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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暉文於TVBS表示有可能司機先動手?並表示林姓駕駛收的捐款是不是應該再捐出來?

Mask W wrote:
假設
假烙人真報警...
那友寄到底被誰誤導?川島或司機都有可能.
如果從司機也可能說謊取暖來看...

除了司機住院假不了...信者恆信...






這點是說不通的,也是很簡單的邏輯問題


如果是司機要勞人

一般人的反應會是什麼

1.趕快跑
2.惱羞成怒,對方人手來之前先打先贏

如果是極端的2,那有通聯可查....這是指事後

或許有人會問,當下他打電話友寄以為是勞人(並非報警)所以先發制人

這還是不能掩蓋友寄一行人的錯誤及脫序行為




講個粗俗的比喻......有一個有跆拳道底子的正妹深夜走在街上,發現有一個男人似乎一直走在他後面,
那女的心裡就認為男的想要藉機強暴她,在她的判斷自我保護下,反對男的施以暴行,把他打的半死

這女的就是不對..........因為他怎麼能知道那男的是否只是跟他住同個方向?

同樣的.....友寄怎麼能知道對方只是要報警還是勞人?(除非司機先明嗆他是要勞人)

如果認為司機是報警,那友寄還要先打人阻止其報警豈不是心虛?



如果是友寄認為司機先要勞人又分兩種情況

1.司機先嗆要勞人再打電話.......施暴者友寄會笨到不知在筆錄講這段對他有利的話嗎?所以很顯然的這點已被排除


2.友寄猜司機打電話要勞人...........一樣該死,這就犯了我舉那個例子的錯誤,你不能因為自己的猜想就先發制人對人施暴




所以目前即便對司機最嚴重的指控,就只有揮文2/7引用中央社施暴者友寄的筆錄那段

"友寄啊,友寄說,makiyo曾經揮手表示不要付錢,司機有推makiyo的肩部,如果這個陳述屬實,就表示那個時候還沒有下車踹車門,也還沒有打運將的時候,如果照這一段,濤哥我是引述喔,是誰先動手?"

"容我再重複一遍,如果友寄的講法:他說司機推了makiyo的肩部,他覺得司機不友善...
如果,如果是我們的司機,這位林先生他先動了手,如果啦,請問怎麼辦?"



套句揮文最常掛在嘴邊的"我的思考邏輯很簡單"


揮文前後不一致也是邏輯最不通的地方....因為當他說"司機再怎樣,友寄也不能把人打成這樣"他的結論已經顯示他根本心證已經知道誰對誰錯了

但卻還拿友寄的證詞問如果司機先動手,你們要怎樣?


對於自己已有結論的心證再質疑一次?邏輯顛倒反覆,根本自打嘴巴犯了辯論大忌

簡單的說,我相信大家都希望還原車上那段經過

但那段絕對不能合理化後來的毆人行為.......我說過了,友寄一定講對自己最有利的地方,但他也只能說到是makiyo先揮手不要付錢,然後司機推makiyo肩部,之後引發後續毆打事件

所以動毆前.事實最多最嚴重的頂多就是如友寄所說那樣(如果司機真有對他們大打出手或更脫序的行為友寄筆錄會不講?這點顯然不可能)



所以當我引用證詞時(即便是加害人證詞)我再怎麼沒sense,基於我的口才專業及良知,也不會問出明知違背自己心證,還反問如果司機先推肩?那要怎樣這種沒sense又冷血的話?

揮文會這麼問,就是心態可異的錯誤導引

是節目效果要人扮黑臉,還是遇到朱宅就要為反對而反對,只有他自己知道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球德洛 wrote:
1.那句問句的意思根...(恕刪)


1.
喔, 所以在我舉的例子中不是朱宅100%錯, 我也要負擔部分責任, 你的意思是這樣沒錯吧
但在ma案中, 卻不需要也不准討論司機是否需要負擔部分責任, 不管怎樣, ma幫就是要負100%責任, 你的意思也是這樣吧

那我就不懂了
為什麼我被打到昏迷住院, 上有老小下有妻兒, 家境困苦, 悲慘淒涼
卻不能像你挺司機一樣, 挺到我完全不用負責, 還要負擔部分責任?

