodversion wrote:
重點就是,

他拿我們的錢,一部份拿去養他的員工,小部份拿去捐!!!


所謂的員工
有名單嗎

該不會都是親友,家屬吧


他說是義賣 要你花錢買衣

確是賺你的錢先扣下來 在用你的錢去做愛心. 且賺480 捐100 .....真好

你出錢 買潮衣 他賺錢+做 "公益" 的美名 --> 繼續撈錢

有這麼爽的事喔

把自己弄得好像神沒有他 公益會死

做公益 你出錢 弄得好像 是他個人出錢的樣子,到處見人就說~糗


事情爆了 又說是保留下次 愛心還有保留的歐

保不保留都在你熱血公司 = 你自己口袋中 這叫愛心天下就沒壞人了

黑人這古怪邏輯 以後大家 個人銀行存款 都可以 公告大家是我的愛心款項,但錢是偶的


我覺得倒是可以利用這是的事件

可以修法把遊戲規則訂的很清楚一些

若沒有照規定來就直接開罰..



要愛心義賣什麼商品

先報備相關主管機關

售價多少 成本開銷是多少 又捐了多少

若是合理才給個愛心義賣核准的字號什麼的

結論就是政府機關介入監督..

不要讓愛心變成商人賺錢的利器
吃草的小羊 wrote:
現在改口有人相信嗎?...(恕刪)


看完那則新聞,罰則才 20~ 40 萬,難怪一些人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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