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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交易糾紛)人芸亦芸不可取,斷章取義比比皆是,無奈的社會,失敗的教育

阿麒仔 wrote:
口氣大大看的出來哦,...(恕刪)


樓(事)主,不知道大家在辯什麼?

不希望樓主怕被人罵,就換別的ID或是不出面,一堆人吵成一團,
不知道有啥好玩的
阿麒仔 wrote:
口氣大大看的出來哦,...(恕刪)

既然知道自己會有語病,何必丟出來讓人議論
發文前要不要先深思熟慮一番?
還是你覺得以一對多很有成就感?
你可以就你的論點做論述,僅此
不要扯到它處,偏離主題徒讓人譙
有其他論點自己去發個文
相信會有認同你的大大與你討論

就事論事不是打出來好看的
阿麒仔 wrote:
無言那中共文革跟國中...(恕刪)


你不是說語氣已不可考!何以又需考量?
原因跟事無法分開又怎能把事情先後給分開只說賣家錯?


另空六我也沒買,不要佣金會員就要用私服
但我不知道怎麼用,我是買年卡
我覺得雙方都有錯 但是以樓主錯得居多 而且也是導火線
Y拍賣場上 賣家已經註明了郵局掛號40元
那麼樓主怎麼可以不是先向賣家詢問可否夜間投遞 然後就貿然下標匯款
之後再告知賣家白天無法收件
這種感覺好霸王硬上弓

不過賣家收到你的來信之後 卻也沒說明 然後就寄出...
從這開始他就錯了!!
之後不論處理方式跟語氣 兩個人都不對....

話說....如果我是賣家 遇到貿然下標之後叫我夜間宅配的買家
我會....以最溫和的口氣告知買家 需補足120元才能宅配
如果買家不願意
那就是退款的部分扣轉帳手續費17元+Y拍刊登費
如果買家不願意 並且口氣很差
那就是棄標+負評
之後就算買家給負評 還可以因為是買家貿然下標造成棄標發生 理所當然的請Y拍取消負評

呼呼.....這樣會不會太壞心.....可是我覺得該給這樣的買家一點教訓!

(看了樓主理所當然的態度 有點感冒的路人)
不要再爭囉
人家樓主自己發文卻不敢上這裡回應

剛剛看到他的拍賣評價回答
不知是哪位熱心網友去跟賣家報告這裡的討論文
賣家已知道樓主在這裡所發的文了
也跟樓主道歉處理.也希望樓主能將此文處理一下
但本文樓主在那裏回答依舊是咄咄逼人..


CleanJay wrote:
恩....花了點時間看完
我算是個網拍老人了(做n年了)

第一,做拍賣都知道,買方會去仔細看關於我那是賺到,很多都是不看的
尤其是單價低的物品,幾乎都是直接下標寄信結標送貨完成的
自己本身就該有心理準備,不會每個買家都那麼仔細的看你的關於我
說明白點
辦手機門號的單子背面滿滿的條文,你會去一條一條的看嗎?

第二,下標後的聯絡信這麼重要的東西賣方都不看??你是只想把商品趕快丟出去就結束了吧
今天人家跟你下標就是有意願購買了,買方不能有疑問嗎?疑問一定要再問與答完成嗎?
那位賣家大概不知道,有不少人是不願將問題公開於問與答的

第三,我想很多網友都不知道下標後的聯絡信是什麼吧?那是下標後yahoo會寄一封買賣雙方的第一封信件
注意!!是第一封
是用來給賣方告知帳戶、買方告知寄送地址與其他備註用的
(但現在由於詐騙事件賣方已經都把帳戶公開公佈了,但不代表你可以不用管買方的資料與備註)
這一封信賣家連看都不看是怎樣?擺明不尊重買方阿,你怎麼知道買方沒有其他備註

只能說
賣場賣家做法程序已經有瑕疵了,且心態也不可取,畢竟你還是個服務業
在客戶關係導向的現代,這麼做也只是自找死路罷了(也難怪拍賣給人印象差)

結論就是賣方的錯,沒去看聯絡信就什麼都不用說了,這次的問題,只要賣方有去看過聯絡信
不就知道買方希望夜間收貨,買方也可以立立即提出40元不包含夜間,要另補運費
買方願意補則繼續完成交易,買方不願意也不會寄送貨品徒增一堆不必要的麻煩
是不是一 切的問題都在聯絡信就可以解決
賣方你懶得看,就不用在那邊怪人家澳客


深得我心
屏東小二 wrote:
深得我心...(恕刪)

好笑 這邊有大多數人 都說你的錯比較多 (賣家也有錯啦) 你卻只回答對你有利的發言 看來閣下還是活在自我的世界當中 建議你看看別人的意見 不過看來也是多說 你是不會接受的吧
樓主既然承認自己也有錯
也有時間跟賣家一去一回
那怎麼不上來解釋一下呢?

