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2010/04/20/91-2593827.htm
報導說黑人現在改口說179元的週轉金其實是「公益金」,還說去年一件捐出「300元」。
抵稅一開始說沒有,最後間接承認有抵稅。同時他也表示「所謂的抵稅!我們並不是什麼大企業!可認列抵稅的額度非常的有限!」
目前捐款費率已經有100,200,300三種方案,相信很快會推出xxx元行善吃到飽的費率,還有週轉金變公益金,接下來大概會有老人年金跟可以去燦坤抵用的還原金吧,本來說沒抵稅現在又說有稍微抵一點點稅,看黑人這樣不斷更新進化,應該很快會成為完全體了。如果他把這不斷進化的本領用在籃球上,應該可以拿到NBA的冠軍戒指。
fredwu wrote:
口口聲聲說有一切都有專業的法律人士,會計人士和bala bala的公證人士
事發好幾天,也沒看他說的那些專業人士拿資料出來替他背書保證,
錯~他就是因為有專業人士替他出主意
今天才會由『義賣』改口為『行善』....
因為如果還堅持義賣
1.違法吃官司...罰款外還要追回募款所得
2.另外如果買t的人要提告,他還可能有背信等罪...是有可能要去吃牢飯的
glavinec.tw wrote:
目前捐款費率已經有100,200,300三種方案,相信很快會推出xxx元吃到飽的費率,還有週轉金變公益金,接下來大概會有老人年金跟可以去燦坤抵用的還原金吧,本來說沒抵稅現在又說有稍微抵一點點稅,看黑人這樣不斷更新進化,應該很快會成為完全體了。如果他把這不斷進化的本領用在籃球上,應該可以拿到NBA的冠軍戒指。
給樓上
我想,最終版本應該是熱血公司收起來...然後潮t所得全數捐出...並道歉
這應該是現在法務.財會跟公關正在研究的最好方案吧~
(最好能做到不被刑罰處罰




鵬摶九萬,腰纏十萬,揚州鶴背騎來慣。事間關,景闌珊,黃金不富英雄漢。一片世情天地間。元。喬吉
wilson5737 wrote:
樓主我覺得講的蠻有道理
做善事是很好
但不是這樣做的!
心是沒錯!
但方法太粗燥
居然還要扣掉公司一大堆成本
還好公司沒賠錢,不然就麻煩?
T恤成本有點高
有必要把所有帳目講清楚...(恕刪)
所以這就是厚黑學的極至,只要有人懷疑的時候,抬那些病童家屬出來哭,還是有人出來的
因為病童確實是有拿到黑人『轉贈』的100塊~~
你叫她們當防護罩,還是願意當的(因為腦袋清楚的人不多+有恩情)
之所叫雙頭蛇,就是「內臟」是共用的,理論上營利端生意再差都永遠不會倒閉!!因為0成本
因為慈善端的蛇頭;會源源不斷吸收養分、吸善名、吸錢進來,供養整條蛇
也可順便知道怎麼很多公司財團都附設「慈善基金會」、「慈善晚會」 大家都那麼善心??
當然有的是真的不扣成本全捐~~有的就是........
全看良心還黑心而已,沒人可以說話。
glavinec.tw wrote:
黑人說法改,179元變公益金、去年一件捐300
http://www.nownews.com/2010/04/20/91-2593827.htm
報導說黑人現在改口說179元的週轉金其實是「公益金」,還說去年一件捐出「300元」。
抵稅一開始說沒有,最後間接承認有抵稅。同時他也表示「所謂的抵稅!我們並不是什麼大企業!可認列抵稅的額度非常的有限!」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44404
2009/08/12 經濟日報
捐款政府賑災專戶 全額抵稅
至於營利事業自行捐贈的款項,財政部表示,亦比照個人捐款,視捐贈對象有不同的抵稅金額。例如企業捐款的受贈單位若是中央政府或各縣市政府等,捐款金額沒有抵稅上限,全額都可以扣減年度營利所得節稅。企業若將賑災捐款捐給如世界展望會、慈濟等公益、慈善機關時,其捐款抵稅金額以不超過全年營利所得10%為限。
抵稅的額度也不是黑人說的算,
法有規定捐給公益、慈善機關最多就是全年營利所得10%.
相信我,它公司的認列抵稅的額度非常的有限--->99.9999%就是10%<---全部扣除
剩下的90%不能抵稅,有良心的話就是不了了之.
沒良心的話,
就是一些用自己的名義捐出去,報個人所得稅再拿來抵稅,
其它那些抵不完的捐款.就再用親戚朋友的名義捐.再給親戚朋友抵稅..
一直用到完..<---有沒有我不知道.但看捐款人名冊就知道了.
如果是給政府機關則99.9999%是100%<--也是全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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