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李鴻鈞今天表示,高速公路局提出泰山收費站ETC車道再次降價,價差由國道基金支出,拿納稅人錢獨厚遠通電收公司,要求改進;高公局長曾大仁表示將再研議。
李鴻鈞表示,高公局民國99年6月提出ETC扣款成功享通行費95折優惠,但使用人工收費要1次購買100張回數票過路費才有95折優惠,對非ETC使用者非常不公平;且用路人走ETC車道,遠通公司每次可獲利3.4元,但優惠方案卻是政府買單,要求高公局檢討。
李鴻鈞說,遠通公司一直無法達成電子收費利用率目標,早已違反契約規定;但高公局以遠通公司提出公益方案「eTag」為由延緩開罰,並不合理,要求高公局依約執行、當罰則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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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都開記者會,把話說的這麼白,結果還是沒用,該怎麼辦?
在01閒聊的發言,有人會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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