還是要透過某身分來發言?

賣家一開始很有誠意吧!是你自己無理要求

麻煩把你的錄音放上來,讓大家評評理如果大家聽了覺得賣家可惡自然也會幫你
你就不用這麼累(分身)了

PS 賣家沒錯的話當然在意評價,就像你沒錯的話在意消費者權益,是一樣的

布小堂 wrote:
那怎麼不上來解釋一下呢?
還是要透過某身分來發言?


其實真的會有合理的懷疑耶
只是我們都不是站方,只有站方知道到底是不是分身

不過,討論到現在,這個主題有任何意義嘛?
還是覺得浪費01的資源

一個本來就不是要問問題的人,就是一心要人家認同的人,
這樣的討論,只是自我取暖,浪費01的資源讓一個人感覺良好,嘖嘖~

不如好好八卦
wuchefu wrote:
好笑 這邊有大多數人 都說你的錯比較多 (賣家也有錯啦) 你卻只回答對你有利的發言 看來閣下還是活在自我的世界當中 建議你看看別人的意見 不過看來也是多說 你是不會接受的吧


你不會懂的

因為有太多是情緒性的發言

如果要我一篇篇回,那我不累死

看人現在懂服務精神的人真的不多了

跟不懂的人討論簡直浪費我的力氣。。。

還有。阿麒仔是個有正義感的網友。你們不要誤會人家啦~

順便把賣家今天留給我的評價登出來給大家看

讓大家知道賣家是用什麼樣的態度在服務客人的

一心只顧自已評價。唉。很無言。

另外,針對標題我也改一下好了,因為就事實而言我還真不知道他有沒有到我家來找我

這點我錯,對不起


賣家滿意度: [良好] !
意見︰ 買家您好:首先要跟您說一聲抱歉!!!本舖的老闆脾氣及口氣都不好.他每天要面對許許多多的通訊行老闆跟夜市的老闆.以及大大小小的批發商.店家.有時還有網路的消費者.真的很頭痛.所以有得罪之處.還請您見諒. (2007-10-29 12:44)
意見︰ 本舖的店在北部.您在南部.還是台灣的最南邊.屏東耶.要跑去您家.會不會太不符合經濟效益了.老闆他沒那麼多美國時間.既然留言跟您說不通.又達不到共識.所以只好這樣(因他打字很慢). (2007-10-29 12:45)
意見︰ 方才本舖的小姐有打電話到您的所屬郵局(屏東六塊厝郵局).原本是要請郵局人員將物件退回給本舖的.以利本舖安排退款.但郵局人員說您一早已經有打電話過去.請他們將物件給轉寄至機場郵局了.也就是說您要領取物件了.那是否代表這個事情圓滿結束了? (2007-10-29 12:46)
意見︰ 還是您要退款?若要退款.請將物件包裝完整退回.本舖在收到物件後.會安排退款的.若退換貨流程有疑問請參考賣場"關於我".再麻煩您了.......... (2007-10-29 12:46)
意見︰ 若無的話.麻煩您1.將評價更正一下.2.把其他您有留言的網站處裡一下.以恢復本舖信譽.謝謝...................祝順心...............以上本舖保留法律追述權 (2007-10-29 12:47) (最近期的)
回覆︰ 法律追朔權??我不曉得你要用哪一條法律追朔權,真要用法律追朔權的是我才對吧,告訴你的老闆,他星期六對我說的話我已經錄起來(具有恐嚇成份),我會去警局備案,我本來想說多一事不如 (2007-10-29 19:06)
回覆︰ 少一事,我自已處理郵件就好,也不奢望你幫我處理,但今天回家看到你這樣的留言,首先,請你先看看你自已的留言,根本不認為自已有錯,只是一再的 (2007-10-29 19:07)
回覆︰ 推諉而已(只會怪事情太多很煩,只會怪距離太遠),東西我還是會領,你也不用退錢給我,這件事到此為止,我只能說,你真的是很差勁的賣家 (2007-10-29 19:07)
回覆︰ 對你的評價我是不會更新的,你星期六打來時我已講的很明白,我給評價就是對該次的交易給評價,這次的交易給我印象極差無比,所以我覺得我並沒有必要改我的評價。 (2007-10-29 19:13)
回覆︰ 至於我在其它網站的留言所陳述的均為事實,你為什麼怕別人看?難道你心虛嗎?我有錯我敢承認,你呢,從頭到尾都看不到一點點誠意,所講的一切只是為了你自已的評價,一個只為自已著想的人沒有資格做服務業的 (2007-10-29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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