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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s55556 wrote:
.看到很多替潘女辯護的護航部隊..(恕刪)



等高大聲明再說

吐司羊 wrote:
守法萬歲~~~



相信 自己沒做錯事就好 不過 不想守法 也是 個人的自由



潘小姐 應該針對此事跟國家要求名譽賠償 公民遵守法律卻被 其他公民指責 不該守法



足見 政府宣導法令之不足





政府制定法律鼓勵百姓當偽君子 陷百姓於私德不義 更悖違人性至極



政府 應重新制定法律



遺失物 即為 無主物 無條件歸拾取人所有

非常完整而經典的“倒打自己一巴掌”文!

守法?
她撿到錢之後的作為,有沒有符合法條規定而具有報酬請求權利,都已經是問題了,她守什麼法、依什麼法?

這還不是什麼強制人一定要怎麼做的法律,既然在情理道德上判斷它有不合理的情況存在,有你所謂的偽君子之虞,她為什麼要那麼做?腦細胞還生長不完全嗎???

守法又偽君子?然後怪到政府身上?那不是標準的自己腦殘沒判斷能力,人家叫你去死你就去死???.........
管妹...是誰啊?

吐司羊 wrote:
守法萬歲~~~

...(恕刪)


我請問一下其他大大,
撿到失物未索取報酬是否違法?

1.若違法?
那我也聲援6000女.

2.若一樣守法?
所以在於拾取人的的想法?
與是否守法無關?

很多法律人都忘了所謂法理,
更別論假冒的

吐司羊 wrote:
守法萬歲~~~ 相信...(恕刪)


基本上~大家都公認~偽君子應該像羊杯杯一樣囉
守法~嘿嘿~我是不太相信這位羊杯杯~
通常正人君子都是不說出來的~

對了~要道歉了嗎~羊杯杯~關於匯款的事~
好爛的一齣肥皂劇~
不過我好樂的身在其中~

吐司羊 wrote:
守法萬歲~~~ 相信...(恕刪)

潘女被駡到臭頭,主要是因為
發現李婦家境不好,仍強索6000元,遭媒體發現後,立即改口稱為捐款,並對外稱非強索酬庸,而是捐款,親友則發布「李婦大和解、警察搞不清楚」等不實言論混淆視聽,又被民眾發現李婦非自願給6000元、警察未說謊及潘女在高雄大學就讀期間,多次出國遊玩卻向學校申請助學獎學金等,所以潘女被駡到臭頭

現在除了潘女外,高雄大學及其所屬動物保護社及潘女親友,均面臨行政處分及觸法的情況。
是不是更使民眾對潘女感觀惡劣。
FBC wrote:
http://www...(恕刪)

難怪會出這種學姐...
唯獨不二 wrote:
樓上無名裝內容..幫...(恕刪)

以下是針對無名內容~

既然在一開始都覺得學姐無品,後來牽涉到自己有關的,卻變成不是單純幫社團澄清〈畢竟都是學姐自己說捐給社團的,而且基本大家質疑的是捐錢的動作,而不捐錢的對象!〉,反而還要幫學姐開脫?


在雙方沒有當面確認下就捐錢?這叫守法?
“她是到警察局跟婦人見面之前已經捐過來了(有過戶證明)”?!?!
有證明?那是不是該拿出來?

“我不是要挺學姊,而是想保護社團.”?!
就是在挺學姐還說不是?想要合理化她的作為,然後來合理化這筆捐款?會不會扯的範圍太大?社團可以是無辜的,畢竟整個都是學姐的作為,社團等於是被動的,甚至是被學姐利用的工具,卻要從學姐為始去開脫?
保護社團?明明就是在牽著社團往火坑跳...

真的,下一批“潘女”已經生長得差不多了...
管妹...是誰啊?
那個披著羊皮的真小人

你那描述自己預謀 侵占過程的文章

恐造成心智不成熟的小朋友進行模仿


建議您將其修改

否則可能涉嫌違反刑法一百五十三條


奇怪......高雄大....特地北上調查....然後
沒下文了主角潘女自始自終也是無聲
瑞祥 wrote:
奇怪......高雄大....特地北上調查....然後
沒下文了無言主角潘女自始自終也是無聲無言........(恕刪)


從前有一位太監...

Hi, I am Joco!

jocoliu wrote:
從前有一位太監......(恕刪)

下面沒了
恩,你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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