為什麼你在說我應該負擔部分責任的同時, 一聽到別人假設說司機似乎也有先動手的可能性時
就會立刻像寶傑西屏一樣爆氣? 而不能理性的說, 如果司機真的先動手, 那司機也要負擔部分責任?

如此詭異的雙重標準你能解釋一下是什麼原因所導致嗎?


2.
"陳輝文怎麼能用加害人的說詞來假設"
這句話難道不是你自己說的嗎?
而你的文意不就是...
不能拿加害人說詞來討論, 不能拿加害人的說詞來假設, 他們一直說謊, 證詞怎麼能信
還要凹嗎? 說你理盲有錯嗎?

我更加不懂的是, 假設是要符合什麼比例原則?
因為加害人說法不太可能, 因為加害人說詞不太合理
所以一定就是不可能, 不合理?
如果不太可能變可能, 不太合理變合理, 那就是不符比例原則?
你的理盲又讓我吃驚了一次~
好傻好天真~~

至於"問這個是什麼意思"....前面已經說了很多次
你也說你的問句是屬於低能兒的程度, 那可以肯請高抬貴手不要再問了嗎?
要扭曲到什麼時候才願意放手?
日子還要過, 你不能一直這樣低能兒下去啊


3.
所以你覺得...如果陳輝文認為腰子打人有錯, 那就要連帶掛保證的說...腰子要負完全的責任
不需要也不能討論司機是否可能也有點錯, 不然就是邏輯不通, 或是心態可議的錯誤引導
所以你認為...錯誤是絕對百分之百的, 絕對是ma幫要負擔100%的責任
司機也要負擔部分責任的這種可能性是絕對不存在, 不允許存在
你的意思是這樣吧? 我沒有理解錯誤吧

既然你已經未審先判, 直接就公審宣判結案了
那還有什麼好談的呢? 理盲到如此程度還有什麼好討論的呢?



p.s.
管妹要刪文能夠公正客觀一點嗎, 我已經被刪到很煩了
到底我的文哪裡違反了板規?
理盲講不通就按回報是很令人悲哀的行為~~
玩球囉~~~
球大

我真的很希望你今晚可以call in飛碟晚餐

想聽你跟陳輝雯 唇槍舌戰

絕對比俠客vs嫖客還轟動

旋渦鳴人 wrote:
你說的那些案子,只有...(恕刪)


你要不要先去查查二月二號當時出現的資訊有多少
再來跟我說, 這個性侵囚虐案的資訊很少?

我都已經把性侵囚虐案推到你的眼前了
你還是一點興趣都沒有, 完全沒有一點動力去幫可憐的受害人說兩句話
你是還要跟我談什麼仁義道德嗎?
沒有鎂光燈的焦點匯聚, 你就拿不出你的仁義道德了嗎?

所以人性就是只會關注羶色腥, 而不是關注仁義道德
仁義道德只是貼在羶色腥前的假面具, 僅此而已, 這就是人性
玩球囉~~~

球德洛 wrote:
講個粗俗的比喻......有一個有跆拳道底子的正妹深夜走在街上,發現有一個男人似乎一直走在他後面,
那女的心裡就認為男的想要藉機強暴她,在她的判斷自我保護下,反對男的施以暴行,把他打的半死

這女的就是不對..........因為他怎麼能知道那男的是否只是跟他住同個方向?...(恕刪)


那如果傳出一種說法, 指稱這個男的有先出手
那是誰對誰錯?

