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輪車夫 wrote:王聖女現在正在上海看世博的煙火...(恕刪) 4聲槍響不也是代表一種遲來的正義再受害者的眼裏不也是一種美麗的煙火?人死去時一身的罪惡也結束了嗎?還是會留在這個世界上還存活的人身上呢?
XTR-tang wrote:影片有人上傳了哭個屁...(恕刪) 他們會憤怒,我們九成以上支持死刑的民眾不憤怒嗎?!那女的嘴臉看了就討厭... 死刑執不執行好像是由他們來決定似的法務部長說謊!? 她是有比法務部長還大喔!?聽了她說的那些話我也很憤怒!! 真想給她Kick Ass...
sony9 wrote:看看民調會不會提升, 會的話可能. 有人又準備倒楣了.......講錯了正法..... 孔老二說: [鄉愿, 德之賊也.] 能讓民調提昇的事情未必是對的決定 -- (e.g. 就像本版正妹討論區人數超多的). 要做討喜的事講講好話還不簡單, 但是有勇氣做眼前不討喜, 十年百年後世受益無窮....那才是真正值得懷念的. 孫大砲也說: [要做大事, 不要做大官.]
在做一件事之前我若知道後果卻還要去做所以我要有準備好面臨那規則定的結果的安排該坐牢就坐牢該罰金就罰金該怎樣就怎樣無論刑案 民事案 還是普通的小市民違規因為我知道後果卻執意要做我就要對我的行為負責訂定法律的最初不就是這樣來的嗎?請廢死聯盟加開一些附加的吧例如:廢紅單我爸跟我說做人要勇往直前所以這大環境定的規則跟我的認定有衝突我管他紅綠燈怎樣亮我就是要紅燈綠燈都不管一直開我有我的人權我要直走這社會憑什麼規定我的前進自由你敢去非洲草原叫大象不要跑因為你要他停?警察憑什麼開我單子我要請大法官解釋請全民公投廢紅單紅綠燈藐視人權不讓我想走就走是不是這樣?是不是我找一些討厭開紅單或對開紅單有意見的人一直在媒體與論下吵吵鬧鬧就可以把原本的規則打破那我要組織好多聯盟喔對我不利的過去種種我都要想辦法搞道民意認可搞到全民公投只因為我不想遵守規則嗎還有很多咧子可以反駁那無理的人權團體你們在討論什麼人權不人權時應該去對往後的制度及律法做改進先前如果可以不算可不可以等我一下我有一些很討厭的仇人等我殺掉他們你們人權團體再幫我平反一下讓我活下來不保證你的親人剛好是名單內我只是不想讓他們活但我有我的人權想要活所以~~人權團體聽懂沒?要廢除可以是新法律 新配套措施(防止犯罪率的辦法)大家都立法同意後再開始過去那些知道殺人犯科要付出代價的人是過去該負的個人責任不然 還真的有人會想走這些漏洞先作姦犯科 再來緩 再來談他的人權真是狗屁倒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