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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講過...小唯也是高大動物保護社的...
大家一直在罵動保社小唯真的很難過...
以下是我自己個人的想法,跟動保社沒有關係..
早上看到新聞的時候也跟大眾的想法一樣,
是誰丟高雄大學的臉呀?!硬要別人的錢也太沒品了吧!!
可是事不關己就沒去多看了,
後來打給社長報告前陣子撿到的法國鬥牛犬找回主人了,,,
社長只說接了一整天電話很累,我也沒有追問下去,
直到我工讀的地方,同事跟我講了一句:你們動保社出名了~
當時還是高興的問為什麼?哪裡哪裡?
後來他給我看報紙才知道主角是學姊,
因為不是很熟學姊也不好說她什麼.
只是為什麼會跟動保社有關係呢?
1. 她是到警察局跟婦人見面之前已經捐過來了(有過戶證明),所以有沒有可能學姊的意思是當下還不回來...?
2.我是說如果...如果婦人真的有答應捐款,後來反悔呢?學姊會不會因為這樣而感到憤怒而嘴硬?
3.我是覺得婦人一開始在電話上就不可能說自己是生活困難的人,也不可能解釋那是很重要的生活費,卻有說會包紅包,,會不會給學姊一個錯誤的信息說婦人家境不錯,隨身又帶著2萬多,應該可以捐多一點錢的意思呢?
4.為什麼大家都覺得警察不會騙人呢?他們說的就是真的呢?有沒有可能警察只是在講民眾想要的答案呢?
5.如果一開始學姊不還錢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吧...如果她要做壞人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去做呢?
6.我覺得很多人都不知道撿到錢是可以要求3/10吧...所以大家才會更加去罵有這項知識並去實行的學姊
後來因為這筆錢轉過來動保社了,所以大家的焦點就到我們身上了,可以罵的大家都表達了,難聽的話也不少,多少留言真的想罵回去,,,但因為是關係到社團, 關係到學校,不是不想回大家,而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件真的要認真處理,問幹部意見.不然我們的過去的努力就白廢了.
不甘心的是有些人寫得很扯,如果是客觀的,針對這事的意思批評,我們是可以理解.但社團的目的,社員的愛狗的心被惡意描黑真的很難過,由其是誰都不清楚真實,只聽報導而判斷時,對社員其實是很不公平.最難過的事利用狗來罵我們,我們對動保社問心無愧.學姊其實已經很少回高大,動保社在這一任社長的帶領也跟學姊那時候不一樣,你可會說我自說自話,那你不妨聽聽各方面的說詞再思考一下,到時候如果真的是學姊做錯或者是社團做錯了,大家也儘管來罵吧. .
誰都不怪只想真相大白,到時候要打要罵都有個原因,也不會死得不明不白.
我不是要挺學姊,而是想保護社團.雖然大家可能以後否定了我們的努力...學姊有沒有錯我不知道,只知道社團是純受害者.當學姊的冤或是婦人的冤都可以向對方問責的時候,我們社團的冤又可以向誰問責,哪一單位可以幫我們申冤呢?
學姊就是學姊,社團就是社團,學校就是學校....教育失敗也不是單是學校的錯,一個人壞也不代表整個學校的人壞
有問題也可以問小唯,小唯都會回,只不過請用字好一點,理性一點,不然我會很難過.(雖然我很難過不關你們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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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丟高雄大學的臉呀?!硬要別人的錢也太沒品了吧!!
<---你都自己覺得你學姊沒品了...無言...
她是到警察局跟婦人見面之前已經捐過來了(有過戶證明),所以有沒有可能學姊的意思是當下還不回來...?
<---過戶證明是啥?臨櫃捐款的問題之前已經討論過了就不提了。
如果通知失主後但未經失主同意,就能直接處分失主的動產?這是哪一條法律賦予她的權利,請說明。
如果婦人真的有答應捐款,後來反悔呢?學姊會不會因為這樣而感到憤怒而嘴硬?
<---貌似剛開始沒提到捐款的問題,單純的討論紅包問題,後來才由潘女口中說出她捐款給動保社
因此應該沒有所謂的答應捐款的爭議。
(這一點李婦也說過錢給潘女,潘女如何處置隨潘女決定)
我是覺得婦人一開始在電話上就不可能說自己是生活困難的人....(恕刪)
<---沒記錯的話,兩者後來在警局有再喬過錢的金額,當時應該就知道李婦的經濟狀況,
也因為如此警察才會在旁邊道德勸說潘女。
為什麼大家都覺得警察不會騙人呢?他們說的就是真的呢?有沒有可能警察只是在講民眾想要的答案呢?
<---因為大家相信警察沒有必要說謊。此事中警察為第三方,無利害關係存在,自然較為人信服。
自於說想要的答案?現在工作不好找,公職也不好考,沒必要說謊搞掉自己的飯碗。
如果一開始學姊不還錢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吧
<---這涉及侵占...
我覺得很多人都不知道撿到錢是可以要求3/10吧...所以大家才會更加去罵有這項知識並去實行的學姊
<---我知道啊,之前鬧那麼大誰會不知道3成,只是潘女在那當下的行為未考量到李婦的經濟狀況,
才會被人砲的這麼慘。
PS:從來沒人說潘女是犯法的,別再鬼打牆了。
既然潘女不是現任社長,為何網頁上負責人仍是她?
不是社長的話,為啥短短時間內能拿出那一張被大家質疑的收據?
一個畢業校友能夠幫忙在校外進行募捐,再把款項匯給學校社團,
捐款人只會拿到一張極可能不能抵稅的收據當作證明,
中間是否有上下其手的空間也是值得探討。
大家質疑的點都不談,這篇文章真的是...
吐司羊 wrote:
政府制定法律鼓勵百姓當偽君子 陷百姓於私德不義 更悖違人性至極
政府 應重新制定法律
遺失物 即為 無主物 無條件歸拾取人所有
怪了,又出包了喔??
六個月過後,無人領取................自己查吧
你又要出來開始掰文了嗎