你是要先去搞清楚這個說法是不是真的, 再來做認定
還是你要繼續說這女的要負百分之百的責任? 完全忽略這男的可能有先性侵?
玩球囉~~~
robertren wrote:
1.
喔, 所以在我舉的例子中不是朱宅100%錯, 我也要負擔部分責任, 你的意思是這樣沒錯吧
但在ma案中, 卻不需要也不准討論司機是否需要負擔部分責任, 不管怎樣, ma幫就是要負100%責任, 你的意思也是這樣吧

那我就不懂了
為什麼我被打到昏迷住院, 上有老小下有妻兒, 家境困苦, 悲慘淒涼
卻不能像你挺司機一樣, 挺到我完全不用負責, 還要負擔部分責任?

為什麼你在說我應該負擔部分責任的同時, 一聽到別人假設說司機似乎也有先動手的可能性時
就會立刻像寶傑西屏一樣爆氣? 而不能理性的說, 如果司機真的先動手, 那司機也要負擔部分責任?

如此詭異的雙重標準你能解釋一下是什麼原因所導致嗎?


2.
"陳輝文怎麼能用加害人的說詞來假設"
這句話難道不是你自己說的嗎?
而你的文意不就是...
不能拿加害人說詞來討論, 不能拿加害人的說詞來假設, 他們一直說謊, 證詞怎麼能信
還要凹嗎? 說你理盲有錯嗎?

我更加不懂的是, 假設是要符合什麼比例原則?
因為加害人說法不太可能, 因為加害人說詞不太合理
所以一定就是不可能, 不合理?
如果不太可能變可能, 不太合理變合理, 那就是不符比例原則?
你的理盲又讓我吃驚了一次~
好傻好天真~~

至於"問這個是什麼意思"....前面已經說了很多次
你也說你的問句是屬於低能兒的程度, 那可以肯請高抬貴手不要再問了嗎?
要扭曲到什麼時候才願意放手?
日子還要過, 你不能一直這樣低能兒下去啊


3.
所以你覺得...如果陳輝文認為腰子打人有錯, 那就要連帶掛保證的說...腰子要負完全的責任
不需要也不能討論司機是否可能也有點錯, 不然就是邏輯不通, 或是心態可議的錯誤引導
所以你認為...錯誤是絕對百分之百的, 絕對是ma幫要負擔100%的責任
司機也要負擔部分責任的這種可能性是絕對不存在, 不允許存在
你的意思是這樣吧? 我沒有理解錯誤吧

既然你已經未審先判, 直接就公審宣判結案了
那還有什麼好談的呢? 理盲到如此程度還有什麼好討論的呢?











1.
喔, 所以在我舉的例子中不是朱宅100%錯, 我也要負擔部分責任, 你的意思是這樣沒錯吧
但在ma案中, 卻不需要也不准討論司機是否需要負擔部分責任, 不管怎樣, ma幫就是要負100%責任, 你的意思也是這樣吧

那我就不懂了
為什麼我被打到昏迷住院, 上有老小下有妻兒, 家境困苦, 悲慘淒涼
卻不能像你挺司機一樣, 挺到我完全不用負責, 還要負擔部分責任?

為什麼你在說我應該負擔部分責任的同時, 一聽到別人假設說司機似乎也有先動手的可能性時
就會立刻像寶傑西屏一樣爆氣? 而不能理性的說, 如果司機真的先動手, 那司機也要負擔部分責任?

如此詭異的雙重標準你能解釋一下是什麼原因所導致嗎?



所以我才說你舉的的例子很爛,因為你忘了,司機推makiyo肩之前,makiyo先揮手不要付錢的喔.....這不是我講的,這是友寄的證詞,也被揮文引用

那我是不是可以說,是makiyo先想做霸王車的,被推肩也只是剛好而已,剛好扯平....先有坐霸王車這點你完全無視心態才是真正可議

而你舉的例子卻是沒有任何理由前提,你就跑去給朱一拳,後來被朱狂揍....當然你要負一點責任,但總歸朱還是要負更大絕對的責任也是跑不掉


這麼簡單的邏輯問題你還要模糊焦點?

我真的沒有生氣...,說我生氣那根本是你猜的.......我嘆息的是因為台灣本來就很多冷血自私的人,拿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論合理化其脫序行為,如果對於挑戰這種最基本的道德標準大家選擇禁聲不譴責,下一個被害人可能就是你自己




2.
"陳輝文怎麼能用加害人的說詞來假設"
這句話難道不是你自己說的嗎?
而你的文意不就是...
不能拿加害人說詞來討論, 不能拿加害人的說詞來假設, 他們一直說謊, 證詞怎麼能信
還要凹嗎? 說你理盲有錯嗎?

我更加不懂的是, 假設是要符合什麼比例原則?
因為加害人說法不太可能, 因為加害人說詞不太合理
所以一定就是不可能, 不合理?
如果不太可能變可能, 不太合理變合理, 那就是不符比例原則?
你的理盲又讓我吃驚了一次~
好傻好天真~~

至於"問這個是什麼意思"....前面已經說了很多次
你也說你的問句是屬於低能兒的程度, 那可以肯請高抬貴手不要再問了嗎?
要扭曲到什麼時候才願意放手?
日子還要過, 你不能一直這樣低能兒下去啊


我說陳揮文用加害人的證詞(而且當晚節目前makiyo已是被證明謊話連篇喔),對於另一個只能躺在病床和死神搏鬥無法出聲的被害者,似乎不太恰當也有失公允

陳揮文的判斷似乎也出現問題....就好比我已經知道一個人經常說謊,對他的話我難道不會大打疑問嗎?


而且重點我明明就有說我對陳揮文引用來源沒意見,但我對他的導引很有意見,這已經講N遍了..........你還是繼續選擇無視


那麻煩就教陳揮文及你針對以下那段引述正面回覆啊..........到現在還沒看到你正面回覆過


揮文在節目引述的

"友寄啊,友寄說,makiyo曾經揮手表示不要付錢,司機有推makiyo的肩部,如果這個陳述屬實,就表示那個時候還沒有下車踹車門,也還沒有打運將的時候,如果照這一段,濤哥我是引述喔,是誰先動手?"

"容我再重複一遍,如果友寄的講法:他說司機推了makiyo的肩部,他覺得司機不友善...
如果,如果是我們的司機,這位林先生他先動了手,如果啦,請問怎麼辦?"





你不想回覆,我來幫你說:你和揮文都知道那是錯誤也不符比例原責的暴行,即便司機推了想坐霸王車makiyo的肩........對吧?坦白有那麼難?

如果結論是這樣,那前面坐霸王車被推肩那段我贊成還原,但那段真的沒那麼重要

除非友寄能指出司機又更脫軌的暴行?可是一再說謊的一群人,又在筆錄沒有指出這一段.........所以很顯然就只有推肩這種行為

你和揮文把焦點鎖定在推肩先出手這段然後無限上綱,不僅判斷力出問題?而且還顯得冷血


3.
所以你覺得...如果陳輝文認為腰子打人有錯, 那就要連帶掛保證的說...腰子要負完全的責任
不需要也不能討論司機是否可能也有點錯, 不然就是邏輯不通, 或是心態可議的錯誤引導
所以你認為...錯誤是絕對百分之百的, 絕對是ma幫要負擔100%的責任
司機也要負擔部分責任的這種可能性是絕對不存在, 不允許存在
你的意思是這樣吧? 我沒有理解錯誤吧

既然你已經未審先判, 直接就公審宣判結案了
那還有什麼好談的呢? 理盲到如此程度還有什麼好討論的呢?





前面已說過..........如果司機真有其他更脫序的行為,友寄或makiyo等人做筆錄為什麼不說?他們會那麼笨?