守法萬歲?? 我是覺得亂掰更萬歲

這篇文章最後的那三句,不是不守法,怎麼又變成守法萬歲

無視最厲害~~~

掰王,麻煩在解釋一下匯款入帳時間吧
鬼扯一堆,誰相信

吐司羊 wrote:
動物保護社出示帳戶, 是14號才用無褶存款到郵局臨櫃存進去的.
.............................................................................................
我是覺得 膠著在收據 有點偏離主題 但看大家對收據用義不清楚 特來解說開示~~
收據 收錢的人要開給錢的人作為憑證 有啥好奇怪 ??
ex:你去超商買水 當場給你發票 (收據) 超商隔天統一入昨日的帳 並沒有問題啊
收據 只代表有收到這筆錢 不是 銀行有收到錢
會計開發票給客人 2天後才入銀行帳戶 (統一入帳 省得天天跑銀行)
會計 犯法???
看樣子又是一位沒存錢經驗的傢伙在亂吹
現在不管是ATM還是櫃檯轉帳
馬上匯出,對方馬上入帳
誰在跟你超商隔天入帳,醒醒好嗎,如果掰不出來,就不要扯
扯成這樣,這樣鬼才相信喔
14號無褶存款,就是14號會入帳,什麼超商、什麼工作,鬼扯
就算我14號晚上23:59分匯款,對方也是14號晚上23:59分收到
自己說14號無褶存款,就是代表潘女或者是其他人去14號當天郵局匯款
怎麼又扯到內部作業,才15號才匯款入帳
前後矛盾,還要拿其他案例出來掰
吐司羊 wrote:
過了 當日臨櫃時間 當然是隔日入帳即可
你確定嗎?? 沒有匯款經驗,就不要亂吹
你活在20年前的郵局作業程序嗎
你不知道現在電腦有種配備,方方正正的,叫做讀卡機嗎??
你不知道現在電腦有種方式,叫做網路轉、查帳嗎??
我知道你又大概要無視了,反正遇到回答不出來的問題,你就下線閃躲當烏龜
吐司羊 wrote:
如果那天6000妹受不了壓力跳樓了??
不會啦 我會寫信去學校 鼓勵潘小姐 對鄉民提告 要死之前也要拉幾個公然侮辱的一起去
更何況 訴訟期間曠時費日 有些鄉民抗壓力更低 可能會是鄉民先得憂鬱症跳樓自殺喔
訓練有素的法律人 抗壓性都很好~~~不然怎冷眼看人世醜態
1. 既然都說是如果了,等發生了再說
2. 怎麼連你都稱呼他為6000妹?? 看樣子你也在挖苦她這次六千元的事件囉...........幫兇+1

3. 既然你說訓練有素的法律人抗壓性很好,怎麼又會跳樓呢?? 怎麼又自打嘴巴了
4. 樓上有鄉民指出,請換新梗
5. 輸不起又愛玩
6. 交由其他鄉民補充

吐司羊 wrote:
我支持潘小姐
守法 跟 不守法 原則不同 目地不同 所以 討論不會有結果
既然 討論 不會有結果 就 各 自 表 述~~
只想討論私德 ? 可潘小姐又不是公眾人物 所以 我不評論
潘小姐守法 我支持
雖然 我並不會守法 送到警局
我撿到錢 會看看有沒有 監視器
若沒有就a起來的人 若有 就 離開現場 裝沒看到 然後再叫小孩去撿
恩,你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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