針對這點疑惑如果你知道麻煩告訴各位,如果光這點不合理之處你也講不出,那我跟你討論也是對牛彈琴


所以目前依據加害人的筆錄,司機就只有因為霸王車推肩的橋段

依據比例原則,makiyo等一行人就是罪大惡極,這是無法抵賴的事實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球德洛 wrote:
1.喔, 所以在我舉...(恕刪)

陳揮文心中的理性OS:一定是司機先惹了他們,被打活該,惡煞們是被惹毛後才下手,惡煞們是人一定有基本的理性,不會是暴衝才亂打人是基於義憤填膺,只是不小心下手重了點,情有可原,司機也有錯
以他自以為是的因果論當信仰作為預設立場來說嘴,當成理性,別人都是理盲,難道社會上就一定沒有不問是非、充滿獸性的瘋子、不定時炸彈的霸凌嗎?
女人被性侵,要怪自己穿太少,強暴犯因此才被勾引,所以情有可原,要輕判一點?
robertren wrote:
那如果傳出一種說法, 指稱這個男的有先出手
那是誰對誰錯?

你是要先去搞清楚這個說法是不是真的, 再來做認定
還是你要繼續說這女的要負百分之百的責任? 完全忽略這男的可能有先性侵?





一個男的走在一個女的後面,那有跆拳道底子的正妹自己心證以為他要性侵她,所以直接把他揍個半死,連這誰對誰錯還要討論嗎?我前面說過了......也許那男的只是家住跟她同條路上啊

講實話......你的判斷力及法律常識我真的忍不住想笑

如果你的說法成立,那從今天開始走在路上誰都不能跟在誰後面,因為我怎麼知道他是否要搶劫或性侵?可以這樣說嗎?



回歸話題

你的司機如果先出手只是假設


我今天必需反問你一個已知並公開的事實........現在我大發慈悲只用一個施暴者的供詞喔

今天友寄一行人的筆錄只有寫"makiyo曾經揮手表示不要付錢,司機有推makiyo的肩部"導致後來他們一行人的脫序行為

如果司機有其他更脫序的蠻橫行為.........友寄一行人的證詞,為什麼在筆錄沒有出現?

你來說說看啊,為什麼呢?




結論就是:目前看來根本不會有你所謂的假設,既然你的假設不成立,我還回答你幹麻

倒是我敢斷定你肯定回答不出為什麼友寄一行人對自己有利的證詞,沒出現在筆錄上






沒錯.......你我辯論技巧及邏輯能力已高下立判..........吃午飯去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robertren wrote:
你要不要先去查查二月...(恕刪)


我對性侵案有沒有關注不關你的事,也沒義務跟你報告,沒在這裡講不代表我沒關心,沒在這裡講就表示我沒拿出我的仁義道德?,你的邏輯真可笑 為什麼要跟著你的議題走?

如果教育不是教仁義道德,不然我教育小孩要教什麼? 連嘴巴都講不出來了,還期待行事會有道德?


球德洛 wrote:
一個男的走在一個女的...(恕刪)


就川島應說而未說來看
川島這邊公開講述的重點 只會是司機有錯的部分(胸?肩?)
而司機惹惱她們的部分 川島這邊似乎沒有詳細說明的必要...
而坐車付不付錢這種事情...司機大可將錢拿走就算了 若司機回手推擋川島 這似乎就有點司機自己先動手動腳了...

川島打人的動作太模糊了 畫面也不清楚...
昨天有人作勢要打友寄 這讓我有了靈感...
川島可能只是作勢要踹而已...實際上 司機有被踹到嗎?(友寄沒被打卻被震退了好幾步...那人使用氣功?)
有踹到的話 很大力嗎? (司機會不會倒地後就迷糊了?又或者病床上口齒不清...說"踩"卻被解讀成是"踹"?)
踹了就一定會受傷嗎?還是衣服上只有些微的鞋印而已?(只想讓司機知道她靴子幾號?)

這存在很多可能性 大家平心靜氣的討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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